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成長中的中國佛教 第二節 高僧釋慧遠

西晉、後趙時期,北方戰亂迭起,百姓及沙門遇害者甚眾。西域龜茲人佛圖澄(公元231—348年)為「憫念蒼生」,於晉懷帝永嘉四年(公元310年)來到洛陽。他以預知「行軍吉凶」、燒香咒水生蓮花等道術取得石勒信任,被尊為「大和尚」。石勒不但將自己諸幼子寄養於寺中,而且「有事必咨而後行」。石虎繼位,對他倍加推崇,譽為「國之大寶」,且「衣以綾錦,乘以雕輦」。

石勒、石虎在歷史上以暴君著稱。對此,佛圖澄常以佛教慈悲戒殺的教義予以勸諫,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後趙統治地區民眾的生命安全。據《高僧傳·佛圖澄傳》記載,石虎曾問「何為佛法」,答以「佛法不殺」。他又說:「帝王之事佛,當在體恭心順,顯暢三寶。不為暴虐,不害無辜。」據說,石勒在聽了他的勸諫後,「凡應被誅余殘,蒙其益者,十有八九」;而石虎「雖不能盡從,而為益不少」。在佛圖澄的影響下,石勒正式允許漢人出家為僧。

佛圖澄不僅精通佛教經典,而且深研儒家等著作。他本人持戒嚴謹,聲名遠播,為中原和西域各地佛教學者所敬重。弟子極多,著名的有道安、法雅、法汰等。

道安(公元312—385年),俗姓衛,常山扶柳(今河北冀縣)人。雖形貌黑丑,但記憶驚人。12歲出家,24歲師事佛圖澄,研習小乘佛學和大乘般若學說。並經常代佛圖澄講說,解答疑難,有「漆道人,驚四鄰」之譽。佛圖澄去世後,他輾轉流亡各地,所到之處,研習佛理,傳授弟子。因他受傳統文化影響較深,故在解釋教義時,多採用「格義」手法。他最重要的命題,是玄學化的「執寂以御有,崇本以動末」。但後來已認識到「先舊格義,於理多違」,故表示要放棄格義。道安有極強的正統觀念,時刻不忘夷夏之辨,故其行文時露悲壯之色,欲以佛教「佐化」社會。

前秦建元元年(公元365年),道安率弟子南下,準備追蹤晉室。途經新野,分散徒眾,以使「教化廣播」,並告誡弟子:「不依國主,則法事難立。」(《高僧傳·道安傳》)他受名士習鑿齒之請,停留於襄陽。在襄陽前後16年,他以般若學為研究重點,曾為《道行般若經》、《放光般若經》、《光贊般若經》等作註解,創立般若學六家七宗中的「本無」說。同時,他收集、整理佛教經典,編撰成歷史上第一部完整的佛經目錄,名《綜理眾經目錄》,世稱《道安錄》或《安錄》。該錄共收入譯家17人,所譯經律論245部457卷。他又制定僧眾規範,確立寺院生活的各種法規、儀式。他還規定所有出家人一律姓「釋」,表示對釋迦牟尼佛的忠誠皈依。

東晉太元四年(公元379年),符堅派兵攻克襄陽,道安被擄往長安,受命組織譯經。在譯經過程中,他總結經驗,提出「五失本」和「三不易」的原則。「五失本」,是指在佛經翻譯中,允許有五種失去或改變胡語(包括梵文、巴利文、西域各國文字)佛經原本的情況:語法要適應漢文結構;文字要作適當的修飾;頌文的重複句子要刪略;連篇累牘的文句要刪節;反覆重述的內容要略去。「三不易」,是指三種不易翻譯的情況:古代特有的習俗不易譯得適合現時代;佛說的微言深義不易譯得凡愚都能理解;譯者境界不高,不易譯得很好。後人對此十分讚賞,認為很有價值。

慧遠(公元334—416年)是東晉佛教高僧。俗姓賈,雁門樓煩(今山西代縣)人。出身於仕宦之家。據《高僧傳·慧遠傳》等載,他13歲時隨舅父遊學洛陽、許昌,「博綜六經,尤善《庄》、《老》」,接受儒學和玄學的熏陶。年21,輾轉避難各地,聽說道安在恆山立寺傳教,便前往皈依,出家為僧。從道安聽講《般若經》而受到啟悟,感嘆道:「儒道九流,皆糠秕耳」。於是刻苦求學,24歲便開始登台講經。為使聽者理解佛教奧義,他也採用「格義」方法,「引《莊子》為連類,於是惑者曉然。」道安被符堅擄往長安後,慧遠率弟子數十人南下。因見廬山清靜秀麗,足以息心隱居,遂定居於此,不復他往。始住龍泉精舍,後住江州(治所在今南昌市)刺史桓伊為他建造的東林寺。 自此30餘年,「影不出山,跡不入俗」。其時四方道俗靡然從風,紛紛皈依。

慧遠在廬山時期,受到東晉統治集團上層的普遍支持。殷仲堪曾登廬山拜會他,共論《易經》;江州刺史桓玄也曾向他致敬,並談及《孝經》;將領劉裕曾派使者入廬山,饋贈米糧。而名士等與慧遠的交往則更為頻繁。彭城劉遺民長期隱居廬山,與陶潛、周續之並稱為「潯陽三隱」,他曾與慧遠共研僧肇所著《般若無知論》,並提出問難;豫章雷次宗曾入廬山,師事慧遠,慧遠講《喪服經》時,他與宗炳等執卷虛心受教;雁門周續之在廬山以慧遠為師,曾與戴逵就善惡問題展開辯論;南陽宗炳在廬山與慧遠研討佛經,撰著《明佛論》,論中對慧遠「神不滅論」和竺道生「闡提皆可成佛」論予以發揮。

有感於江南佛教經典不很完備,慧遠不僅派遣弟子西行取經,而且積極組織佛經的翻譯。他請僧伽提婆譯出《阿毗曇心論》和《三法度論》,有力地推動了毗曇學在南方的展開。《阿毗曇心論》的主旨,是通過認識法相(事物的相狀、性質)而引發智慧;《三法度論》則意在將《阿含經》的內容予以系統介紹。東晉義熙六年(公元410年),佛陀跋陀羅及其弟子慧觀等人南下,應慧遠之請,在廬山譯出《達摩多羅禪經》,從而使禪法逐漸流行於南方。又相傳於東晉元興元年(公元402年),在慧遠的倡導下,曾集劉遺民、周續之等僧俗123人,於阿彌陀佛像前「建齋立誓,共期西方」。但他的西方凈土觀念以及修持方法,並不等同於後來的凈土宗,故後世有人推他為凈土宗初祖是沒有根據的。

慧遠是東晉佛教界的領袖,他善於將中國的傳統思想、倫理原則與佛教的基本教義加以調和;既不違背佛教基本教義,又與世俗王權的要求保持一致。東晉政治長期不穩定,帝王有意將僧眾隸屬於王權之下,故一再提出「沙門敬王」的要求。對此,慧遠從理論上說明「沙門不敬王者」的理由,並進而證明佛法與名教的一致性。一方面,他堅持世間與出世間的區別,強調名教只能行於世間,不能約束出世間;另一方面,他又認為兩者可以並行不悖,且「潛相影響」,即佛教有助於名教。他提出,忠孝、敬王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在家「順化」,一是出家「體極」。說:「在家奉法,則是順化之民」;出家則是「方外之賓」,「遁世以求其志,變俗以達其道。」因而,即使一人出家,也能「道洽六親,澤流天下」。所以,出家學佛雖「內乖天屬之重,而不違其孝;外闕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又認為,佛法與名教只是理論形式和實踐方法的不同,它們的出發點和歸宿則是一致的,即所謂「釋迦之與堯孔,發致不殊」;「內外之道,可合而明」(《沙門不敬王者論》)。

慧遠的佛教理論,主要是宣傳「法性」 本體論和「神不滅論」。

他在《法性論》中說:「至極以不變為性,得性以體極為宗」。意思是說,至極的涅槃以永恆不變為法性,所以要獲得法性,應當以體證涅槃為最高目的。入世者不能「體極」(體證涅槃),只有出世才能「體極」,入涅槃。在《沙門不敬王者論》中又說,世間充滿了痛苦,人們不應留戀世俗生活;而擺脫痛苦的唯一方法,就是出世,與「法性」本體冥合,以達永恆不變的涅槃。

從法性本體的永恆不變出發,慧遠推論人的精神也是永恆長存的。他說,人的精神隨物所化,在人死後,轉附於另一種形體之上。而學佛成道者,則由於精神與法性本體的冥合,精神已轉化為佛的法身 。凡、聖都有不滅的「神」,只是轉附的對象不同罷了。聖者與法身相合,凡者則寄託於其他形體,故陷入輪迴之苦。他利用東漢桓譚的「薪火之喻」,來解釋「神」之不滅,建立神不滅論。他說:「火之傳於薪,猶神之傳於形;火之傳異薪,猶神之傳異形。」(《沙門不敬王者論》)他以這種神不滅論為哲學基礎,繼承印度佛教的業報輪迴思想,結合中國固有的善惡報應等觀念,系統地闡述了「因果報應」說。《三報論》認為,報應有現報(現世受報)、生報(來生受報)、後報(後世受報)三種,而報應的根源就在於身、口、意「三業」。他本人對此也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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