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天文機構的官辦性質 第二節 人員配備

各個朝代都有專事觀測的人。據《史記·天官書》記載:在上古,高辛氏以前有天文官重和黎;唐、虞時期有羲氏與和氏;夏朝有昆吾;商朝有巫咸;周代王室有史佚和萇弘,各諸侯國也都有自己的天文官,宋國有子韋,鄭國有裨灶,齊國有甘德,楚國有唐昧,趙國有尹皋,魏國有石申夫。他們往往兼有神職,是帝王的特殊顧問。

東漢時期,最高級別的天文官員稱做太史令,管轄天文台和明堂兩個部門。具體主持天文台工作的是靈台丞,靈台丞手下有42個助手,其中14人觀測恆星,二人觀測太陽,三人測風向,12人測晴雨,三人測時間,七人校驗鐘聲,還有一人叫做「舍人」,管一些雜事。總之,分工十分細緻。元代以前天文機構的人員配備大體如此。

元代的天文機構叫太史院。太史院下設推算局、測驗局和漏刻局,共70人。

明初的天文機構下設兩個分機構:司天監和回回司天監,後來司天監改稱欽天監,內設天文、漏刻、大統歷和回回曆四科,回回曆科除編製回回曆法以外,更重要的是把觀測推算結果提供給大統歷作參考。回回司天監也改稱回回欽天監,直到明惠帝以後兩監合併為止,明成祖以後,南京作為故都,人員和儀器配備與北京完全相同。

中國古代的天文機構具有皇家性質,太史令等天文官員,常常由皇帝親自任命。由於編製曆法和為皇帝占星是天文機構的兩項主要任務,所以天文學家和占星家有時就是一回事。也正因為如此,天文官享有很多特權,比如清代的法律特別規定,欽天監官員犯罪要從輕判處。

為了維護帝王的絕對統治,朝廷對天文台的觀測記錄嚴格保密,禁止流傳到民間,天文官員不允許與平民百姓隨便接觸。同時,民間也不許私自研習天文,這就阻礙了天文學的普及與提高。不過,從另一方面來說,中國古代的天文研究一直得到官方的扶持,研究經費、儀器設備和工作條件都有充分的保證,這種優越的條件是其他古國所不具備的。所以,儘管改朝換代,但觀測和記錄一直持續了2000多年,沒有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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