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北京「敦煌」——房山石經及雲居寺

雲居寺位於北京市房山西南白帶山山麓,距北京城75公里處。白帶山屬太行山脈,海拔約500米,因山頂常有白雲繚繞而得名。山中鑿有石室,儲藏著歷代石刻佛經,故又稱「石經山」。

房山石經始刻於隋朝,迄於清康熙三十年(公元1691年),以盛唐、遼、金時期所刻數量最多,分別藏於石經山九個石洞及雲居寺西南的地穴中。

刻經創始人靜琬(公元?—639年)為隋唐之際幽州沙門。從其發願刻經到貞觀十三年(公元639年)去世的30多年中,從未間斷。所刻經典有:《法華經》、《華嚴經》、《涅槃經》、《維摩經》、《勝鬘〔man蠻〕經》、《金剛經》、《佛遺教經》、《無量義經》、《彌勒上生經》等10餘種。石刻經版的編製方法,是根據1989年在石經山雷音洞前石欄杆下出土的一方殘碑銘文(唐武德八年,即公元625年刻)內容進行的。經研究,銘文是靜琬刻畢《涅槃經》後的題記。其中記載《涅槃經》共刻了81石,分為六個組。按1、2、3、4、5、6組順序排列,每組刻石數分別為17、20、18、11、12、3石。經文刻制順序,始於第一組各石的正面,待正面刻滿經文後,轉向各石的背面繼續刻,刻滿後則轉向第二組各石的正面,以至背面。依此類推,直到第六組的各石刻滿為止。在房山全部石經中,採取分組並於正反面刻經的,只有靜琬的石刻《涅槃經》。貞觀八年(公元634年),刻《大方廣佛華嚴經》時,用石177塊,始刻時也將前七石劃為一組,採用刻滿正面再在背面續刻的方法,但從第八塊石開始,不再劃分組,而是以一石為單位,刻滿正面後轉向背面續刻,依此類推,直到最後一塊石止。從刻經方法的變化,可說明《華嚴經》是緊接《涅槃經》之後而刻。靜琬所刻經文,只是選刻了一些大乘佛教經典,並非事先編好目錄然後再刊刻全部。

貞觀十三年(公元639年)靜琬圓寂後,其弟子玄導及儀公、慧暹(有的稱「暹公」)、玄法又相繼主持刻經。玄導刻有「四部經律」,即《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四卷、《思益梵天所問經》四卷、《佛地經》一卷,另一部可能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刻經時間大約在唐太宗後期至高宗時期,所刻經典,可視為房山的第二批刻經。

玄導沒世後,儀公繼之。儀公主持刻經時間約在武周時期(公元690—704年)。這一時期所刻經石,至少有:垂拱元年(公元685年)龐德相《金剛經》,天授三年(公元692年)劉行輿造《佛說當來變經》、《施食獲五福報經》,長壽三年(公元694年)沙門正智造《佛說彌勒下生成佛經》、張任德造《佛說觀彌勒上生兜率經》及周奭造《佛說菩薩投身飼餓虎起塔因緣經》等。這批石經可視為房山刻經的第三批。

儀公去世後,慧暹繼之。慧暹主持刻造的經典,首先是先天二年(公元713年)梁踐悊〔zhe哲〕刻的《心經》和開元十年(公元722年)刻的《佛說恆水流樹經》、《藥師經》等。然後是新經堂完成後,開始刻造的以金仙公主所贈新、舊譯經為底本的幾部大經,如《正法念處經》、《大方等大集經》、《佛頂尊勝陀羅尼經》;其後刻有《大集經日藏分》、《大集經月藏分》等。這些可視為房山刻經的第四批。

第五批刻經,主要是指《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據云居寺有關碑銘「題記」分析,其始刻的年代為唐玄宗天寶元年(公元742年),個別的可能早到開元末年(公元741年)。有唐一代刻了500餘卷(其餘八九十卷為遼代補刻)。刻經包括《妙法蓮華經》、唐玄宗《御注金剛般若經》、《梵網經》、《大乘流轉諸有經》、《金剛三昧經》、《金光明最勝王經》等。

第六批刻經,主要是指晚唐時期的刻經。據「題記」所載,晚唐時期駐幽州的都督府長史對刻經事業均比較熱心。如楊志誠於太和七年(公元833年)刻了《父母恩重經》。幽州都督史元忠於開成元年至五年(公元836—840年)前後刻經31條,計61卷。張允伸於大中八年至咸通四年(公元854—863年)刻了石經90條,幾乎每條經碑都有年月題記。不過史元忠、張允伸所刻多為小碑,並前後重複,說明他們刻經尚無計畫。隋唐時期刻經,均未刻千字文帙字。

遼金時期,刻經事業得到較大發展,在皇帝的親自過問下,其規模更大。遼代一邊編輯《契丹藏》與宋朝抗衡,一邊又續刻石經。首先,自遼聖宗太平七年(公元1027年)開始續刻《大般若波羅蜜多經》最後部分(即五二一——六○○卷),於興宗重熙十一年(公元1042年)完工。此後,接著續刻《大寶積經》120卷,於遼道宗清寧二年(公元1056年)完成。至此,石經山四大部經的鐫刻工作全部結束。其中成績突出者為通理大師。他於大安九年(公元1093年)、十年(公元1094年)率門人刻經版44帙、4800片。在金代,主持刻經的有見嵩等人。

遼代刻經初期如同唐代,未用千字文編號,直至遼興宗於重熙十一年(公元1042年)刻《大寶積經》時才有變化。即在其卷31、第二石背面、碑額位置中間,首次發現用千字文編號的「鳥」字(可能與遼道宗時開始編《契丹藏》有關),不過,在這10卷中並非每面均刻「鳥」字。據統計,《大寶積經》卷31—40經文,刻石32片,計64面,刻有「鳥」字編號者僅30面,未及半數;其後之卷41—50,刻石29片,58面,刻千字文編號「官」帙者,只23面。直到重熙十七年(公元1048年)三月,刊刻至卷51時,於第一石背面刻「人」字帙開始,才真正走向正軌,即用千字文編號了。估計當時遼興宗編刊的《契丹藏》已付梓,可以它作為刻經底本的原因。

靜琬始刻經文時,採用什麼底本,已無從查考。但從「開元十八年(公元730年)金仙公主為奏聖上,賜大唐新舊譯經4000餘卷,充幽府范陽縣為石經本,送經京崇福寺沙門智升」(見石經山王守泰《山頂石浮圖後記》)的記載看,靜琬刻經必是選采官方校正無訛的正本,石經山此後的刻經,亦必是以此為底本無疑。時至遼代前期,《契丹藏》又編就梓行,那麼此後的石經山刻經,必然是以《契丹藏》為底本。為此,石經山刻經對校勘其後所印刷藏經中的誤寫、誤刻、脫落、篡改等錯誤,必然是最佳範本。

遼代刻經用材,比較統一完整,但也有所變化。從道宗清寧五年(公元1059年)始刻的千字文「菜」帙至「可」帙,都是用中型碑版,高約160厘米,寬約65厘米,直到大安時期(公元1085—1094年)山上各洞藏經已滿為止。大安九年(公元1093年),通理大師來到雲居寺,在主持刻經的過程中,對經版用料加以改革。大碑改為小碑,將《契丹藏》捲軸式之一紙改為石經版之一面,每面27行,每行17字,經題、卷次、編號、帙字統一規格。這一變革,既便於取材,又易於搬運、校勘。故此,刻經速度加快,只用兩年時間便刻經44帙。這種碑型版式一直沿用到金代。至今用這種小碑拓片與出土的《契丹藏》殘卷相對照,發現兩者的行數、字數、帙字完全相同;故而反過來又證明房山遼金時代刻經,的確是《契丹藏》的復刻本。

總觀房山石經,可歸納為如下三方面特點:

形制方面。隋唐時期(包括遼代初期)所刻石經,一般多為碑式,尺寸較大,正、背兩面連續鐫刻,無統一規格,書者、鐫者、施者之姓名時有時無,無定式。遼金時期,則以小碑經版為主,體有定式,碑寬多在76—80厘米之間,高多在30—40厘米之間,兩面刻字,每面行數、字數都大體相同。經石正面、背面都有經題、頁數和據《千字文》順序編的帙號,各卷首頁均刻有作者名字。每卷經石塊數依次序鐫刻,卷次分明,上下連續,似若木刻經版,有的還在經石的尾部刻上本塊石刻字的數量、鐫者姓名。尤其是雲居寺南塔前壓經塔下地穴中所藏小經石,更具有這種特點。

內容方面。隋唐時刻經1000餘卷,其中以大乘佛教經典為最多,小乘經籍僅有百餘卷,大、小乘律和大、小乘論各數卷,密教經典約有20餘部,多為一卷的小部頭經,有的還是重刻。遼金時期所刻石經,則以遼《契丹藏》為底本,按《千字文》順序編號,重點選刻,共刻了2000餘卷,內容雖仍以大乘佛教經典居多,但密教經典有所增加,達50帙(約500卷)之多,可見這時密教之興盛。

文字方面。晚唐所刻石經頗多簡體字和別體字,如「無」作「無」、「爾」作「尒」、「來」作「來」、「號」作「號」、「輭」作「耎」、「網」作「網」、「圍」作「圍」、「莊」作「庄」、「礙」作「(上旦下寸)」等,有數十字。這和當今所用的簡化漢字或相同或近似,可見漢字簡化早有傳統。

房山雲居寺石經刻制完工後,隋唐時期所有經版,均儲於小西天九洞中,遼金時期則大部分藏於寺中南塔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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