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各具特色的少數民族曆法 第六節 其他少數民族曆法

除了上述民族有自己成系統的曆法外,其他少數民族,不是完全使用漢歷,就是還處於物候歷階段。雖然有些文獻記載了這些民族本身的天文曆法知識,但也是不完整的,難以窺見其全貌。

比如,拉祜族把一年分為12個月,每月30天,沒有閏月。與拉祜族相鄰的佤族,一年也是12個月,一月也是30天,但有閏月,叫「怪月」,至於什麼時間置閏由物候決定。

僾尼人(部分哈尼族的自稱)靠直接觀測新月的出現來調整月的大小。獨龍族雖有年和月的概念,但每月日數不等,年長也不固定,紀日法還是原始的結繩刻木。墨勒人是白族的一支,其曆法不但與白族無相似之處,與附近其他民族也不相同。墨勒人在習慣上通稱一年有13個月,每月30天,但並不是每年都過足13個月,每月都過完30天,其中包含有虛月和虛日。虛月為閏月,以觀察桃花是否開放來決定閏月的有無。墨勒人設初二為虛日,初一以後發現新月為初二,該月實際只有29天。新年定在13月下旬的龍日或蛇日。高山族以連續兩次收穫為一年,連續兩次滿月為一月,所以一年中的月數不固定,一月中的日數也不固定。

這些文化上相對較落後的民族,現在都已經通用公曆或漢歷。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