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陰陽五行與曆法 第三節 五行相生與曆法

五行相生,又叫生數序五行,其含義是後一個行是由前一個行生出來的,以至於逐個相生,形成一個循環系列,周而復始。五行相生是五行觀念中使用最普遍,發展最成熟的一種排列方式。

按照《春秋繁露·五行之義》的說法,木是五行的開始,水是五行的終了,土是五行的中間。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又生木。這個順序,就像父子相生一樣。木行居東方而主春氣,火居南方而主夏氣,金居西方而主秋氣,水居北方而主冬氣。所以木主生而金主殺,火主熱而水主寒。這是上古各類文獻中,有關生數五行定義的通常說法,可見古人設立五行,開始時並不是為了解決哲學問題,而是藉助五種物質的名稱來作為一年中五個季節的名稱。木行就是一年中開始的第一個季節,相當於春季;火行為第二個季節,相當於夏季;土行為第三季,介於夏秋之間;金行為第四個季節,相當於秋季;水行為第五個季節,相當於冬季。

有人可能會感到難以理解,既然有了一年四季的分法,為什麼又要另外弄出一個五行即五季的分法?既然木、火、金、水相當於春夏秋冬,為什麼在夏秋之間又再出現一個土行即長夏?據研究,四季與五行,是屬於兩種不同的曆法系統。四季與十二月八節二十四氣相配,是屬於陰陽合曆系統。古代按農曆將一年分為春夏秋冬四季;又將四季分為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八節,每季含有二節;二十四節氣則對應於十二個月,每個月含有兩個節氣。所謂陰陽合曆,是月用太陰月(朔望月),年用陽曆年(回歸年),以閏月調整節氣。而五行則屬於純陽曆系統,它將一年分為五季,每季72天。其中每一行又可分列為陰陽兩個部分,每部分36天。陰陽這兩個具體的名詞開始於什麼時代,目前學術界還有爭議。但沒有陰陽這兩個詞,也可以使用與此相對等的其他名詞,如《淮南子·天文訓》就稱之為剛柔,涼山彝族則稱之為公母。

《管子·五行》有如下記載:

日至,睹甲子,木行御,……七十二日而畢;睹丙子,火行御,……七十二日而畢;睹戊子,土行御,……七十二日而畢;睹庚子,金行御,……七十二日而畢;睹壬子,水行御,……七十二日而畢。

《淮南子·天文訓》和《春秋繁露》等也都有類似的記載。從這些記載可以看出,這種生數五行歷的曆元設在冬至,木行從冬至開始計算,木行的第一天恆定為甲子日,經過72日,至第七十三日火行第一天開始為丙子日,以下土行第一天為戊子日,金行第一天庚子,水行第一天壬子,五行計360日,外加五至六天過年日,合為一歲。這五至六天過年日不用干支紀日,故新的一年的第一天仍從甲子日開始。這種紀日方法與我們從彝族了解到的情況完全一致。

作為與陰陽五行歷相匹配,在《管子·幼官》中還有將一歲分為30節氣的辦法。這30節氣的名稱為:地氣發、小卯、天氣下、義氣至、清明、始卯、中卯、下卯、小郢、絕氣下、中郢、中絕、大暑至、中暑、小暑終、期風至、小卯、白露下、復理、始節、始卯、中卯、下卯、始寒、小榆、中寒、中榆、寒至、大寒、大寒終。書中明確規定每個節氣為12天,30節氣正好為360天。以往人們不了解陰陽五行是一種曆法系統,對將一歲分為30節氣的分法感到不可理解。由於30節氣與陰陽五行隸屬於一個系統,一個陽曆月正好為三個節氣36天,一行為六個節氣72天,配合起來非常整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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