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都尉、都護府和都司衛所——軍管型的特殊政區 第四節 明代的都司衛所

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後,很注意吸取前代經驗教訓,尤其因為仰慕唐宋之制,往往進行模仿並加以改造發展。如高層政區學習宋代的路,實行都、布、按三司分立的制度,而都司衛所制度又與唐的府兵制有相似之處。

明初在天下已定之後,在邊疆要害之處遍設衛所,作為軍事布防之用。衛所組織大率是以5600人為一衛,每衛分為前後左中右五個千戶所,每千戶所1120人,下設十個百戶所,每百戶所設總旗二個,小旗十個。衛所所管轄為軍戶,即軍士及其家屬。軍士都是世籍,也就是世世代代為兵,平時墾屯自給,遇有戰事則上疆場。

衛所起初隸屬於中央的大都督府,後來按地區分屬於各省的都指揮使司。不久,元代延續下來的行省又被改造成布政使司,於是都司和布司就分別掌管地方上的軍、民二政。唐代的府兵雖然也是戰時為兵,平時為農,但統兵的折衝府卻與行政區劃無涉,而明代的部分都司衛所卻是一種特殊的行政區劃。

先說衛所。明初洪武年間罷廢部分邊境州縣,建立衛所,這部分衛所有自己的管轄地域和戶籍,俗稱為實土衛所(衛相當於府州,所相當於縣),成為行政區劃的一種。而內地的衛所則星羅棋布,與府州縣相雜錯,只是單純的軍事組織,俗稱非實土衛所。

實土衛所之外還有實土都司。前面我們已說過,明代的高層政區定製為兩京13布政使司,與13布司同一治所的有13都司,這13都司都是非實土都司,但其中的陝西、四川、湖廣、雲南、貴州五個都司領有部分實土衛所。在13都司之外又有三個與布司無關的都司,其一是遼東都司,置於今遼寧地區,全為實土,領25衛、二州;其二是萬全都司,在河北北部,大部分為實土;其三是大寧都司,即元代大寧路(今冀遼交界處),原為實土,後來僑治於保定府,已非實土。

在16都司之外,又有五個行都司,設於邊境海疆重地,其中陝西、四川行都司為實土,山西行都司為部分實土,福建和湖廣行都司則非實土。在都司和行都司以外,又有兩個留守司,也分統部分衛所,一是中都留守司,二是興都留守司。中都即安徽鳳陽,是朱元璋老家;興都即湖北鍾祥,為嘉靖皇帝父親陵墓所在。二留守司俱非實土。

這樣,明代分統衛所的地方軍區共有23個單位,即16都司、五行都司和二留守司。其中的實土都司和行都司以及實土衛所的名目都列在《明史·地理志》當中,表明是行政區劃的一種。無實土的行都司、留守司和衛所都不列於《地理志》中,以示與政區無涉(非實土的13都司則與13布司並列)。如赫赫有名的天津衛,在《明史·地理志》中就找不到。

明代都司衛所制度十分複雜,上面所說只是梗概。除羈縻都司衛所外(詳後),明代後期正式版圖是由兩京13布政使司和兩個實土都司(遼東和萬全)所組成。實土的行都司和非實土的都司都不作為行政區劃單位看待,如陝西都司和陝西行都司轄區之和就算陝西布政使司的範圍,故只以陝西布政使司為一個政區計算。

都司衛所制度對御外和靖內都起過一定的作用,但到明代後期,這一體制已漸漸鬆弛。清代初年都司已廢,而衛所尚存,但性質也變成純粹的軍事組織,與行政區劃無關。至雍正年間,衛所都已改為府州縣。如西寧衛改為西寧府,天津衛改成天津直隸州,上海附近的金山衛也輾轉變為金山縣。但是衛所制度行之300年,許多地名已留下很深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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