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喜馬拉雅山麓的佛教 第一節 藏傳佛教的形成

在喜瑪拉雅山麓的我國西藏地區,很早就有佛教的流傳。西藏佛教在發展過程中,形成自己的特點,並傳播到其他地區。在國內各民族中,信奉西藏佛教的有藏族、蒙古族、土族、羌族、裕固族等少數民族,此外在漢族中也有少數信奉者。從地域上說,分布於藏、青、甘、川、滇、內蒙古等省(區)。由於它在傳承、經典、信仰方面都與漢語系統的「漢地佛教」不同,我們統稱它為「藏傳佛教」。「喇嘛教」則是民間對它的俗稱。

佛教沒有傳播到西藏之前,西藏民眾信奉原始的本教,又名本波教。佛教最早進入西藏是在公元5世紀左右拉脫脫聶贊時期,據傳當時有兩名印度僧侶帶了密教的經典、法器和真言(咒語)等進入西藏,但並未引起藏王重視,也沒有起過任何作用。

公元7世紀中葉,吐蕃第三十二代贊普松贊干布(公元629—650年在位)統一了西藏高原各部,建立起吐蕃王朝,創立了文字。本教已開始不適應社會的需要,佛教傳入西藏具備了客觀的條件。在松贊干布時期,佛教從印度和漢地兩個方向傳入藏地。其時尼泊爾赤尊公主和唐宗室女文成公主先後嫁與松贊干布。這兩位公主都信奉佛教,她們入藏時,帶去了佛教的經典、佛像以及其他法物。松贊干布在她們的影響下,皈依了佛教,後來在拉薩建立了大昭寺和小昭寺。由於王室信佛,佛教的偶像崇拜和神權觀念在吐蕃獲得初步流傳。

佛教傳入西藏後,曾遭到舊貴族和本教祭師的強烈抵制,多次受到嚴重打擊,甚至被完全趕出西藏,但最終還是取得了勝利。佛教在與本教的長期鬥爭中,也吸收、融合了本教的一些教義、神祇和宗教儀式。

松贊干布之後的兩代吐蕃贊普因忙於內部平亂和對外征戰,未能顧及佛教,所以這一時期西藏佛教幾乎沒有發展。赤德祖贊(公元704—755年在位)時,再次與唐聯姻,娶金城公主。金城公主入藏,又帶去了漢地佛教的傳統,當時一度有建寺、迎僧、譯經等興佛活動,但信奉本教的權臣貴族以病災為借口,發起驅僧事件,使佛教的發展受到挫折。赤松德贊(公元755—797年在位)年幼即位,大權旁落,崇本反佛的勢力乘機發動大規模滅佛運動。他們發布禁佛命令,驅逐僧侶,毀壞寺廟,乃至把大昭寺改為屠宰場。赤松德贊成年後,先設計翦除了反佛勢力,後又下令一切臣民信奉佛教,並派人前往尼泊爾迎請寂護和蓮華生兩位大師。寂護是印度大乘佛教中觀學派的代表人物,他那一套佛學難以對付本教的挑戰。蓮華生系印度密教大師,他以密法與本教巫師進行鬥爭,每戰勝一本教巫師,即宣布本教某神祇已被降服,並封其為佛教的護法神。他又吸取本教的巫術、祭祀等基本儀式,以本教的形式宣傳佛教的內容,成效顯著。公元766年,赤松德贊在西藏建成一座正規佛教寺院桑耶寺。該寺建成後,一批藏族青年正式剃度出家。至此,佛教在西藏已壓倒本教。由蓮華生所帶入的密法修習也已開始傳播。

在赤松德贊之後,牟尼贊普和赤德松贊兩人繼續弘揚佛教。至赤祖德贊(公元815—838年在位)時,王室興佛活動達到高潮。其時,僧侶掌握內外軍政大權,行政制度以佛教經律為準。這種狀況再度引起崇本勢力的強烈不滿,同時也激起了平民的憤慨。公元838年,本教貴族發動政變,縊殺赤祖德贊,擁立朗達瑪(公元838—842年在位)為贊普。朗達瑪在位期間,展開了大規模滅佛運動,封閉佛寺,塗抹壁畫,焚燒經典,迫害僧侶。這次滅佛,給佛教以毀滅性的打擊,它標誌著西藏佛教「前弘期」的結束。

10世紀後半期,佛教在西藏開始復興,是為「後弘期」的開端。

公元978年,佛教重新傳入西藏,這時正值藏族封建農奴制經濟上升時期,新興的封建主各自為政,割據一方。1042年,印度超岩寺首座阿底峽(公元982—1054年)大師應邀進藏,弘揚佛法。他除了傳徒授法外,主要致力於調整西藏佛教內部關係,對西藏密教的發展影響極為深遠。大約13世紀後,上層僧侶逐步掌握西藏地方政權,而佛教則經過不斷發展,最終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藏傳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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