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元代書院的官學化 第二節 元代書院的發展和官學化

清代學者朱彝尊的《日下舊聞》稱:「書院之設莫盛於元,設山長以主之,給廩餼〔xi戲〕以養之,幾遍天下。」據《文獻通考·學校考》記載,太極書院為元建書院之始,其後,興建書院蔚然成風。據曹松葉《元代書院概況》統計,元代新建書院143所,興復原有書院65所,改建書院19所,合計227所。今人丁益吾先生查閱大量文獻資料,整理成《歷代書院名錄》,其中載元代計有書院296所,均註明為元代所建。這項統計是比較齊全的,但仍有遺漏。如:王旭為之作記的長蘆中和書院,為元初高伯川所建,即未收錄。考慮到宋代已有書院600餘所,在元代大部分得以保存和復修,估計元代書院約近千所,真可謂「幾遍天下」了。

元代書院不僅數量大增,而且書院的地域分布與宋代相比,也有很大變化。元代書院仍以江南為最多,大部分集中在長江流域。按曹松葉《元代書院概況》統計,在總數227所書院中,152所在長江流域,佔66.96%,仍居第一位;32所在珠江流域,佔14.10%; 43所在黃河流域,佔18.94%。和宋代相比,珠江流域由第二位降為第三位,而黃河流域則由第三位升為第二位。特別是黃河以北地區的書院都是元代以後才興建的。這對於由元代開始的「南學北移」起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王旭在《中和書院記》中稱:「草創以來,國家以伐宋為事,未暇文治,今聖人在上,天下一家,書籍盛於中國,學校遍於四方,斯文其將復興乎!且書院一事,盛於南國,而北方未之有,今高君(伯川)營此,蓋將以為北方倡,而因以上迎乎天意,安知不有好事者隨而和之哉!他日擇形勝之地,盡規模之大,有如白鹿,如石鼓,如嶽麓,稱於天下,名於後世,以惠學者於無窮。」充分肯定了元代書院改變了「盛於南國而北方未之有」的狀況,意義十分重大。

元代提倡私人出錢資、捐田畝建書院。元代不少書院是私人捐資獻田修建的。如:江西吉水張文先捐田興建白沙書院;新樂縣趙氏兄弟捐家資修建壁里書院;建寧路浦城縣甄西山之孫聯合族人捐私田建西山書院等。

元代政府對有些不願在朝做官,退而講學,特別是捐私田建書院者,加以鼓勵,倍加褒獎。如:千奴,乞致仕,退居濮〔pu仆〕上,於歷山之下,聚書萬卷,延名師教其鄉里子弟,出私田百畝以給養之,地方官奏明聖上,朝廷御賜歷山書院額,以示褒賞;段直,割田千畝,置書萬卷,聘名師,招四方來學者,朝廷特命嘉獎;田希呂在天門山麓建講堂,成禮殿,備庖庫,購經書,添祭器,捐田200畝,作為書院膏火之用,朝廷賜名為天門書院。

當然元代各級官府更加強由官方撥資興建或修復書院。元代以前的書院幾乎全由私人或民間創辦,朝廷或官府只是予以承認,支持或部分資助,元代則由官府直接創辦或修復書院,據統計,元代官辦書院占書院總數的52.49%,超過了半數以上,其中有7.8%的書院是由朝廷直接主辦的,民辦書院只佔總數的47.51%。實際上,即使是私人或民辦的書院,朝廷和各級官府也逐步加強了控制。從而造成了元代書院發展的一個最顯著的特點,就是書院逐步官學化。

元代書院官學化的重要體現或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官方加強對書院經費的管理和控制。元代各級官府增加經費直接興辦書院,為書院專撥學田,享受與各級官學同樣的官費待遇;對經費困難的民間或私辦書院,也盡量給予經費上的資助;同時,對書院自籌經費和自營田產也加強管理和控制,明確規定:「路、府、州書院,設直學以掌錢穀。」這一措施,表明了官府對書院的重視,並且為書院的迅速發展提供了基本的物質條件。當然,這一措施也導致了書院在經營管理上獨立自主地位的削弱,書院教育的特色日益淡薄。書院與官學相差無幾,僅有書院之名,而乏書院之實了。而且隨著書院數量大增,官府經費有限,時常出現書院經費難以為繼的困境。正如吳澄所言,許多書院「養之之費,官雖總之,而不能盡塞其罅〔xia下〕漏,用匱則止矣。」官方經費不足,又無自籌經費的途徑和能力,不少書院名存實亡。

元代書院官學化的另一項重大措施,是由各級官府為書院委派山長,選任主講。有不少書院的山長、教授直接由各級官府官員兼任。即使是私人延聘的山長或教授,也要由官府認可後才能授以學官之職,也同官學同等對待。這一措施,同樣表明了官府對書院的重視,有利於穩定書院的管理和教學質量,也有助於提高書院管理人員和教學人員的社會地位。這一措施的初期,確實對書院的發展起到某種積極作用。但是,它對書院發展也有消極作用,特別是到後期,其弊端更充分暴露,導致書院管理混亂,師資猥雜。元代學者虞集曾批評說:「今天下學官猥以資格授,強加之諸生之上」,「選用多不精,而稱職者寡」。元代學者程鉅夫也指出:「近年書院之設日加多,其弊日加甚,何也?徒知假寵於有司,不知為教之大,徒徇其名不求其實然耳。」吳澄更明確指出:「今日所在書院,鱗比櫛密,然教之之師,官實置之,而未嘗甚精於選擇」,其根本原因在於書院過多地「受官府之拘牽」,喪失了獨立自主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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