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量地制邑度地居民——行政區劃幅員的伸縮 第四節 「萬里之州」的起伏變化

這裡的「萬里之州」是用來比喻歷史上所有形式的高層政區。高層政區指的是不直接統縣的政區,在魏晉南北朝是州,在唐為道(方鎮),在宋為路,在元明清為省。由於這級政區幅員最大,如果政區長官又兼有財政、軍政大權,形成唐代藩鎮那種「又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財賦,又有其甲兵」的狀況,則分裂割據局面必然出現。因此這級政區是皇帝極不願意設,又往往不得不設的政區。這級政區的有無、幅員的大小和界線的劃定,就成為歷代最高統治者最重視最關心的問題。就幅員而言,無論是州,是道,是路,是省,全都經歷了由大變小的過程。

州本來是水中高地的意思。戰國時人借用大禹治水的傳說,將天下劃為九州,寫成《尚書·禹貢》這篇我國最早的區域地理著作。後來《周禮·職方》、《爾雅·釋地》、《呂氏春秋·有始覽》也都提出各自的九州區劃。但這些區劃都只是紙上談兵而已,直到漢武帝時才真正把州當成監察區的名稱。當時分全國為13刺史部和一個司隸校尉部,內中有11個刺史部以州為通名,如冀州刺史部(今河北西南大部、河南東北角)、豫州刺史部(今河南東南部、安徽淮北)等等,所以俗稱13州。州名來自《尚書·禹貢》和《周禮·職方》,因這兩篇都是儒家的經典。兩篇著作的州名大部分相同而略有出入,正好提供了11個州名,其中《禹貢》有兩個州,即雍州和梁州分別被改成涼州(今甘肅、青海東部,寧夏、陝西、內蒙古相鄰地區)和益州(今四川大部、陝西南部、雲南、貴州)。

漢武帝時候的13州地域十分廣闊,在北方略當今半省一省之地,在南方略當今兩三省、三四省之地。這樣的幅員被東漢大致繼承下來,到漢末成為正式的行政區劃。

三國時期,州的幅員和數目沒有實質性的變化。只有一點特別,魏、吳兩國都設荊、揚二州(長江中下游及南嶺以北地),但是魏之荊、揚二州只具象徵性意義,僅占原州地域一小部分而已。直到西晉統一前後,州的數目逐漸增加到19州,幅員開始明顯地縮小。尤其是西北的涼州,東北的幽州(今河北北部、遼寧西部及遼東半島、朝鮮北部),西南的益州,嶺南的交州(今廣東、廣西、越南北部中部)都因地域過於遼闊而被分成兩州或三州。西晉末年,幅員最大的荊、揚二州也分置出湘、江二州,形成各州幅員比較均衡的21州的局面。

三國時人稱州為「萬里之州」,雖是以轄郡數目為說 ,但當時州的地域也確有地廣萬里者,如南方的荊、揚、益、交四州。西晉州幅員已大為縮減,東晉十六國以至南北朝以後,州的數目大幅度增加,幅員急劇減小,產生這種情況的原因很複雜,如因人而設州,又有因僑置(為南遷的流民設置政區)需要而置州,還有就是為了鞏固中央集權而使州處於割治無常的狀態。如《宋書·何尚之傳》載:「荊揚二州,戶口半天下,江左以來,揚州根本,委荊以閫外。至是並分(指兩州各割一部分地置郢州),欲以削臣下之權,而荊、揚並因此虛耗。尚之建言複合二州,上不許。」不許的原因就是以鞏固皇權為要務,而荊、揚二州經濟是否受影響,倒在其次。

南北朝後期,州的數目膨脹到二三百之多,州的幅員就只有數百里見方的狹小範圍了。歷代高層政區的變遷以州最為劇烈,所以到隋代就只好下降為統縣政區,至元代,則更降至縣級政區的水平了。

州下降為統縣政區後,新的地理區劃又出現了。唐代的道代替州的地位,逐步變成為新的高層政區。唐太宗貞觀元年(公元627年)分全國為10道,是純粹以地理區劃的面目出現的,但其中實際上已暗含有監察區的影子。

漢唐疆域相仿,西漢置14部,而唐初只分10道,道的幅員遠比漢的州部為大。在北方,唐河南道之大可包容漢代之豫、兗、青、徐諸州,河北道也能涵蓋冀、幽二州。在南方,江南道則比荊州或揚州都要廣袤。唐玄宗將10道析分為15道,成為正式的監察區。

京畿道和都畿道的幅員很小,只有五六個府州的範圍,是為著首都和陪都的特殊需要而設置的。真正因為地域廣大而分道的只有江南與山南兩道。南北朝以來南方經濟已經相當發達。唐天寶元年的統計數字表明,南北戶口之比已達4:5。所以江南道三分,而山南道兩分,以適應監察事務繁重的需要(圖10)。

唐代後期,道又稱方鎮,變成州以上的一級行政區,其數目在四五十之間波動,每道轄三四州或十來州不等,大致與秦郡幅員有些相似。換句話說,小的方鎮只相當於今天的十幾縣地,大的方鎮則相當一省之地,如福建道、江南西道、嶺南東道恰等於今天的福建省、江西省和未分海南省以前的廣東省。元和時期的47方鎮可以作為唐後期道(方鎮)的代表。

接受唐王朝與藩鎮偕亡的教訓,唐後期的方鎮(道)沒有為宋代所直接繼承。而是另外設計了一套概念全新的路製作為新的高層行政區劃。宋代路的幅員比唐前期道的幅員要小。以轉運使路而言,宋初分為13路,後來逐步增為15路、18路、23路、24路以至北宋滅亡前曇花一現的26路。

18路是宋代維持最久的路制,元豐23路則是較有代表性的路制,《元豐九域志》一書即依據這23路編成。24路是將首都開封府獨立為京畿路。26路則是加上北宋末年,在遼亡之後取得燕雲十六州,改造為燕山府路和雲中府路而成,兩路旋得旋失,與北宋俱亡於金。

18路幅員除陝西路稍大(與今陝西省比)、西川路和峽路稍小(與今四川省比)以外,其餘各路都與今天省的幅員相近。其中福建路與福建省完全一致;京東路與山東省差別很小;廣南東路相當廣東省,但缺雷州半島;廣南西路略當廣西省、海南省和雷州半島之和。元豐23路的幅員則一般比今天的省小。

女真人滅了北宋以後,在北部中國建立了金朝。金朝繼承了北宋的路制,但是路的幅員則小得多,原來的一路有的被分為兩三路。因此,北宋元豐時期北方的9路變成金大定年間的13路。

偏安南方的南宋王朝也把個別路的幅員縮小,如兩浙路和利州路都被分成東、西兩路。南宋時期的總路數在十六七之間,比北宋時期的南方多出兩三路。還必須指出一點,金和南宋的路已與北宋性質不同,分別以總管府(相當於安撫司)和安撫司代替轉運司,成為一路的主要統治機構。

蒙元帝國建立以後,將宋金的路降為統縣政區,而在路以上建置起幅員空前遼闊的中書省和行中書省,作為新的高層政區。元帝國版圖本來就極其廣袤,行省的數目又少,因此其幅員之恢宏為任何朝代所不及。

元初除中書省直轄地域外,全境只分六個行中書省。其中陝西四川行省一度囊括今陝西、四川、甘肅、寧夏及內蒙古西部的廣大地域,幅員之大可以想見,但就面積而言,比起中書省來還是小巫見大巫。中書省所直轄範圍自山陝間黃河一線以東,淮河以北直至北海(今北冰洋)的一片廣闊的土地。

元代的省幅員如此之大,顯出其作用主要不在行政管理,而在軍事殖民。由於蒙古民族用軍事征服的方式合併了幾大政權,為了防止被征服民族的反抗,不得不把中樞權力分散於各處,建立起鎮撫作用的軍政區域。然而中樞權力又不能過於分散,因此行省的數目不能多,幅員相對也就要大。省的幅員過大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即民族習性和地理環境所致。對於在天蒼蒼、野茫茫的廣闊草原上馳騁游牧的騎馬民族來說,成千上萬里的遠征似乎都是等閑之舉,行省幅員劃得十分遼闊也就不足為奇了。

隨著統治的不斷深入,行政管理事務的繁雜,大而無當的行省逐漸得到改造,縮小其幅員,改變其性質,以成為真正的行政區劃。元代中期遂形成一中書省和十行中書省的體制。

但是11省的幅員仍是太大,從下轄的統縣政區數目來看,平均每省約轄30個單位,如果除去地廣人稀的嶺北行省(只轄一路)和遼陽行省不計,其餘九省平均轄有35個統縣政區,管理幅度顯然過大。因此在每個行省底下又設有若干個道,作為監察區,以輔助行政管理事務,開了在行政區底下設置監察區的先例。

由於行省幅員過廣,管理幅度過大,處理地方政務很不靈活,因此在元末地方多事,農民軍蜂起的情況下,又紛紛從行省之中析置出許多分省。這種情況恰與歷代相反,過去在地方多事之秋往往是建立大政區,而不是劃小政區。元末分省的出現證明,幅員過大的行省是不利於中央集權統治的,因而明代就對這點進行了適當的改革。

除了大而無當以外,元代行省還有另一個毛病,就是各省之間幅員懸殊過大,從地域上來看已是如此。如元初福建行省與今福建省相當,而陝西四川行省一度卻括有陝、甘、川、寧四省及內蒙古西部之地。若就各省所轄行政單位和戶口而言,則更是「偏枯」:如遼陽行省名義上的面積幾乎有半個歐洲那樣大,但其戶口不過等於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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