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國傳統科學技術的萌芽 第二節 弓箭的發明

弓箭今天已成為人們娛樂和運動的一種器械,但是在槍炮發明之前,卻是人們打獵和作戰的重要遠射武器。弓箭由弓、弦和箭三部分構成,人拉弓弦做的功轉化成為拉開了的弓弦的勢能,起著動力的作用;拉開的弓弦彈回,勢能轉化為動能,把箭彈出,射到一定的距離,這起的是傳動的作用;箭鏃〔zu族〕則起了工具的作用,它射到獵物或敵人身上,等於人用工具打擊獵物或敵人。因此,可以說弓箭已具有機器的三大要素:發動機、傳動機構和工具機。在這一意義上,也可以說弓箭是人類最早發明的機器。

弓箭到底發明於何時,現已無從考證。我國考古工作者在山西朔縣峙峪舊石器時代的人類生活遺址中,發現有石箭頭,一端具有較鋒利的尖頭,另一端兩側經過加工,形成稍窄的箭座,以便與箭桿捆縛在一起。這一發現表明,至遲在28000年前我國就已經有了弓箭。

弓箭的使用,使人手的作用範圍大大增加。從此,人就可以彌補奔跑不如野獸快的不足,獵取較遠距離或奔跑中的獵物,甚至飛禽,也可以用來射魚,因而促進了漁獵生產的發展。同時,弓箭也可以更有效地抵禦野獸的襲擊,保護自身的安全。無論從技術史的角度看,還是從社會發展史的角度看,弓箭的發明和使用,都可以稱之為一次重要的革命。當然,對於弓箭本身所包含著的複雜的科學道理,當時的人們是完全不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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