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中國和歐洲古代天文學的異同

雖然中國和歐洲的天文學家面對的是同樣的天體,同樣的運動規律,但是地理位置的不同和文化背景的不同,造成他們對天象的理解不同,以致採取的擬合方式也不同。中國和歐洲古代天文學主要的不同之處可以歸結為十個方面:

1.中國古代多以現實中的政治機構、人和物命名恆星和星官,如箕、牛、天牢、帝和太子等。歐洲則繼承了古希臘傳統,以神話故事中的人或動物命名,如仙后、半人馬和天兔等。

2.中國古代把可見星空劃分為三垣二十八宿,計31個天區,共283星官1464顆星。而歐洲在16世紀以前一直沿用托勒密的48個星座1022顆星。

3.中國古代習慣於採用赤道坐標系統,而歐洲則通用黃道坐標系統。

4.中國古代以360¼度劃分全天,歐洲以360°劃分。

5.中國古代除對常規天象持續觀測外,對異常天象也十分重視,其長達2000年的不間斷記錄,是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無法相比的。

6.中國的曆法編製和天象觀測是並行發展的兩個分支。曆法部分不僅僅是安排曆日,還包括計算日月位置、日月食發生時間和程度及行星位置等等,相當於一部天文年曆。中國古代制訂的曆法超過100部,而歐洲只改換過幾次。

7.中國曆法是陰陽曆,其中二十四節氣系統是世界上獨有的。歐洲曆法則是太陽曆。

8.在中國古代的正統觀念中,天是單層球結構,而歐洲中世紀以前認為天是多層次多中心的水晶球結構。

9.中國古代習慣上用代數方法來模擬真實天象,歐洲傳統上則用幾何方法。

10.中國古代天文學帶有濃厚的官方色彩,天文機構由朝廷直接管轄。天文學家的研究經費、工作條件和儀器設備都能得到充分的保證,有利於發展天文學。但出於同樣的原因,朝廷嚴禁民間私自研習天文,又不利於天文學的普及提高。而歐洲古代的天文學家,不受約束,自由辯論,即使是御用天文學家,也有選擇研究方向的自由。但畢竟御用天文學家只是少數,而大部分天文學家常常缺乏經費支持。可以說中國和歐洲古代行政制度對於天文學發展各有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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