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熱 第一節 摩擦取火以及對熱的本質的認識

除太陽以外,火是上古時代人的唯一的地上熱源。原始社會時期,人們已學會利用火,發明了鑽木取火的方法。用兩條木片,使其之一的一端與另一條激烈摩擦,在摩擦點附近放上易燃物質。摩擦運動產生高溫,甚而迸出火星,易燃物質即著火。史籍記載,這個方法是由原始社會初期的燧人氏發明的,故稱「燧人氏鑽木取火」。通過鑽木取火,人們在春秋戰國時期懂得了一條熱學的基本規律:「木與木相摩則燃」。(《莊子·外物》)

古代人還發現其他種種摩擦取火的方法。《關尹子》說:「石擊石即光。」這是石塊與石塊的碰撞發火。摩擦竹片也能發火。以一片竹瓦(竹筒破而為二,似瓦狀)覆蓋紙灰,在其上穿一小孔,以另一竹片通過小孔往來摩擦,「三四回,煙起矣。十餘回,火落孔中,紙灰已紅」(《物理小識》卷二)。從鐵器時代開始,人們發現鐵與石相碰擊或刮摩能發火,人們稱它為火石鐮、鋼鐮。還有陽燧取火,這已在光學一章中敘述過了。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少數民族發明了種種取火工具。其中,如景頗族取火器,看來簡單,道理卻很深奧。景頗族取火器(如圖6-1),以牛角作外套筒,木製推桿。桿前端粘縛艾絨。取火時,一手握住套筒,一手猛推桿入筒、並隨即將桿拔出,艾絨即燃。口吹艾絨,立見火苗。顯然,在19世紀以前任何一個民族都不知道熱力學中的絕熱壓縮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系統不與外界發生任何熱交換,由於急速壓縮,體積急速發生變化,因而系統的溫度急速升高,以至達到燃點。景頗族的祖先以他們的聰明才智,在熱力學誕生之前很久很久,就在實踐中發明了符合絕熱壓縮原理的取火器。這種取火器通過東南亞而傳到歐洲,被稱為「活塞式點火器」。

唐宋時期人們發明了原始的火柴。「夜中有急,苦於作燈之緩」(陶谷:《清異錄》),聰明人削杉木小片,其薄如紙,將硫磺塗於木片端,當它與熱灰燼或高溫物體接觸,即焰起發火。宋代市上成批出賣,俗名「火寸」、「發燭」、「焠兒」,又稱「引光奴」。近代火柴是以摩擦、使火柴頭上藥料生火,而它的祖先是接觸熱灰燼發火。從鑽木到火石鐮,再到火寸,是古代熱學技術不斷進步的表現。

除了發明種種起火方法外,古代人也發現了各種自燃現象。晉代張華說:「積油滿萬石,則自然生火。」(《博物志》卷三)張華還指出,生石灰遇水澆,亦焰起煙燃。宋代人就這些發現總結說:「油絹紙、石灰、麥糠、馬矢糞草,皆能發火。」(陳師道:《後山談叢》卷四)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發現並利用高溫燃料的國家,如煤炭、石油、天然氣的開發與利用,在歷代典籍中的記載屢見不鮮。

人類生活中,一方面要火,要高溫;另一方面又要冰,要降溫。早在西周初期,中國人就開始利用天然冰塊冰凍食品。當時的一首民歌描述了冬日采冰的情形,它唱道:

詩人屈原在其《賦·招魂》中寫道:「冰凍甜酒,滿杯進口真清涼。」西周人還製作了一種專置冰塊與食品的「冰鑒」(《周禮·天官·凌人》),即冰盒或冰櫃類的東西。古代的降溫方法中,如在盛夏之日引水上屋頂;(《舊唐書·西戎傳》)在養蠶室門口放幾桶新井水,「以生涼氣」(《農書·農桑通訣集之六·蠶繅篇》),都有很久的歷史了。

熱究竟是什麼?是物質還是運動?這是18世紀科學界爭論的大問題之一。持「熱質說」、「燃素說」者認為,熱是一種物質,燃燒現象是因為自然界有燃素。這種學說在十七八世紀曾解釋某些熱和燃燒現象,但不能解釋摩擦起火現象。「熱是一種運動」是由倫福德伯爵(即本傑明·湯姆森,公元1753-1814年)在1798年從鑽大炮孔的摩擦實驗中作出的。他以此推翻了熱質說,促進了熱學的發展。古代中國人對問題的回答二者皆有。

先秦時期,人們崇尚「五行」觀念。五行,即金、木、水、火、土,其中火也是自然萬物之一。因此,火是物質的看法有著非常久遠的歷史。後來,道家著作《關尹子》發展了這種觀念。他寫道:

寒暑溫涼之變,如瓦石之類,置之火即熱,置之水即寒,呵之即溫,吹之即涼,特因外物有來有去,而彼瓦石實無來去。

在《關尹子》的作者看來,「外物」的來去使瓦石發生熱、寒、溫、涼之變。這種「外物」觀與熱質說幾乎一致了。頗有意思的是,古代人還大膽地從五行觀念中找摩擦生火的根據。北齊劉晝說:

金性苞水,木性藏火,故煉金則水出,鑽木而火生。(《劉子·崇學》)

在他看來,摩擦起火是由於木本身含有「火素」或燃素的緣故。五行觀念給古代人輕巧地抵達科學彼岸提供了獨木方舟,但他們抵達的卻是一個更為離奇的世界,而不是科學。

中國古代人也有持運動說的。南唐譚峭在其《化書》中寫道:「動靜相摩,所以生火也。」他的思想一直影響到清代,鄭光祖在《一斑錄》中說:「火因動而生,得木而然。」古代人從鑽木取火的經驗中得出的這個結論是科學的。它和倫福德伯爵從鑽大炮孔中作出的科學結論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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