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古代學校教育從魏晉南北朝的中衰到隋唐的復興 第三節 唐代的學校教育

唐代(公元618—907年)繼承了隋代的學校教育制度,在政治統一、經濟繁榮、文化科學水平發達的基礎上,經過百餘年的經營與發展,學校教育制度已相當完備,在我國和世界學校教育發展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

唐代自開國到天寶末的130多年間(公元618—756年),國家最強盛,教育也最為發達,形成了相當完備的學校教育制度。

由中央直接設立的學校有「六學」、「二館」。中央六學屬於直系,包括國子學、太學、四門學、書學、算學、律學。六學直隸於國子監,長官為國子祭酒。六學中的前三學屬大學性質,後三學屬專科性質。「二館」是崇文館和弘文館,屬於旁系。弘文館歸門下省直轄;崇文館歸東宮直轄。皇族子孫另立皇族小學。

玄學隸屬於祠部,亦屬大學性質。集賢殿書院隸屬於中書省,實際上是中央圖書館。醫學附設於太醫署,獸醫學附設於太僕寺,天文學附設於司天台,音樂學附設於太樂署,工藝學附設於少府監,這都屬於專科性質。

中央所設的「六學」、「二館」,開始學生人數為2200人,到太宗貞觀年間,擴充學舍,增加到3200人,後來學生數量猛增,加上鄰國派遣的留學生,「六學二館」共計8000多人。從貞觀至開元,國力最強盛,也是學校最發達的時期。

由地方辦理的學校,在各府有府學,各州有州學,各縣有縣學,縣內又有市學和鎮學。所有府州縣市各學校統屬直系,由長史掌管。地方學校的實際發展,是在貞觀年代。629年唐王朝還命令州設醫學,這在中國歷史上也屬首創。到開元年間(公元713—741年)府州縣學已具有一定的規模並形成相對完備的制度。開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唐帝國有328個府州,1573個縣。府學可收儒經學生50—80名,醫學生12—20名;州學可收儒經學生40—60名,醫學生10—15名;縣學可收儒經學生20—40名。這樣規模的學校網,不僅在中國歷史上是空前的,在世界上也可說是獨一無二的。

當時的渤海(現吉林地區)、高昌(現新疆吐魯番地區)、吐蕃(現西藏地區)等都派遣子弟到長安學習,附國子學讀書,學成返回,再換一批學生,持續時間較長。南詔(現雲南大理地區)派遣子弟到成都學習,人數次數較多,學成而歸的有數百人。這說明唐代與四周少數民族地區積極進行了文化教育的交流。

a 入學的身份與名額:弘文館、崇文館屬貴族學校,收皇帝、太后、皇后親屬和宰相等高級官員的兒子共50名。國子學收文武三品以上高級官員的子孫,限300名。太學收文武五品以上中級官員的子孫,限500名。四門學收文武七品以上低級官員的兒子,限500名,又收地方庶民中的俊秀青年,限800名。地方學校主要收地方官員及中小地主的子弟。

b 入學年齡及學習年限:入學年齡限在14—19歲之間,學習年限沒有具體規定,一般取決於學經數目與考試能否合格。

c 入學手續及儀式:凡貴族家庭出身的子弟及科舉考試中下第的舉人,可直接進入中央各學館學習。地方官學經考試合格的,縣學學生可升於州學。州縣學學生中優秀者,經各州長史考選,也可升於中央四門學。學生入學後一切飲食服用皆由學校供給。師生初次見面,舉行隆重的儀式,獻禮拜師,行「束脩之禮」,國子學和太學學生每人送絹三匹,四門學和地方學校的學生每人送絹兩匹。此外還贈送酒肉,分量不限。學生的束脩分成五份,三份送給博士,兩份送給助教。束脩與所發俸祿的性質不同。行「束脩之禮」是表示尊師。

d 教學計畫:教學內容主要是儒學九經,按文字多少,分為大經、中經、小經三類。《禮記》、《左傳》學三年;《詩》、《周禮》、《儀禮》、《易經》學二年;《尚書》、《公羊傳》、《谷粱傳》學一年半;《論語》、《孝經》學一年。大經和中經是分班必修的,小經作為選修,《孝經》、《論語》作為公共必修。教材由朝廷規定,用孔穎達等編的《五經正義》。除學儒經外,還學書法及各項禮儀。

e 學校行政管理:國子監設祭酒一人,從三品,是教育行政最高長官。設司業二人,從四品下,助祭酒掌邦國儒學訓導之政令。設丞一人,從六品下,管理學生的學業成績。設主簿一人,從七品下,負責文書簿籍,掌管印鑒。凡學生有不率教的,連續下第或九年在學無成的,違假期不返校或作樂雜戲的,都開除其學籍。

f 教師與教法:教師有博士、助教、直講等。博士分經授諸生,要把所擔任的科目授完,不得中途改授其他科目。助教佐博士分經教授,直講佐博士助教分經教授。博士助教既是學校教師,又是政府官員。他們在校教職的大小以在政府里所屬職位的高低為標準。如國子學博士須有正五品以上的資格,助教須有從七品以上的資格,其他六學的教師等級和待遇以次減等。教法為分經教授,有讀有講,有不少博士博學善講,如徐文遠「多立新義」、「博而且辨」,「聽者忘倦」。要求學生一經習畢方許另習一經,讀熟經文之後方可教授文義。

g 考試、升學和假期:考試有旬考、月考、季考、歲考等名目,方式有試讀(帖經)和試講(口義)兩種。平常考試由博士主持,歲考則由主管的長官領導。其成績作為升退的依據。學生已通二經或三經,經考試合格,可參加科舉考試;願留監者,可以升進,四門學生可升補太學生,太學生可升補國子學生,可提高政治地位和改善經濟待遇。學生中有以下三種情況則命令其退學:成績太差,連續三年考下等,在學時間已超過九年;品德不好,不聽教導;曠課太多,超過規定。假期分為旬假(十天休一天)、田假(五月份)、授衣假(九月份)。田假與授衣假各15日,讓學生回籍探親,路程如超過200里,則按路程遠近酌予延長。

a 律學:培養熟識唐朝律令的行政官員。有博士三人,助教一人,學生50人。八品官以下子弟或庶民中的俊秀青年可入學,入學年齡放寬至25歲。課程以現行的律令為主要內容,學習年限為六年。

b 算學:訓練天文曆法、財經管理、土木工程方面的人才。有博士二人,助教一人,學生30人,入學身份同律學,年齡限在14—19歲。分兩個專業:一是以學古典算術為主,如《九章算術》、《孫子算經》等;二是以學當代算術、實用性強的算術為主,如《綴術》、《緝古算經》等。各學習七年,在學時間以九年為限。這反映出算學教育水平是很高的。

c 書學:訓練通曉文字並精於書法的官員。有博士二人,助教一人,學生30人。入學身份、年齡同算學。課程以《石經》、《說文解字》、《字林》為主,其他字書也兼習之,在學以九年為限。

d 醫學:培養掌握傳統中醫藥知識技能的人才。醫學分醫、針、按摩、葯等四個專業。醫學專業包括五科:體療(七年,相當於內科);瘡腫(五年,相當於外科);少小(五年,相當於兒科);耳目口齒(四年,相當於五官科);角法(三年,拔火罐等療法)。針學專業教學生了解經脈和穴位,熟識各種癥候,掌握九種針法的運用。按摩專業教學生消息導引的方法,學會治療風、寒、暑、濕、飢、飽、勞、逸等八項疾病,併兼習正骨術。藥學專業與葯園設在一起,教學生識別各種藥物,掌握藥材的種植和收采、貯存、製造等項技術,教學與勞動相結合。總之,醫學重視精讀醫經,教學聯繫實際,注重實習,根據成績和療效來決定工作分配,這是優良的教育方法。

e 獸醫學:教授治療牲畜疾病的知識和技術,邊學習邊參加治療,考試合格者補為獸醫。

f 天文學:分三科教學:天文、曆法、漏刻。學生由博士帶領參加業務實踐,重視觀測,邊實踐邊教學。

g 音樂學校:由樂博士對長期常備的樂工和短期輪番的樂工分批教學,每批再按所習樂曲的難易分三檔進行教練,每年考課,根據演奏功夫的熟練程度,評定優劣,然後累計成績,決定升退。

h 工藝學校:由技藝最高的巧手任師傅來教授生徒,各種工藝難易不一,訓練期限也不同。學精細雕刻鏤花的四年,學製造車轎、樂器的三年,學製作大刀長矛的二年,學制箭及竹工、漆工、屈柳的各一年,學做禮帽頭巾的九個月。製造的器物上刻上工匠的姓名,作為鑒定考核的依據。

以上的專門學校,範圍廣、門類多,有的與行政或業務部門結合,有的則分離設置,其設置的形式呈現多樣化。這是世界上最早出現的實科學校,而歐洲這類實科學校的出現,是在資本主義已相當發達的十七八世紀之際,比唐代晚了1000餘年。

唐代私學遍布城鄉,制度不一,程度懸殊,既有名士大儒的傳道授業,也有村野啟蒙識字的私立小學。如顏師古(公元581—645年)以考定五經著名,在未顯達時「以教授為業」。與顏師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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