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歷代兵書集粹篇 第八節 知文通武的曾公亮及其《武經總要》

曾公亮是北宋時期著名的兵書著述家,他與丁度等人合作編著的《武經總要》,開創了兵書編著的新體例,成為現存最早由官方編修的第一部綜合性兵書,或者稱百科性兵書,對此後兵書的編纂和兵學研究,都有重要的借鑒和參考作用。

曾公亮,字明仲,泉州晉江人。北宋咸平二年(公元999年)生,天聖年間(公元1023—1032年)中進士。初知會稽縣,因治理鏡湖水患有方而深得民心。康定元年至慶曆四年(公元1040—1044年),他奉命採集古兵法和本朝計謀方略,編成《武經總要》。慶曆七年(公元1047年),曾公亮升任天章閣待制,知鄭州,知開封府事,政績甚佳,民有夜不閉戶之安。之後,又擔任過參知政事、吏部大侍郎、集賢殿大學士等職。仁宗末年,即嘉祐八年(公元1063年),契丹人入擾河界,曾公亮力主禁除,消除邊害。後又任禮部尚書、吏部尚書、昭文館大學士等職,晉封魯國公。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曾公亮因年邁退位。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九月,又任河陽三城節度使等職,治軍有功。不久,以太傅致仕。致仕前曾薦王安石為相。元豐元年(公元1078年)去世,神宗贈以太師、中書令,謚號「宣靖」,配享英宗廟庭,並御篆「兩朝顧命定策亞勛」之碑。他為北宋的安定做出了重要貢獻。

與曾公亮共同組織編纂《武經總要》的丁度,字公雅,祥符(今河南開封)人。生於淳化元年(公元990年),曾任參知政事、觀文殿學士、尚書左丞等職。皇祐五年(公元1053年)去世,謚號「文簡」。除《武經總要》外,還有《備邊要覽》、《慶曆兵錄》、《贍邊錄》、《邇英聖覽》10卷、《龜鑒精義》三卷、《編年總錄》八卷等論著。

《武經總要》分前、後兩集,各20卷。前集有各種軍事制度15卷、邊防五卷。後集有歷史故事15卷、陰陽占候五卷。慶曆四年(公元1044年)首刊本和紹定四年(公元1231年)重刻本至今未見。現存較早的是明弘治至正德年間(公元1488—1521年)據紹定本重刻本,中華書局於1959年將此本前集影印出版。明弘治十七年(公元1504年)李贊刻本、嘉靖刻本、金陵書林唐富春刻本、明刻本、萬曆三十六年(公元1608年)莊重抄本均屬善本。《四庫全書》本和《四庫全書珍本初集》本,錯、漏、刪改、失真、妄說之處頗多,難以為據。

《武經總要》的編纂和刊行,明顯地反映了北宋初統治者對兵學研究的重視。為了能在對北方諸少數民族政權進行的軍事鬥爭中取勝,朝廷命文武百官總結研究歷代的軍事理論、戰爭經驗和軍事技術等內容,並集中人力、物力,編纂綜合性兵書,以合時用。宋仁宗還在御制《武經總要·序》中,對編纂工作提出了具體的要求。遵照仁宗的要求而編成的《武經總要》,具有兩大歷史性進步。

其一,在論述軍事問題時,不再片面追求新原則的創立,以及從各種角度對既往原則的反覆闡發,而是把歷代兵學經典中對同類問題的論述,加以邏輯整理和編排,再注入本朝的新創見,為統兵將領提供系統的兵學理論。按照這種方法,《武經總要》所論及的軍事問題,大致可分為如下幾類:兵法理論、選將練兵、行軍宿營、戰略戰術、戰法戰例、歷代陣法、水攻火攻、兵器製造與使用、軍事築城與城戰兵器、戰船的形制構造與水軍器械、軍事制度、軍隊編製體制、軍事組織、軍事地理、兵要地誌、軍事後勤、陰陽星占等。這些內容分載在全書的40卷中,或一類一卷,或一類數卷,或類卷交錯。這種編纂方法,既提高了全書的系統性和科學性,又便於查閱,對此後兵書的編纂,具有借鑒作用。

其二,調整了軍事理論和軍事技術二者的比例,其中軍事技術內容大幅度上升,克服了既往兵書在這兩方面畸重畸輕的傾向,改變了過去兵書對軍事技術只是點到為止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傾向,使統兵將領在熟諳軍事理論的同時,也能掌握軍事技術的要領。尤有特色的是在軍事技術各卷中,還配有雖系古樸但又具有形象示意的大量圖繪,把北宋以前及當時的軍事技術,如同歷史的縮影畫卷,展現於讀者的案前,使人們對文中的軍事技術內容有全面的了解。《武經總要》還及時地收集了當時在科學技術上的創造性成果,其中最突出的是指南魚和三個火藥配方。

指南魚是一種磁性的指南儀,西晉的崔豹在《古今注》中已經提到,但沒有詳細介紹。《武經總要》則首次敘述了它的製法、構造和指南的原理。製作時,先將薄鐵片剪成二寸長、五分寬的魚形模樣,然後把它放在炭火中燒紅,用鐵鉗夾住魚頭,移至火外,使魚尾正對子位,並放入水盆中,讓魚尾沒水數分,裝入密封的容器中。使用時,將一個水碗放在無風處,讓指南魚浮在水面上,其頭便自動指向南面。指南魚的研製促進了指南針的創造。大約在11世紀末,我國已將指南針用於舟師導航上。

火藥發明於唐憲宗元和八年(公元808年),但到北宋初才用於戰爭,而《武經總要》則是把製作火球、蒺藜火球、毒藥煙球三個火藥配方公佈於世的最早文獻。

《武經總要》編纂體例的兩大進步,提高了兵書的科學性和實用價值,所以乾隆年間的著名學者、文學家紀昀在編纂《四庫全書》時,稱其「前集備一朝之制度,後集具歷代之得失,亦有足資考證者」。此評價是十分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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