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法倫:弗格森:斯特羅恩

檢察官傳話說要開一次戰時討論會議。馬克斯韋爾·賈米森先生把溫西勛爵也請了過來。麥克弗森巡官出於職責需要參加,達爾齊爾警官也是。卡梅倫醫生也出席了,他需要看一下是否有什麼發現與他所做的醫學鑒定相違背。另外,治安官羅斯和鄧肯也應邀參加。儘管鄧肯給他們帶來了很多麻煩,但是他的長官還是寬宏大量地讓他參與進來,因為他們感覺到,在這個混亂而令人焦慮的案件中,聽一聽下屬的意見也是很必要的。

檢察官請警察局局長拋磚引玉地首先陳述,但是後者反對,認為警察們在沒有受到他的觀點左右的時候,或許會更自由地提出自己的意見。他的理由引起了兩地警察麥克弗森和達爾齊爾之間的禮讓,最終麥克弗森推讓成功,因為實際上屍體是在牛頓一斯圖爾特地區發現的,也就是說,達爾齊爾擁有優先發言權。

達爾齊爾十分緊張地清了清嗓子。

「好吧,勛爵、檢察官先生、馬克斯韋爾先生還有在座的各位先生們,」他開始發言——這致辭多少受了些足球俱樂部晚餐儀式的影響,「從目前的調查來看,這位可憐的先生無疑是在周一晚上遭鈍器襲擊而亡,而且屍體被搬運到我們發現的地方。此外,我想我們都同意兇手應該是個畫家,彼得·溫西勛爵指出,在案發現場發現的那幅漂亮的作品肯定是兇手所作。經過麥克弗森巡官的仔細調查,這個地區所有的畫家都能說明在案發前後這一段時間,自己的所作所為——只除了五位,或者說六位畫家,即科爾庫布里郡的法倫先生、高恩先生、沃特斯先生,還有門城的斯特羅恩先生、格雷厄姆先生或許還有弗格森先生。這六位畫家都有殺人動機,而且據大家所知,他們都曾經威脅過死者。更加巧合的是,他們中間沒有一個人擁有合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他們六個人都聲稱自己無罪,如果我們認定兇手就在他們當中,那麼其中的某個人或者某幾個人肯定是在撒謊。

「現在,我們把一切都納入考慮範圍。我傾向於認為調查應該集中到法倫先生身上,為什麼呢?因為與其他人相比,他的犯罪動機更強烈。他似乎認為死者對法倫夫人過分殷勤——我這裡不是要詆毀法倫夫人,這只是法倫腦袋裡的想法。我不能相信一位先生會因為繪畫問題的一兩句吵嘴,或是高爾夫教學過程中的不同意見,或是兩個民族之間的爭論就謀殺另外一位先生。但是,當這個問題涉及家庭幸福,在我看來,就有了很好的謀殺動機。

「我們知道那天晚上法倫離開科爾庫布里郡,下決心要找到坎貝爾並教訓他。他來到小木屋,在那裡被弗格森先生看到了,然後又去了斯特羅恩先生的屋子,並且根據他自己的陳述,留了字條說要找到坎貝爾,與他同歸於盡。這之後他就消失了,直到周二下午三點我們在新加洛韋路上找到他。

「巡官和我最初認為,法倫在門城和科爾庫布里郡路上殺了坎貝爾。但是,我們很困惑他是怎麼到那裡的,為什麼用那麼奇怪的方式開走坎貝爾的車——我們不得不將斯特羅恩考慮進來。我們現在知道這個想法是錯誤的。高恩先生在路上遇到了坎貝爾,並且被他攻擊,很有可能是坎貝爾自己把車開回了家。從弗格森和斯特羅恩先生的證詞中,我們同樣知道,在午夜之後,要麼坎貝爾還活著,要麼有另外一個人進了坎貝爾的小屋。我認為這個人就是法倫,因為他一直躲在小屋附近等著坎貝爾。」

「等一會兒。」馬克斯韋爾先生插話進來,「考慮到那張字條和他後來到過小屋的事實,我認為你接受了斯特羅恩的陳述。」

「是的,先生,確實是的。作為法倫先生的朋友,他不得不編造這樣一個故事,並且與法倫的陳述相吻合。我會告訴你們我是如何思考的。我已經把它寫在紙上了。」

警官從短上衣口袋裡掏出一個厚厚的筆記本,從裡邊拿出一張被摺疊成小塊、骯髒不堪的紙。他將它展開放在桌子上,用寬厚的手掌把它撫平之後,遞給檢察官。檢察官將鼻子上的眼鏡扶了扶,開始大聲朗讀起來:

法倫案件

晚上六點:法倫在科爾庫布里郡,發現坎貝爾在自己家中。與法倫夫人發生爭吵。

晚上七點:法倫騎車去門城。

晚上八點:法倫到達靜石小屋尋找坎貝爾,被弗格森看到。

晚上八點至九點十五分:法倫出入各個公眾場合放話威脅坎貝爾。

晚上九點十五分:法倫來到斯特羅恩的屋子,並給他留了字條(騎車)。

九點二十五分之後直到天黑:法倫暗中躲藏,或許就在勞里斯頓或者卡斯特拉蒙路上的某個地方。

晚上九點四十五分:坎貝爾在返回科爾庫布里郡的途中遇到高恩。

晚上十點二十分:坎貝爾開車返回靜石小屋。被弗格森聽到。

晚上十點二十分直到午夜十二點:在此期問的某個時刻法倫騎車返回坎貝爾的小屋,闖進門殺了坎貝爾,並掩藏屍體(註明:弗格森有可能已經睡著了)。法倫出來,鎖上門。繼續隱藏,或許是在車庫裡。

午夜十二點:斯特羅恩開車過來(弗格森聽到了)。取得鑰匙開了門。留下字條,離開。

周一午夜十二點到周二早上七點三十分:法倫再一次進入小屋。銷毀斯特羅恩的字條,將屍體放入車中,擬訂逃跑計畫,將自行車和繪畫用具放入車裡,準備並吃掉了坎貝爾的早餐。

上午七點三十分:法倫假扮成坎貝爾,開著坎貝爾的車從門城出發。被弗格森發現。

上午九點三十五分:法倫開著坎貝爾的車拐進克里鎮和科爾庫布里郡之間的新加洛韋大路上,被路過的工人看到。

上午十點:法倫帶著屍體來到米諾奇。

上午十點到十一點三十分:法倫在那裡作畫。

上午十一點三十分:法倫把屍體扔在米諾奇,騎車離開。取道從巴格勒南到明尼蓋夫的輔路(註明:憑推測,目前沒有證據)。

大約有八九公里的路程。

中午十二點三十分:法倫到達菲爾貝。將自行車遺棄在廢舊礦山附近。

中午十二點三十分到下午三點:法倫沿著新加洛韋路走到迪伊橋,十一英里,但是他可以很輕易地從騎摩托車的過路人那裡搭乘順風車。法倫接下來的行為與他所作的陳述吻合。

「這個,」檢察官透過他的眼鏡環視大家,「在我看來是非常有道理的、精湛的推測。」

「真是好極了!」溫西說。

「確實是的。」馬克斯韋爾先生說,「它幾乎涵蓋了一切事情,而且幾乎要動搖我自己的想法了。如此簡單漂亮!」

「不會太簡單些了嗎?」麥克弗森說,「它沒有解釋那輛從艾爾運送到尤斯頓的自行車。」

達爾齊爾警官因為在場三位著名人士的表揚而顯得有些揚揚得意,所以鼓起勇氣反對他上級的觀點。

「我看不出,」他說,「為什麼要將那輛自行車考慮進來。我認為沒有必要把它和坎貝爾案件聯繫在一起。有人從安沃斯偷了一輛自行車,因為失誤被運往倫敦,就這麼回事。如果已經有了一個簡單明了的解釋,為什麼還要假設兇手做出了這樣滑稽的事情?」

「是的。」檢察官說,「如果一個人可以僅僅乘坐火車就能完成全部旅程,為什麼要找麻煩從門城偷一輛自行車運到艾爾?我不否認這個自行車的故事確實非常神秘。」

「是的,」麥克弗森說,「那你怎麼解釋從門城到新加洛韋路的旅途花了那麼長時間?走大路只有十七英里。」

達爾齊爾聽到這個有些沮喪,但是溫西出聲解了圍。

「法倫告訴過我,」他說,「他一生中只開過一兩次車。駕駛對他來說有些困難。我們假設那輛車沒有汽油了,或者熄火了,諸如之類。在說服自己請人幫忙之前,他應該首先會嘗試一個人操作——坐下來按壓自動點火裝置,滿懷希望地盯著發動機罩內部。或許僅僅是沒了汽油。但他不得不先將車子推到路邊某個地方,然後走路去最近的修車場。或者是他走錯了路,走到了門城火車站的那條老路,迷失了方向。一個生手駕駛員總是會浪費很多時間。」

「有可能。」麥克弗森帶著不滿意的神情說,「有可能。我不能有更好的解釋了。」

「另外,」局長說,「根據你的理論,達爾齊爾,你如何解釋斯特羅恩的帽子和他講述的在菲爾貝遇到法倫的故事?因為,如果你的說法是正確的,那麼這一切都是捏造的。」

「我是這樣認為的,」達爾齊爾說,「我想斯特羅恩確實像他說的那樣在菲爾貝尋找法倫,但是沒有發現他的蹤跡。而且他也很可能確實像自己說的那樣掉進了井筒里。但是我想,沒有找到法倫時,斯特羅恩就擔心他出事了,後來他又聽說發現了坎貝爾的屍體,於是就在自己的故事裡添油加醋了一番,試圖給法倫提供一個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而且斯特羅恩確實明顯懷疑法倫,這恰好證明了我的理論。您很了解,馬克斯韋爾先生,他很不情願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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