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八五、梁士詒短命閣揆

舊交通系倒閣是有一套計畫的,目的是捧出他們的首領梁士詒來組閣。

梁士詒自民國5年以洪憲禍首受通緝後,一直在北京政壇上退居幕後,與他在民國初年紅極一時相比,正是兩個極端,自他不在台上後,北京政府的財政就一直沒有辦法,他也恃此重返政壇。

10年9月他從北方回到廣東,寄居香港,由於他在外交和財政上都有潛勢力,所以他和南北軍政界人物都有往來。徐世昌目睹財政情形惡化至於極點,也把希望寄托在梁財神身上,認為梁或可起死回生,舊交通系分子當然不肯放棄這個千載良機,也力勸梁北上。

於是梁士詒乃於11月10日離港,12日到上海,順道赴杭州游桐廬、七里瀧等名勝,做出一付閑雲野鶴,好整以暇的姿態。11月底循津浦路回到北京。

梁士詒到北京的時機最好,因為靳內閣已經搖搖欲墮,徐世昌便和他接洽組閣問題。

10年12月24日徐世昌命令特任梁士詒為國務總理,這當然是得到直曹和奉張同意的。梁閣名單如下:

外交總長顏惠慶

內務部長高凌霨

財政總長張弧

陸軍總長鮑貴卿

海軍總長李鼎新

司法總長王寵惠

教育總長黃炎培

農商總長齊耀珊

交通總長葉恭綽

梁閣中鮑貴卿、齊耀珊是屬於奉系,高凌霨屬於直系,顏惠慶、王寵惠屬於英美派而接近直系,張弧屬於親日派的新交通系,葉恭綽屬於舊交通系,李鼎新和黃炎培則無所屬。這是一個直奉兩系和舊交通系的混合內閣,而交通系的新舊兩派則由分而合。

梁內閣的出現,當時流傳說是葉恭綽戰勝了張志潭,梁士詒戰勝了靳雲鵬。

可是梁士詒的運氣並不太好,因為直系的曹錕,尤其是吳佩孚是反對梁士詒組閣的。當張作霖推薦梁士詒組閣時,竭力把曹錕拉進來作為推薦人之一。可是吳佩孚則一再打電報給曹,勸他離開北京是非之地,不要礙於情面,甘受別人的利用。

吳佩孚早在梁北上時,就擔心梁會上台,因此曾致電浙江督軍盧永祥,略稱:

「前此梁士詒赴粵與陳炯明接洽,亦與孫文有所晤談,此次擬出組閣,將合粵、皖、奉為一爐,壟斷鐵路,合併中央,危及國家,殊堪懍慄。第恐奉張不察,深受其愚,則梁閣實現之日,即大局翻騰之時。昨電曹使謂梁如組閣,長江各督均不贊成,並望聘老擔任。如不就,則以顏久代為宜。特聞。」

梁閣成立時,梁啟超也在北方,曾函他的本家致賀,這兩位廣東才子私交甚篤。梁士詒收到梁啟超賀函後,曾親筆復了一函,函云:

「近知台從在京,擬二三日後一領大教,奉書欣慰無量!此次自跳火坑,知者無不以為痛苦,況身受者歟?外憂內患相逼而前,事事皆時不我待,支此危局,賢智知其難,以詒之不才,更不足道矣。伏處多年,入門後頗形隔閡,昕夕尚在檢卷時代,亟思得其真相,以就正於良朋,藉以啟導朦昧,免蹈歧趨。我兄能於新曆二日或三日入京一行,暢談三小時,當可盡所欲言。晚間九鍾後當有暇晷,能預先二三日示期,俾騰出時間,不至相阻,更善。人當危難時,輒呼舊侶,卅年舊交,當不吝援手也。」

梁士詒的內閣以長於外交和財政自負,可是吳佩孚以外交(膠濟路)問題攻擊他,以財政(軍餉)問題壓迫他。當然實際的原因則由於梁閣是奉張所支持,和直系自有距離,尤其是和吳佩孚。所以吳抓到了外交為題目便大作文章。

11年1月5日吳佩孚發表歌電,電文曰:

「……自魯案發生,展轉數年,經過數閣,幸賴吾人民呼籲匡救,卒未斷送外人。膠濟鐵路為魯案最要關鍵,華府會議開幕經月,我代表壇坫力爭。不獲已而順人民請求,籌款贖路,擬訂發行債票,分十二年贖回,但三年後,得一贖清之辦法。外部訓條,債票准華人購買,避去借款形式,免得種種約束。果能由是贖回該路,即與外人斷絕關係,亦未始非救急之策。乃行將定議,梁士詒投機而起,突竊閣揆。日代表忽變態度,頓翻前議,一面由東京訓令駐華日使向外交部要求借日本款,用人由日推薦。外部電知華會代表,複電稱請俟與英美接洽後再答。當此一髮千鈞之際,梁士詒不問利害,不顧輿情,不經外部,逕自面復,竟允日使要求借日款贖路,並訓令駐美各代表遵照。是該路仍歸日人經營,更益之以數千萬債權,舉歷任內閣所不忍為不敢為者,今梁士詒乃悍然為之,舉曩昔經年累月人民之所呼籲,與代表之所爭持者,咸視為兒戲,犧牲國脈,斷送路權,何厚於外人!何仇於祖國!……」

梁士詒接到吳的歌電後,乃以國務院會同外交部名義於1月7日發出倒填日期之微電,宣布交涉現狀並征全國同意,文曰:

「內閣成立,對於華府會議,一守前此方針,業經通告代轉知各國。目下急待解決者,為魯案中之膠濟鐵路問題,前次迭經在美磋商,我均主籌款贖回自辦。至籌款辦法,或發債票,或發庫券,不論向國內外籌款,均以截清先後界限,申明該路收回自辦性質為要義,仍擬先盡向本國商民籌借,以期稍挽利權。嗣以關於款項用人辦法,雙方爭議,迄未解決。上月二十七日,日使到外部稱,日本讓步已極,若中國堅持即刻贖回之議,惟有停止交涉等語。我仍主贖路自辦,未變初旨。三十日我三代表來電稱:『贖膠濟路付款事,現擬兩種辦法:(一)中國人以現款存入第三國銀行,協定成立後,第三個月底交五分二,第六個月底交五分一,第九個月底交五分二,照此辦法,中國不必聘用日本技師。但日本代表堅持在會同派鐵路人員估價後交還該路之前,須將款項全數交存第三國銀行。(二)中國按照應付款數,發行國庫券,分二十四期收贖,每六個月為一期,但三年後,中國得一次贖清,惟須六個月前通知。第一期於協定發生效力,九個月後交付現款,其餘款項,以本路資產及贏利作抵,並酌給利息,中國政府於中國鐵路內所用日本有經驗技師中,選充本路工程師。照此辦法,日本堅持須用日本為副車務長,副會計長』。查該路作價約三千萬日金,採用何辦法歸還,政府並無成見,如能設法籌足交存,照第一款辦法辦理,則一切葛藤均可斬斷,固為上策。然金融緊迫,款鉅難籌,即三代表電稱:『國民代表,山東代表亦主張分年付款,用人一節,不妨讓步』云云,果能現款收回,雖似直捷,而國民代表不敢應承,則籌款之難可知等語。是舍立付現款而外,無論庫券債票,惟有仍抱定贖回自辦宗旨,以冀取益防損。目下華府閉會在即,勢難久延,除電知三代表堅持原案以保主權外,尚盼切實籌維,兼權利害,明示周行,借為後盾,大局干甚。並希立復。」

1月7日梁再發表通電,辯白並沒有和日本駐華公使小蟠談判外交事務,文曰:

「微日通電計達台鑒,誠以膠濟路案關係重大,事機迫切,有稍縱即逝之虞,用將經過實況宣告國人,冀明內容,並求良果,事屬未定之局,心無成見之存,區區微忱,諒蒙鑒亮。乃吳巡閱使睽隔傳聞,致滋誤會,竟有歌日之通電。士詒視事以來,對於此問題,商詢同僚,迭次會議,多持籌款贖回自辦之主張,前此外交部訓條所謂漠然借款形勢者,持論具有深意。蓋自辦必先贖回,贖回必先籌款,若籌諸國內而立可得三千萬日金之鉅款,自一切無復問題,否則無論其為債票,為庫券,期無論長短,還無論整零,其為債一也,其為分年償還一也。蓋既無現金,只言贖路,將以何物為贖?則不得不出於庫券與債票之一途,事理灼然,無可諱言,亦無庸再計。故籌款贖回自辦之主張,其上策固望國人之自籌,否則國內外合籌債款,亦可兩害取輕,要未嘗言及限於日本,亦非但盡日本也。至於交涉方式,自有常軌,小蟠公使前來賀任,原為禮節之常,並非交涉談判。此次華府會議,既有端緒,當然仍由外部及三代表主政,亦無取特別訓條。吳使歌電所指摘者,均與事實相違。在吳使愛國心殷,熱忱倍熾,偶為流言所惑,遽滋投杼之疑。士詒慚誠心之未孚,懼時機之易失,誠恐流言之不息,影響所及,將致盡棄前功,則數月來,我國民奔走呼號,各代表苦心因應,概付流水,其為不幸,豈止士詒一人而已!心所謂危,敢陳悃臆,惟我愛國同胞實圖利之!」

同日梁士詒發表對外宣言,聲明新內閣對於山東問題完全贊同中國代表團在華會之宣言。文曰:

「我國與各邦交,近幸均極敦睦。自民國肇造,國體變更,國民之學問見識,亦隨國體之轉移,而與時增進。故對於新文化,則欲其灌輸,以增益固有之智識,對於經濟,則冀其流動,以開浚未辟之富源,此實東西洋接近之階梯,而無形中足以聯絡交誼於無窮者也。至於此次華府開會,其主旨在維持太平洋及遠東之永久和平。我中華民國位於太平洋之上,關係尤重。其對於該會議所願望者,在恢複獨立國家固有之主權,享有國際平等公正之地位,與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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