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國傳統科學技術的萌芽 第三節 鑽木取火

可能是雷電引起的山林火災,也可能是林中厚積的枯枝爛葉自燃引發的山林大火,使人類接觸到火,並逐漸認識到火的意義。火改變了人類「茹毛飲血」的習慣,變生食為熟食,並擴大了人類的食物範圍;火帶給人類以光亮和溫暖,可在夜間照明,冬天取暖;火可有效地防止野獸侵襲,也可用來圍獵;火可用來開墾荒地,擴大耕地面積,發展農業生產;火可用來燒制陶器,烘烤竹木,燒裂石塊,從而製造出更多的用具和工具;……可以說人類自身體質的進化,人類文明的進步,都是離不開火的。

170萬年前的雲南元謀人,70—90萬年前的陝西藍田人,可能已經用火了。在40—50萬年前的北京人居住的洞穴里,發現有幾層灰燼,其中一層最厚處達六米,反映了當時已曾長時間燃點過篝火,具有了保存火種和管理火的能力。

從自然界取得火種,並長時間加以保存,這是非常不易和不便的。人類的技能和智慧畢竟在進化著,他們在製造石器時,發現擊砸石塊會濺射火星;在磨、鑽石器和木器時,更發現了摩擦生熱的現象,由此終於發明了鑽木取火的技術。我國古代把這一功勞歸之於「燧〔sui歲〕人氏」,說他「鑽燧取火,以化腥臊」(《韓非子·五蠹篇》),實際上燧人氏可能是較早發明鑽木取火的部落。除鑽木取火外,先民們可能還發明有其他的取火方法。如用敲擊石塊時濺出的火星取得火種,我國歷史上長期使用的用火刀敲擊火石以產生火花,點燃艾絨的取火方法,可能就是由此發展而來的。在本世紀四五十年代,我國一些兄弟民族還保持著原始的人工取火方法,如黎族的鑽木取火法,佤族的摩擦生火法,傣族的壓擊取火法,德昂族的鋸竹生火法等。

人工取火方法的發明,標誌著人類第一次真正控制和利用了一種強大的自然力。它對於人類文明發展的作用是無法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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