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都尉、都護府和都司衛所——軍管型的特殊政區 第一節 兩漢魏晉的都尉

都尉是漢代郡的長官,作為郡太守的副貳,掌管一郡的軍政事務,但在邊境和內地某些地區都尉,成為一種實際上的政區。漢代都尉種類很多,與政區有關的有部都尉和屬國都尉。

部都尉 漢代邊郡常按方位分設東、南、西、北、中諸部都尉,如西漢北邊的遼東、遼西、上谷、代、雁門、定襄、雲中、五原、朔方等郡都設有東、西兩部都尉。這些邊郡面對匈奴,沿東西方向分設都尉,顯然有利於增強防禦力量。除了這個作用外,部都尉之設,還往往是置郡的先聲,或者是廢郡以後的歸宿。

如漢武帝初年就曾派遣大文學家司馬相如略定西夷,在今四川雲南交界的少數民族地區設一個都尉,十幾個縣,歸蜀郡所轄。這個都尉後來發展成兩個郡:以邛族地置越嶲〔xi西〕郡,以笮〔zuo昨〕族地立沈黎郡。漢武帝末年,沈黎郡被廢棄,就成為蜀郡的西部都尉。蜀郡又設有北部都尉,主要管理冉駹〔mang忙〕族,後來成立汶山郡,西漢末期,該郡取消,又恢複為北部都尉。

所以部都尉常設立在新開闢的少數民族地區,以便為設置正式政區的郡作準備,也就是說先用臨時軍管的辦法,保持當地的故有習俗,免徵賦稅,待條件成熟,再設郡。相反,當設郡不利於有效的統治管理時,正式的郡也可退而為都尉治。除上述兩例外,又如漢武帝中期在朝鮮設有四部,其中臨屯、真番二郡先後罷省,前者成為樂浪郡的東部都尉,後者成為同郡的南部都尉。但這種情況比較少見。尤其是西南地區,都尉的設置必定是建立新郡的前奏。如上述蜀郡北部都尉到三國時期,到底還是建為汶山郡。又如東漢初期,先建立益州郡西部都尉,不久,益州境外的哀牢人內屬,朝廷在該地設置兩縣,並以西部都尉所領六縣與這兩縣合而建立永昌郡(今雲南緬甸交界處),而且就以部都尉本官作為新郡的太守。

東漢末年,軍閥割據,連內地的郡也設立部都尉(當然這些郡對軍閥的割據地盤來說也許就是邊郡),以部都尉劃疆治民更是常事。甚至將部都尉當成郡級政區看待,如劉表任荊州牧領有八郡,其實其中有一郡以滎陽都尉當之。更進一步則是置新郡而不設太守,只設都尉。如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分鍚〔yang陽〕、上庸(今陝鄂交界處)二縣為郡,就只設都尉一職。

三國兩晉時期,除東吳外,部都尉之置已經不多,但卻大量改前代之部都尉為郡。如會稽郡東部都尉改為臨海郡(今浙南),西部都尉改東陽郡(今浙西南),南部都尉改為建安郡(今福建)。

屬國都尉 本是專職管理少數民族的官員,當然也是武職。漢武帝時,匈奴渾邪王率部降漢,朝廷將降眾安置在西北五郡故塞(戰國秦長城)以外,設屬國都尉予以管理,這就是屬國都尉的由來。屬國都尉初設只有五個,歸中央負責少數民族事務的典屬國所管,後來內附的少數民族除匈奴外,還有羌人,而且部眾越來越多,屬國都尉也就越設越多,並且下放歸郡太守所管,同時在地域上又與太守分疆而治。

東漢時期,屬國都尉已成為管理少數民族的特殊政區,與郡相平行。漢安帝時下令將其中六個重要的屬國都尉領縣比郡,成為正式政區。如前述的西漢蜀郡西部都尉,此時就建為蜀郡屬國都尉,領四縣。屬國都尉前面都帶上某郡的名稱,但實際上已與該郡毫無關係,亦即蜀郡屬國都尉與蜀郡全然無關。都尉的俸祿為比二千石,與太守的二千石相當。

三國時期尚新置有部分屬國都尉,同時又把前代的屬國都尉進一步改成郡。如蜀郡屬國都尉就升為漢嘉郡。到西晉初年,所有屬國都尉都改成郡,由軍管形式進而為正常的行政管理。

典農校尉 這是一個特例。孫氏割據江東,著意發展農業,因此分吳郡無錫以西地區為毗陵典農校尉,以軍事屯墾方式開發該地。晉初,改為毗陵郡(今常州)。校尉也是軍職之一種,在特殊情況下也成為特殊政區的名稱。

都尉領縣治民作為一種過渡型的軍管性質的政區,盛行於漢代,但其起源也許可以溯至秦朝。北魏酈道元的《水經·贛水注》說:豫章,「秦以為廬江南部」,意即豫章郡本來是秦代廬江郡的南部尉。秦郡設有守、尉二長官(西漢景帝時才分別改為太守和都尉),或許當時已有部尉之設置?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