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喜馬拉雅山麓的佛教 第二節 藏傳佛教的主要教派

後弘期西藏佛教先後出現過寧瑪派、噶當派、薩迦派、噶舉派、格魯派等獨立教派。

寧瑪派是藏傳佛教各派中歷史最久遠的一派。「寧瑪」,意為「古」或「舊」。因為該派僧侶多戴紅帽,所以俗稱「紅教」或「紅帽派」。該派的特點是重密(教)輕顯(教),組織渙散,無正規的學經制度,教派和傳承也不統一。僧侶多從事生產,可以娶妻生子。

在清初五世達賴喇嘛的支持下,寧瑪派一度達到極盛,並開始在前藏地區建立起較大規模的寺院。

噶當派是後弘期各教派中較早出現的派別,由阿底峽弟子仲敦巴(公元1005—1064年)建立。「噶」意為「佛語」,「當」意為「教授」、「教誡」;「噶當」,意為一切佛語(包括顯、密二教的經、律、論三藏)都是對僧徒修行的指導。該派認為,顯教和密教是相通的,互不排斥的。在修習程序上,則主張先修顯教,再修密教。該派在藏傳佛教中享有教法「純凈」的聲譽。

仲敦巴去世後,其三大弟子分別傳法,形成教典派、教授派和教誡派三個分支。教典派注重佛教經典的學習,傳授阿底峽的思想。教授派偏重於師長的指導,注意念咒、供佛和靜修。教誡派側重戒律和修行。

薩迦派因其主寺薩迦寺圍牆上塗有紅、白、藍三色線條,所以俗稱「花教」。該派的創始人是貢卻傑布(公元1034—1102年),教主由貢卻傑布家族世襲。自13世紀中葉到14世紀中葉,該派在西藏地區佔有統治地位。其第五祖八思巴(公元1235—1280年)曾被元世祖忽必烈封為「帝師」,被召入宮,深受恩寵。後來他又被任命為西藏法王兼藏王,掌握西藏政教大權,自此開創西藏「政教合一」的制度。在他去世後,被封為「大法寶王」。元朝勢力衰落後,薩迦派失去政治依靠,只能偏安一隅,其地位漸為噶舉派取代。

噶舉派因注重密法的口授傳承而得名(「噶舉」,意為言傳)。又因該派僧侶多穿白色僧服,所以俗稱「白教」。該派有兩個系統:一是瑪巴爾(公元1012—1097年)所傳的達布噶舉,二是瓊波南交巴(公元1086—?年)所傳的香巴噶舉。後來達布噶舉迅速發展,分出四大支八小支,並曾直接或間接掌握西藏地方政權,對西藏政治影響很深。至明代崇禎十三年(公元1640年),固始汗進藏,噶舉派才失去政治勢力。

噶舉派主張顯、密教兼修,要求修習者把自己的思想專註於一境,不起分別,持之以久,進入禪定,然後再觀察安於一境的「心」是在身外還是身內,若能明白此心無處可尋(空)之時,就算達到「空智解脫合一」的境界。該派最高的修法,是所謂「無上瑜伽密」的「雙身修法」(即通過男女修法者交媾的形式去證悟「空性」的道理)。

格魯派是在噶當派基礎上建立的。「格魯」,意為善規,表示該派的教義最為完善。因該派提倡戴黃帽,所以俗稱「黃教」或「黃帽派」。這是藏傳佛教中最後興起的、也是最有實權的大教派。

格魯派的創始人是宗喀巴(公元1357—1419年),本名羅桑扎巴,生於青海湟中。七歲出家,受沙彌戒,並從頓珠仁欽學習藏文和佛經,10年內在顯教經論和密教儀軌等方面打下堅實基礎。17歲起入藏深造,在前後藏各地投師求法,廣泛學習西藏佛教顯密各派的教法,取得很高造詣,而且對因明、聲明、醫明 等也頗有研究。27歲受比丘戒。

宗喀巴在西藏學習期間,逐步形成自己的宗教思想體系。他以印度大乘佛教中觀學派為正宗,綜合西藏各教派流行的顯、密教法,在吸收噶當派教義的基礎上,進行了「宗教改革」。

當時藏傳佛教各派戒律廢弛,教風敗壞,上層僧侶享有特權,他們飛揚跋扈,生活放蕩,引起民眾的強烈不滿,逐漸失去宗教的號召力。所以,宗喀巴的改革,從整頓戒律入手。他要求僧侶嚴格遵守戒律,獨身不娶,脫離生產;主張強化寺院的組織和管理制度,僧侶必須常住寺院。這些措施,得到封建領主和地方政權的支持。

1409年,宗喀巴在拉薩大昭寺召集了一個大規模的全西藏佛教徒祈願法會。這是一次不分教派和地區的佛教大會。通過大會,奠定了他作為西藏佛教界領袖的地位。同年,宗喀巴在拉薩以東的達孜縣興建甘丹寺,標誌著格魯派的正式形成。除甘丹寺外,格魯派後來又相繼建立哲蚌寺、色拉寺、扎什倫布寺。隨著勢力的擴大,格魯派逐漸由西藏向其他地區傳播,並作為藏傳佛教的正統教派,一直延續至今。

由於格魯派禁止僧侶娶妻生子,為了解決宗教首領的繼承問題,他們採取了活佛轉世相承的辦法。

所謂「活佛」,在西藏佛教中,是指在宗教修行方面取得較高成就、能夠根據自己的意願而轉世的人。活佛轉世過程大致為:一位活佛逝世後,按照他生前提供的線索,或由寺院上層通過占卜、降神等儀式得出的線索,在指定的範圍內去尋找符合條件的嬰孩即「靈童」,經過某種宗教儀式對靈童加以確認之後,他便在寺院中繼承原活佛的宗教地位。

在宗喀巴的再傳弟子根敦嘉措去世後,找來了年僅三歲的索南嘉措,作為轉世靈童,成為格魯派活佛。此後,格魯派形成達賴和班禪兩大活佛系統,轉世制度也被格魯派寺廟普遍採用,許多寺廟都有活佛。

「達賴喇嘛」,意思是「智慧深廣猶如大海能包容一切的上師」。這一稱號始於第三世達賴索南嘉措,前二世均屬追認。明萬曆六年(公元1578年),索南嘉措應邀到青海會見蒙古土默特部首領俺答汗,出於政治需要,兩人互贈尊號,俺答汗贈給索南嘉措的尊號是「聖識一切瓦齊爾達喇達賴喇嘛」,意思是在顯、密兩教方面都有最高成就的、學問如大海般的超凡入聖大師。清順治九年(公元1652年),五世達賴赴北京朝覲,受清政府的優厚款待。翌年,他受清廷冊封,取得藏傳佛教各派總首領的稱號,確立了達賴喇嘛系統在西藏的政教地位。

「班禪」,意思是「大學者」。以班禪作為歷代轉世活佛的稱號,是從第四世班禪即扎什倫布寺主羅桑卻吉堅贊開始的(前三世均屬追認)。明崇禎十四年(公元1641年),蒙古和碩特部固始汗率軍進藏,為了鞏固他在西藏的統治,贈羅桑卻吉堅贊「班禪博克多」稱號。「博克多」,意為智勇雙全。自此,原來西藏地區習慣上用於博學高僧的「班禪」稱號,成了歷代轉世活佛的專有稱號。清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朝廷派員入藏,封五世班禪羅桑益西為「班禪額爾德尼」,正式確立了班禪的地位。「額爾德尼」,意為「珍寶」。

達賴和班禪這兩大活佛轉世系統形成後,他們代代相傳,同為格魯派教主。在清王朝的大力支持下,格魯派成為西藏佛教的正統派和西藏地方執政的教派,並在蒙古等地區廣泛傳播。

清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中央政府頒行「金瓶掣籤」制度,即達賴和班禪轉世靈童的產生,須按宗教儀軌尋訪若干候補靈童,在釋迦牟尼像前經「金瓶掣籤」認定,最後報請中央政府批准。從此以後,歷代達賴和班禪的轉世,均須經中央政府冊封,才算有效。這已成為歷史慣例和定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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