第二章 中國書法源流 第四節 秦代的書法藝術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吞併六國,建立了中央集權。大一統王朝的當務之急,是改變戰國時期各自為政的局面,於是訂立了一些利於統一的制度,「書同文」是其中的一項。史載,趙高撰《爰〔yuan 元〕歷篇》、胡毋敬作《博學篇》、李斯著《倉頡篇》,利用前此秦國已積累的成果,以大篆為基礎,取其適中,依照易於辨識,利於書寫,尤其便於推行的原則,編定了基本不違形意關係而規範統一的三篇字書,對春秋戰國以來混亂的文字進行了釐訂規範,在書法藝術的發展史上,具有重大的意義。歷史上稱這種文字為「秦篆」。為區別於大篆,又謂之「小篆」。因為李斯是主要推行者和最重要的書寫者,故也稱為「斯篆」。

秦始皇曾巡狩各地,所到之處常刻石以為志,通常認為,所書文字多出李斯之手。他的字瘦硬婉通,號為「玉箸篆」,是小篆的正宗。著名的刻石分別在泰山、嶧〔yi 義〕山、琅玡、芝罘〔fu福〕、碣石、會稽,共六處,其中琅玡、泰山兩處刻石原石猶存,但余字已不多;而嶧山、會稽的原石早已不知所終,雖有拓本但皆系重刻;芝罘、碣石則早已絕無蹤影了。泰山刻石雖已殘損,但其體型格局確是可信原物,應該說這是秦篆的典型。

秦代雖然制定、推行「小篆」,但沒有把前此的各種字體盡行廢毀,而任由它們自生自滅。前人記有所謂「秦書八體」,即大篆、小篆、刻符、蟲書、摹印、署書、殳〔shu 書〕書、隸書。其實,固然有的是字體不同,但也有的只是因為所書的地方不同而為名的。值得特別注意的,是隸書。

關於隸書,早就有「秦篆」、「漢隸」之說,那是說時代的代表字體,並不是指的字體的開創。其實,隸書在春秋戰國即發端萌芽,至秦代,則應已有了雛型。據載,秦時有吏程邈〔miao秒〕,因獲罪被關押在雲陽獄中;他深感小篆書寫困難,便潛心改革,作出了一種便於書寫,而非當時正式使用的字體。因非正式文字,又通行於下層小吏之中,所以謂之「隸書」,或「佐書」。顯然,程邈對隸書有整理之功。遺憾的是程邈當時的手書未存真跡,但從稍早的簡帛書便可看出端倪。

秦代之變大篆為小篆,從簡牘出佐書,簡單看來,只是文字實用改革所致的字體發展,而深入地看,則也是藝術上的進步:從錯落到嚴整,符合藝術的要求,從鬆散到對稱平衡,也符合藝術的要求;而從規範到蕭疏、從圓轉到方折,又何嘗不是一種藝術上的開拓、又何嘗沒有藝術的要求在起作用呢!這種進步,更加顯示了漢字本身優秀的藝術素質,也更加昭示了我們祖先傑出的智慧和自覺的審美創造力。

短短二世而終的秦代,竟有如此之多的創建開拓,應該說,這是我國書法開始走向繁榮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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