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百日維新

光緒廿四年(1898年)春末夏初,北京充滿了蛻變的氣氛。因為大家都知道,年輕的光緒皇帝熱烈地支持變法。不過守舊的勢力則集中向康有為攻擊,不但攻擊康有為,還攻擊與光緒最親近的翁同龢,使得翁同龢和康有為都不能留住北京城。康有為曾想離開北京,可是又怕翁同龢也被迫出京,則大臣中沒有人可以主持變法,於是便寫了一個奏摺「請定國是而明賞罰」,請御史楊深秀代為呈遞,又另外寫了一個奏摺請翰林侍讀學士徐致靖上奏。光緒看到了這兩個奏摺,愈益增加了變法的信心。光緒明了反對的空氣也很濃厚,因此便請人轉告慈禧說:「兒不能做亡國之君,如不付兒全權,寧願讓位。」慈禧聽了很生氣,就叫人告訴光緒說:「皇帝要辦的事,太后決不阻擋。」於是光緒乃根據楊深秀遞呈的奏摺,召集全部軍機大臣開御前會議,四月廿三日下詔書「明定國是」,這是清王朝末期一篇最重要的詔書,所以抄錄在下面:

「數年以來,中外臣工講求時務,多主變法自強。邇者詔書數下,如開特科,汰冗兵,改武科制度,立大小學堂,皆經再三審定,籌之至熟,甫議施行。惟是風氣尚未大開,論說莫衷一是,或托於老成愛國,以為舊章必應墨守,新法必當擯除,眾喙嘵嘵,空言無補。試問今日時局如此,國勢如此,若仍以不練之兵,有限之餉,士無實學,工無良師,強弱相形,貧富懸絕,豈真能制挺以撻堅甲利兵乎?朕維國是不定則號令不行,極其流弊,必至門戶紛爭,互相水火,徒蹈宋明積習,於是政毫無補益,即以中國大經大法而論,五帝三王不相沿襲,譽之冬裘夏葛,勢不兩存。用特明白宣示,嗣後中外太小諸臣,自王公以及士庶,各宜努力向上,發憤為雄,以聖賢義理之學植其根本,又須傅采西學之切於時務者,實力講求,以救空疏迂謬之弊。專心致志,精益求粹,毋徒襲其皮毛,毋競騰其口說,總期化無用為有用,以成通經濟變之才,京師大學堂為各行省之倡,尤應首先舉辦,著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王大臣會同妥速議奏,所有翰林院編檢,各部員司員,大內待衛,候補候選道府州縣以下及大員子第,八旗世職,各省武職後裔,其願入學堂者,均准入學肄業,以期人材輩出,共濟時艱,不得敷衍因循,徇私援引,致負朝廷諄諄告誡之至意。」

這就是光緒正式宣布變法維新的上諭,從上諭的內容和口氣來看,很像是康有為草擬的,如果不是康的手筆,也完全是照康的奏摺取其精華改寫的。接著正戲上演了——

光緒廿四年(1898年)四月廿五日,下了另一道上諭:「翰林院侍讀學士徐致靖奏保通達時務人才一折,工部主事康有為,刑部主事張元濟,均著於本月廿八日豫備召見。湖南鹽法長寶道黃遵憲,江蘇候補知府譚嗣同著該督撫送部引見。廣東舉人梁啟超著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察看具奏。」

於是康有為在廿八日的清晨入朝覲見,他在外書房見到了榮祿,和榮祿先談了一陣變法的細節和步驟。榮祿和康談了一會便先上殿見皇帝,光緒問榮祿和康有為談了沒有?榮祿說:「康是辯言亂政。」榮祿退出後,光緒立即召見康有為,年輕的皇帝用興奮和親切的顏色和康談話,先問康的年齡籍貫和出身,然後便叫康陳述政見。

康說:「中國已到了存亡的關頭,外國侵略是永無止境的。」

光緒說:「這都因為我們太守舊。」

康說:「皇上既然知道守舊弄得這樣糟,就該變法維新。」

光緒說:「所以現在非變法不可。」

康說:「近年來已有變法,但只是少變,所謂變法而不全變,結果不會有什麼成績的。須要把制度修改,應該先開制度局。」

光緒說:「對,對,對。」

康說:「臣曾考查過各國變法的情形,參酌中國的情形,哪幾項可以施行的,都定出條陳章則,請皇上參考。」

光緒說:「你寫的條陳章則都很詳備。」

康說:「那麼皇上為什麼不頒行呢?」

皇帝看了看簾外,停了一會嘆口氣說:「我受著種種牽制,不能放手干呀!」

康說:「現在的大患在乎民智不開,民智不開是因為用八股作考試文章,學做八股的人不明白世界各國情形,但他們可以靠八股得功名,做大官。現在朝廷里群臣濟濟,卻沒有一個擔得起革新重任,就因為八股出身的緣故。」

光緒說:「是的,西洋人都做有用的學問,中國卻做無用的學問。」

康說:「皇上既知道八股的害處,那麼把八股廢了吧!」

光緒說:「可以的。不過要辦新政財政困難,如何籌款呢?」

康說:「中國礦產很多,可以開發,只要開源,不怕沒有錢。」於是講到用人行政,推廣社會教育,招撫會匪,譯書,派遣留學生和考察專使等等。

光緒都點頭說:「不錯」。最後說:「你可以下去了,還有什麼意見,可以隨時上奏摺。」

康出去後,光緒面諭軍機大臣:「康有為著在總理衙門章京上行走。」並特許康有為專摺奏事,不必由總理大臣代遞。

百日維新就是指光緒實行新政的103天,時間是從光緒廿四年四月廿三日(1898年6月11日)詔定國是,實行變法後,至同年八月初六日(9月21日)慈禧太后收回政權之日止,前後共計103天。現在把這一期間光緒為了施行新政所頒布的主要上諭分為政治、經濟、軍事、文教四大類,列述如下:

一、政治方面:

康有為等新政建議 光緒新政上諭內容 日期(陽曆)

詔定國是 詔定國是 六月十一日

禁止婦女纏足 命各省督撫勸誘禁止婦女纏足 八月十三日

下詔求言 命大小臣工各抒讜倫以備採擇 八月二日

命各督撫保護賢能 八月二日

命遇有士民上書言事都察院毋庸拆閱並不得積壓 九月二日

命各省訪查通達時務勤政愛國能員 九月七日

保薦外交人才 命各省督撫保薦使才 六月十一日

詔選宗室王公遊歷各國 六月十二日

擬定憲法開國會 命各部刪去冗例另定簡明則例 七月廿九日

裁詹事府等六衙門 九月九日

酌置散卿以議庶政 九月十三日

決心開懋勤殿以議制度 九月十四日

滿漢不分 詔許旗人經營商業

君民合治 未頒上諭

建設新京 未頒上諭

斷髮易服改元 未頒上諭

二、經濟方面:

康有為等新政建議 光緒新政上諭內容 日期(陽曆)

振興商務 命各省設商務局 六月十二日

農業、工業 命各地方官振興農業 七月四日

命劉坤一、張之洞試辦商務局 七月廿五日

命陳寶箴、劉坤一在上海試辦機器製造局 八月廿五日

京師設立農工商總局 八月廿一日

命各省農工商分局置造機器 八月九日

命各省興辦農務局、農會,分設絲茶公司 九月十三日

獎勵工藝新發明 獎賞士民創作新法 七月五日

開礦築路 頒布振興工業給獎章程十二款  七月十二日

飭盛宣懷趕辦芒漢路,並迅辦粵漢、滬漢各路  六月廿六日

在京師設立礦務、鐵路總局  八月二日

命胡燏棻籌辦京西運銷鐵路 九月十日

舉辦郵政統計全局 命洋師及各通商口岸設郵政分局 九月十三日

大籌巨款行新政 命戶部編列預算按月刊報 九月十六日

廢漕運 未頒上諭

裁撤厘金 未頒上諭

三、軍事方面:

康有為等新政建議 光緒新政上諭內容 日期(陽曆)

裁軍練兵 命各省陸軍改練洋操 六月十九日

命八旗漢軍均以新法練軍 七月九日

命各省切實裁兵、練兵 七月十六日

力行保甲、舉辦團練 命各省力行保甲 七月十六日

統計全局、大籌巨款以行新政、練海陸軍而強中國 命各省嚴飭地方官辦理保甲 七月卅日

命各省舉辦團練 九月五日

命各省籌款添設海軍籌造兵輪 七月廿八日

四、文教方面:

康有為等新政建議 光緒新政上諭內容 日期(陽曆)

廢八股試帖 諭自下科始,廢八股為策論 六月廿三日

楷法試士 命將經濟歲科歸伴正科 六月卅日

諭此後考試,以實學實政為主,不賃楷法 七月十九日

諭變通科舉,此後一經殿試,即量為授職,並停朝一場 七月廿一日

命將譯書局改為官督商辦 六月廿八日

翻譯西書及日本書 命各省學堂廣譯外洋農務書藉 七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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