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歷代兵書集粹篇 第三節 執法如山的司馬穰苴及其宏大深遠的《司馬法》

司馬穰苴是春秋末期著名的軍事家,所著的《司馬法》被列為《武經七書》之一,對後世兵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司馬穰苴本是陳國田完的後裔。田完原姓陳,後因陳國的一次內亂而投奔齊國,被齊桓公收留並封為齊卿,改姓田氏。田穰苴因治軍有方而被尊為大司馬,遂又稱司馬穰苴。其生卒年月不詳,大約活動於公元前6世紀初葉春秋末期的齊國,與齊景公執政時的相國晏嬰為同時代人。

齊景公時,齊國國力衰微,晉國乘機從西面進攻阿(今山東陽谷東北)、鄄(今鄄城北)兩地;燕國從北面侵入河上地區(今德州、滄州北界)。齊軍連戰連敗,齊景公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無計可施。相國晏嬰向景公推薦田穰苴,說他「文能附眾,武能威敵」。於是景公召見了穰苴並同他討論退敵之策。景公聽了穰苴的一番議論後非常高興,便任命他擔任將軍,去抵抗晉軍和燕軍的進攻。穰苴認為自己出身卑微,雖官居大夫之上,但難以服眾,請景公再派一名位尊而權重的大臣作監軍才好。景公同意這一請求,派庄賈充任此職。穰苴辭別景公,並與庄賈約定:「明天中午在軍營門口會面。」第二天,穰苴先到軍營,等待庄賈。庄賈一向驕橫自大,不把穰苴放在眼裡,竟然去會見為他送行的親戚朋友,飲酒作樂,延誤了時間。到了中午,庄賈還未到軍營報到。穰苴便走進軍營,整頓隊伍,宣布紀律。時已近夕,庄賈才到。穰苴責問庄賈為何遲到?庄賈則滿不在乎地推辭說因親戚朋友為自己設宴送行而來晚。穰苴厲言曰:「將軍受命出征,就要忘掉家中一切;到了軍營,就要忘掉親戚朋友;擊鼓進戰時,就要把生命置之度外。」於是決定按軍法規定斬殺庄賈,即使景公派人講情也無濟於事。庄賈被斬後,軍威大振。大軍出征時,穰苴部署周密,一路上關懷愛護士卒,士卒無不感激。三天後,穰苴率部同晉軍交戰,士卒個個奮勇當先,連傷病員也請求上陣。晉軍看到這種情形,急忙撤軍。燕軍聽到消息後,也北渡黃河,撤軍回國。穰苴率軍追擊,收復全部國土,凱旋迴師。景公與各位大夫到郊外迎接。不久,景公尊奉穰苴為大司馬。然而,代表舊貴族勢力的大夫國氏和高氏對田氏忌恨在心,尋機向景公暗進讒言,致使齊景公革除了穰苴的大司馬職務。穰苴因長期鬱悶,最後發病而死。齊簡公四年(公元前481年),其後裔田常殺了齊簡公,擁立齊平王,任相國,盡殺公族中的強者,為田穰苴報了仇。後田常的孫子田和自立為齊威王,推廣運用穰苴兵法,齊國便一度成為戰國群雄的盟主。

《司馬法》約成於戰國中期,又稱《司馬穰苴兵法》、《古司馬法》等,曾出現過多種版本。今本只存一卷五篇:仁本、天子之義、定爵、嚴位、用眾。有《續古逸叢書》影宋本及明、清《武經七書》系統諸本。國外有日、法等文本流傳。

《司馬法》的突出之處,在於司馬穰苴第一次對戰爭問題提出了明確的看法,即「以戰止戰」的戰爭觀。他認為:「殺人安人,殺之可也」;「以戰止戰,雖戰可也」;「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仁本第一》)。這些論述,既不籠統地反對一切戰爭,又不盲目地鼓吹戰爭。如果用正義戰爭去制止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非正義戰爭,則正義戰爭是應該進行的;如果強國和大國,一味依仗兵強勢眾而窮兵黷武,欺凌弱國和小國,發動非正義戰爭,其國必定滅亡;如果以為天下已經安定,或害怕傷亡而鬆懈乃至忘掉戰備,這樣的國家必定面臨危險。這些論述,至今仍有它的生命力。

《司馬法》中「以戰止戰」的戰爭觀,在其經國治軍方面的反映,便是「以仁為本」、「以仁為勝」的思想。它認為,對民施仁,就要弔民伐罪,興師舉兵要考慮時機,不要耽誤農時。對部下施仁,就要在危難時不忘掉他們,勝利果實要與其分享,失敗的責任由己承擔。對攻取之國,勿燒殺搶掠,不毀壞田園、莊稼和林木,不要傷害老幼和無辜,對敵方的傷病員,也要治癒後送其回家。這些做法的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消減對方軍民的敵對情緒,使之心悅誠服。這是《司馬法》的高明之處。

《司馬法》對作戰指導也有許多精闢的論述。即要求戰爭指導者在戰前需從多方面進行謀劃,創造取勝的條件。書中指出:打仗一要把握有利的天時和時機,二要有充分的物質準備,三要有高漲的士氣,四要選擇有利的地形,五要有精良的兵器和對各種兵器的搭配使用。這些也就是《司馬法》在其《定爵第三》中所講的「順天、阜財、懌〔yi 藝〕眾、利地、右兵」之「五慮」的要義。在作戰中,它要求將帥既要事先考慮周密,制定正確方案,又要注意隨時應變,因情而措置,使自己處於主動地位。同時還要注意掌握敵情,對遠處之敵要派出諜報人員,對臨近之敵要注意觀察敵軍動靜,了解其變化,打擊其薄弱之處。

《司馬法》還把兵力眾寡、強弱、軍隊治亂、行動快慢、進退、難易、固危、強靜與微靜、小懼與大懼等因素,抽象為「輕、重」兩個對立統一的因素,進行分析考察。指出輕、重是不斷變化的,不能墨守陳規,呆板運用。用樸素的辯證法思想去探討戰爭和軍事問題,這在古人中是難能可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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