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莫當特·里夫斯的自言自語

他們離開後的一段時間,里夫斯坐在手扶椅上苦苦思索證據中最困難的疑點,進行一場智力的靈感之旅。靈感往往是不經意而至,也許只是對鮮花或者鄉間小路上一對愛侶漫不經心的一瞥,靈感使會悄然飛來。但是,靈感卻不是可以追逐的獵物,它也不會應我們的要求招之即來。不過,智力的問題只能靠精神的力量來解決,或許你坐下來思考它的時候,腦袋上搭一條濕毛巾會有幫助。但是,這個時候做精神上的調查,靈感的來臨只能依靠對事實的無窮想像。此刻,里夫斯就在做這樣的事兒。至少在他的頭腦里,掌握的所有線索足夠為戴夫南特洗刷罪名,但是這些線索卻不能夠找出一個能夠為戴夫南特代罪的兇手。「一個高爾夫球,」他始終自言自語,「一個高爾夫球,就在鐵道邊,離受害人下落的地點只有幾碼遠,必須得從它著手,但是,從哪兒,從哪兒開始呢?」終於,他厭倦了在昏暗的壁爐邊煉獄般的思考,他抓起自己的帽子,拋向空中。既是思想的痴迷狀態使然,也是內心意願的驅使,里夫斯發現自己再一次爬上了那條通往鐵路路基的陡峭小路,走在了禁行的路軌旁。

聖盧克的夏日氣息依然彌散在景色里,安息日的靜默與秋日的沉寂合而為一——陽光閑適地灑落,昆蟲不再鳴唱,連烏鴉都停止了鼓噪——多麼安靜的郊外。在路基下方的遠處,他可以看到高爾夫球手們既懷著希望又懷著恐懼地祈禱,完成著他們每日的運動。戈登和卡邁克爾正在第三開球區,卡邁克爾對球總是發表過多的評論。再遠處是那棟荒廢的老宅,到處都散發著被遺忘了的落寞。所有的一切都是沉寂的,只有莫當特·里夫斯獨自一人,不懈地大踏步地走著,追尋著犯罪的蛛絲馬跡。

他讓自己在鐵軌下長長的路基上躺下來。「現在,」他說,對自己大聲地說,「你正在從倫敦開往班維爾的快車上,莫當特·里夫斯。它只停靠一個站,韋福特站。也許火車常客都還未進站,因為今天是個大霧天,火車行進得很慢,微弱的濃霧信號間歇響起。如果你向鄰座的旅客開一槍的話,隔壁車廂的人可能會把槍聲誤認為是濃霧信號。我想,這值得考慮一下,如果造成某種傷害的話,那一定會被跟蹤,而且會帶來質詢。因此,你不能再繼續那樣想了。」

「火車上有個人,你特別想謀殺他。你想在今天謀殺他,因為他剛剛宣布破產,如果他被人發現死了的話,人們會認為是自殺。你提醒他要小心,你為什麼要那樣做呢?但是,你一定得在周一殺死他,給他一個解脫的機會……不,那樣行不通,因為在周二以前你不可能知道任何關於他破產的消息……不過,消息周二早上就傳到了他的耳朵里。那也就是說,你殺死他的動機可能與破產毫無關係,這一點還不為人知,就連戴夫南特也不清楚這一點。他沒有乘這趟火車,他等到的是三點四十七分的那趟火車。你在周一給這個人送去了一條消息,是一條密碼。密碼只有一本書可以解開,而且是他擁有的一本書,而且你知道是他的哪一本書才可以解開密碼——或許是你給了他那本書?後來,那本書成了你的障礙,有人找到那本書後,你想把那本書偷過來。」

「與此同時,火車在大霧中前行,你必須做點兒什麼,你必須繼續扮演罪犯。他和你在同一節車廂嗎?還是不同的車廂?如果是不同的車廂,它們之間可有走道相連?讓我想一想,三點鐘的那趟車的車廂之間是有走道連接的,但是從班維爾離開的火車的車廂之間卻沒有滑動踏足板。你現在就站在開往班維爾的踏足板上,因為鐵路人員總是會在車廂里塞上一塊那樣的板子。我確信你就站在滑動踏足板上,而不是站在兩節車廂之間的過道上,因為你隨後就要演習如何扔下一具男人的屍體。要是這個時候正好有人過來說『請出示車票』的話,那麼你就陷入了危險。不,如果你和他沒在一節車廂里,那你一定是站在滑動踏足板上,你和他之間只有一塊踏足板。火車開動的時候,走在踏足板上會相當困難,當然因為大霧,這個時候火車的速度沒有那麼快,而且可能被信號燈攔截,為了避讓來自帕斯頓·惠特徹奇的貨車,這些你都一目了然——不,因為大霧,你什麼都看不見。」

「但是你們在同一個車廂嗎?你必須慎重地告訴我。你寧願沒在一個車廂,但是有人看見你上了車,也會有人日後記得你和他在一個車廂。另外,你得為謀殺選擇一處鐵軌的轉彎處,這個彎的弧度很大,這樣你就可以把那個人扔出去。可你為什麼要選擇那個彎處?我認為你和他沒在一個車廂,你打算謀殺的人就在你的隔壁,現在,你別告訴我說你打算走過踏足板然後襲擊他,因為你那樣做的話,他會拉響報警繩。」

「他獨自待在一等包廂,你則獨自待在自己的包廂,也可能他已經睡著了,即使是這樣,你什麼都不知道。當然,你可以在兩個包廂中間鑿個洞,放一條眼鏡蛇過去,就像《帶斑點的戒指》里那樣,讓他跳出火車摔死,或者坐在那兒就被殺死了。絕不可能,我想,購買眼鏡蛇如此困難,就像你想要正當地觀察卻不會惹來嫌疑一樣困難。或者你向那個洞里釋放有毒的煙霧?那真是個聰明的主意,有百分之九十的勝算。但是,親愛的里夫斯,那卻是個不容易實施的方法。你見過哪個傻瓜帶著氧氣筒或者一個大氣球乘火車的?不,你不可能在兩個包廂之間鑽出一個洞來。要想做什麼事,你必須把身子探出窗外;要是做成了什麼事兒,你們倆的身子都必須探出窗外。」

「當然,人們總是在臨時停車的時候把身子探出窗外,但是你不能確定你的目標也會那麼做。而且,火車拐彎的時候,人們通常也會伸出頭去張望,那樣會看清楚路。那麼,你可以讓他探出頭去——停住!別動,里夫斯!噢,你當然可似那樣做,真是謝謝你了,事情變得很清楚了——你用一根手杖給他的頭狠狠地來一下,把他打暈。不過,那祥會讓你引人注目,因為人們通常都不會攜帶手杖去倫敦——我的意思是,堅固的手杖,那是很——哦,該死的!」

一會兒的工夫,里夫斯已從陡峭的鐵路路基上爬了下來,走到了三米以下茂密的草叢裡。在齊腰深的草叢裡,他發現了一隻巨大的、多節的手杖,就像一位不會惹是生非的紳士攜帶的手杖,這讓他感到不安,不過,毫無疑問,這隻手杖是用作敲擊某人的。發現那根手杖可能只是一個巧合,但是對於事實真相來說是再好不過了。也許,這個發現對於真相併沒有什麼幫助,在事件發生了將近一星期後才發現這件武器,它是什麼時候被用來作為攻擊武器的呢?手杖上沒有名字,沒有血跡,甚至沒有使用暴力的痕迹。不過,即使它的確被用來敲擊了某人一下,也可以不留下裂痕或者磕碰的痕迹。

下一個要關注的問題就是把他發現的寶貝帶回家,不過把它帶回去並不像看起來那麼簡單。他並不敢就這麼明目張胆地把這根手杖帶回會所,如果兇手就住在會所的話,可能看到這根手杖,那樣會打草驚蛇。要是把它藏在褲子里呢,同樣招人耳目。他把它藏在了離會所不遠處的矮樹叢里,回去拿他的高爾夫球球杆袋。他可以把手杖插進球杆里,這樣他就可以不被注意地把手杖夾帶回自己的房間。

他的發現讓戈登和卡邁克爾毛骨悚然,但這對案情好像沒有太大的幫助。卡邁克爾說,他可以把這根手杖帶到布拉澤胡德的墓前,看看它會不會在那兒流出血來。不過,他又說,他認為,如今在偵探的領域裡,這種方法已經不再奏效。總之,看起來最好的方法還是把它藏起來,以防被任何隨意溜達的訪客看見,直到確定某個嫌疑犯時再把它拿出來——證據立即唾手可得。與此同時,里夫斯有充分的理由對他調查的案件保持樂觀的態度,那麼,周日下午去見倫德爾—史密斯就很正當了。這一次,戈登拒絕陪他一起去,他只好開自己的車去。他小心地把車停在隱蔽處,以防他的車引起女主人痛苦的回憶(正是他的車帶領警察抓捕了戴夫南特)。不錯,女主人詢問情況時,語氣里充滿著熱切和焦灼。里夫斯輕率地告訴了她自己關於案件的所有懷疑和希望。要是一個星期前,里夫斯的這種輕率準保要被她批評。

「您是個天才,里夫斯先生。」等他說完,她對他說。

「恐怕那些聰明的行動都是卡邁克爾做的,」他承認說,「不過,要讓他專註於任何一件他感興趣的事兒是很困難的,他總是心有旁騖。」

「一想到我和我的丈夫乘坐的是同一趟車,而我卻毫不知情,我就非常氣憤。」倫德爾·史密斯說,「現在,讓我想一想,我坐在車廂的哪個部分?哦,靠近過道,我想起來了,我記得我進入了一節吸煙車廂,於是火車開動後,我就換了一節車廂。我很早就上了車,因此,我不可能看見後來又有什麼人上了車。」

「戴夫南特送您上的車?」

「是的。」

「您一路上感覺怎麼樣?」

「哦,我們的列車像爬蟲一樣徐徐前行。您一定知道大霧中火車會怎麼樣。我不曾看出會有什麼危險,因為無論什麼信號我們都會停下來。就像您剛才提到的那樣,我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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