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九、東南的和平公約

民國10年後,盧永祥就成為東南炙手可熱的人物,到了12年曹錕賄選時,正是直系的天下,而皖系出身的盧永祥卻在東南屹立無恙。

盧永祥掌握浙江和上海,反對賄選和反對直系的國會議員又都集中上海,於是他便成為時局的中心人物。盧在浙江擁有四師一混成旅的兵力。自12年6月13日北京政變後,江浙士紳鑒於直皖、直奉二次戰爭終將不免,而浙盧與蘇齊(江蘇督軍齊燮元是直系大將)必將決裂,乃由上海總商會主張仿照庚子年東南互保公約,由兩省軍民長官協議,共同維持治安。浙盧和蘇齊迫於民意,乃通電錶示保境安民。

12年6月27日盧永祥通電反對賄選後,黎元洪代表金永炎、政學系代表韓玉宸以及奉天代表、西南代表均麇集杭州,於是杭滬頓成反直系運動的中心,這一來,外間便盛傳直系方面準備以武力對付浙江。

7月中旬,傳說山東督軍田中玉因臨城劫車案的影響,而將去職,直系派王承斌率師督魯,與江蘇的齊燮元聯合以壓迫東南。杭州商會乃派代表到南京請求保全和平,上海及江浙各地團體也要求當局切實保證所謂「保境安民」的承諾。

7月26日安徽軍務督辦馬聯甲到南京,一時謠言頓熾,傳說天津的直軍原擬進駐江蘇,現改由皖南襲取浙江,報上盛傳王承斌部二十三師之兩團已入皖,皖北蚌埠駐軍移向蕪湖集中徽州。曹鍈的第二十六師也將南下,於是江浙紳商乃決定在上海開聯席會議,策動和平,安徽各團體也急起響應。

8月上旬,盛傳保定會議通過對浙用兵計畫,據說計畫是這樣的:

將徐州陳調元軍移蘇州,聯合第六師,分三路進兵。第一路分兩面,一面由宜興出太湖進攻浙江的長興,一面由滬寧鐵路向滬松活動;第二路是南下的北軍聯合皖軍由徽州廣德攻浙江吳興、四安。第三路是贛軍由玉山攻浙江的常江。另以曹鍈進駐徐州策應蘇皖,以鄂軍為贛軍後路。

浙江方面自然也不示弱,盧永祥派王賓防守嘉湖,夏兆麟防守嚴衢,郝國璽防守溫州,胡大猶防守金華,張伯政守寧波海口,何豐林坐鎮上海。

直系大軍和浙江方面劍拔弩張,國際間立刻有了反應。英、美、法、日四國公使給北京嚴重警告,略云:「迭接江浙發生戰事之訊,上海及附近地方,外人有巨大利益,如區內發生戰事,利益受損,中國政府不能委卸責任。將來中國政府或該省長官如保護不周,對於損失應擔負全責,且將於保護不周時,以適當手段自衛。」

北京政府怕引起外國干涉,乃於8月14日分電保定曹錕,洛陽吳佩孚,江蘇齊燮元和浙江盧永祥,請其特別注意。

12年8月16日,江浙兩省紳商在上海成立和平協會,謀聯合各省作避免戰爭的呼籲,江浙兩省的旅京同鄉,亦向兩省當局斡旋。蘇紳張一南草擬了江浙和平公約五條,親自分訪南京和杭州,請兩省當道共同宣言保障和平,終獲兩省當局簽字蓋章,8月20日上海各報刊出江浙和平公約全文,茲錄如下:

(一)江浙兩省人民,因時局漂搖,謠言四起,兩省軍民長官有保境安民之表示,但尚無具體之公約共同宣言,仍不足以鎮定人心,迭經兩省紳商馳電呼籲,仿前清東南互保成案,請求兩省軍民長官雙方訂約簽字,以尊重地方公意,脫離軍事漩渦為目的。

(二)江浙兩省軍民長官,徇地方人民之公意,對於兩省境內保持和平,凡足以引起軍事行動之政治運動,雙方須避免之。

(三)在兩省轄境毗連之處,如有軍隊換防之事,足以引起人民之驚疑者,兩省軍事長官須避免之,其兩省以外客軍如有侵入兩省,或通過等情,由當事之省負防止之責任。於各保其境各安其民之中,仍為精神上之互助。

(四)兩省內各通商口岸,為中外人民生命財產所託。上海尤為亞東最大市場,應由兩省軍民長官飭由各交涉員將此約通告各領事,對於外僑力任保護。凡租界內足以引起軍事行動之政治問題,及為保境安民之障礙者,均一律避免之。

(五)此項草約經江浙兩省軍民長官之同意簽字後,由兩省紳商宣布之。

齊燮元、韓國鈞、盧永祥、張載揚、何豐林。

和平公約雖簽,可是備戰行動仍積極,江蘇方面增兵宜興、崑山,浙江方面增兵嘉湖,安徽方面增兵廣德。因此戰爭的陰影仍在擴大,東南危機依舊潛伏。江浙兩省人民打算更加充實這個和約,加入「兩省交界處駐兵不得過於接近,移防時須得會商同意」,以為保障。另一方面安徽和江西紳商人民也在策動加入江浙和平公約。

9月後,南下的國會議員在上海開會,而黎元洪亦南下抵達上海活動,於是江蘇方面依據公約,責難淞滬當局,外間謠言遂益猖獗,盛傳北方決定對浙江用兵,以制止浙江的反直行動。甚至且指出,軍事行動將開始,由蘇軍取守勢,皖軍取攻勢。

由於江浙和平公約的影響,皖浙兩省,亦醞釀簽訂和平公約,浙江商會會長金百順和安徽士紳余誠格是這個運動的中心人物,經兩省紳商半月余的奔走,在杭州和蚌埠兩地向省當局懇切要求,於賄選後終告實現。

10月8日皖浙和平公約簽訂,其條文如下:

(一)皖浙兩省因時局不靖,謠言紛起,兩省軍民長官同有保境安民之表示,但尚無具體之公約,仍不足以鎮定人心。爰請兩省軍民長官俯從民意,仿照蘇浙和平公約成案,簽訂公約,保持兩省和平。

(二)皖浙兩省轄境毗連之處,所屬軍隊,各仍駐原防,保衛地方,免生誤會。

(三)皖浙兩省軍民長官負責不令客軍侵入,或駐紮兩省區域,防止引起糾紛。

(四)此項公約經皖浙兩省軍民長官之同意,簽字蓋印後,由兩省紳商公證宣布,以昭鄭重。

馬聯甲、陳調元、盧永祥、張載揚。

皖浙公約簽訂後,旅北京的贛人吳綺由京南下,從事家鄉的和平運動,進行贛浙和平公約,邀約贛省與浙省有關係的人士吳鈁、夏敬觀一同進行,而在浙江方面,商會中亦有很多人加以贊助,12月6日贛浙和平公約亦告簽訂,全文如下:

(一)近因時局未定,浙贛壤地毗連,兩省紳民均希望兩省長官以保境安民為職志。雖地方各形安謐,但未有一種確實表示,仍恐不足慰安人心。自蘇浙倡和平公約之舉,浙皖踵行,群情允協。浙贛誼屬輔車,事同一體,爰由兩省紳民公同籲請兩省軍民長官俯順民意,援照成案訂立公約,永保和平。

(二)此項公約以各守疆土不相侵越為限。凡浙贛轄境毗連之外,原駐軍隊,仍各駐原防,保衛地方。

(三)此項公約締結後,如遇有客軍侵入兩省區域以內,應由兩省軍民長官各自負責,設法防止。

(四)此項公約經浙贛兩省軍民長官之同意,簽字蓋印後,由兩省紳民公證宣布,以昭信守。

中華民國十二年十二月六日蔡成勛、盧永祥、張載揚。

浙江既已和江蘇、江西、安徽三省分別簽訂和平公約,還有福建的孫傳芳未同意簽署,福建和浙江的紳商雖然努力奔走,可是孫傳芳卻有他個人的看法。孫說:「訂立和平公約簡直就是疆吏聯盟,目無中央,我不能這麼做,除非經由中央批准,才能照辦。」

孫的態度雖然令人失望,其實各省簽了和平公約又有什麼保障,簽與不簽還不是一樣。

在和平公約簽訂期中,和平空氣並不濃厚,很多小問題都使和平氣氛改變。尤其是12年10月10日曹錕就任總統後,浙江立即宣布與中央停止公文往還,以顯示其不承認曹錕總統的立場,這是江浙公約簽訂後50餘天的事,那時皖浙、贛浙公約還未成立。

11月10日淞滬警察廳長徐國梁被刺,第二天去世,兇手李達生當場捕獲,自稱係為韓恢報仇,可是直系卻指這是浙方所指使,因為徐國梁和浙方不睦。

徐國梁之死,又引出了一個新問題,就是淞滬警察廳長的繼任人選問題。何豐林委令警署總務科長陸榮錢接署,而南京齊燮元、韓國鈞則要申振剛繼任,寧滬之間電文交馳,互相爭執,江蘇方面所支持的申振剛終於不獲到任。這當然是有歷史淵源的,從袁世凱時代起,上海就劃在浙江勢力範圍內,馮國璋在江蘇督軍時力爭無效,李純繼任蘇督也爭不到,齊燮元自然更爭不到,由此可見蘇浙兩省的積怨,上海是一個焦點。

12月上旬在上海集議的各省和平代表有邀盧永祥和齊燮元到上海會晤的醞釀,希望因為兩人面對面談判,解除許多不必要的誤會。可是由於淞滬警察廳長問題不能解決,遂使盧、齊會面不能成為事實。

盧、齊不能會面,戰爭陰影為之擴大,一時戰爭謠言又啟。傳說太湖附近蘇浙軍隊陸續增防,同時由於閩軍北移,浙邊溫處兩州又告警,杭州方面要人和富商的家眷都紛紛遷到上海,一時人心惶惶。

這時,中外所矚目的,是虎踞洛陽的吳佩孚,大家都知道吳佩孚對曹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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