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法律問題 第18章 倫敦律師的故事

「我有讀小說的習慣,當那個陌生人來叫醫生去探訪那位住宅孤零的陌生病人時,我經常是隨同醫生出去的,在下個章節里,這種奇怪的冒險將揭開一樁神秘的犯罪活動。」

——《一個倫敦佬》

「我想,」特里格先生說,「那是在一九二五年六月十五日或十六日那天,一位女士過來問了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和你曾經問過的那個幾乎一模一樣,只不過她聲稱是替她的朋友問的,然而她並沒有說她朋友的名字。是的——我想我還能很好地將她描述出來呢,她是個高挑個兒,迷人的姑娘,白皙的皮膚,黑頭髮,藍眼睛,我記得她的眉毛很好看,直直的,面無血色,她穿著夏天的連衣裙。我猜想那就是所謂的繡花亞麻裙吧——我可不是這方面的專家——她還戴著一頂灰白的巴拿馬草帽。」

「看來你倒記得挺清楚的。」帕克說。

「確實如此,我記憶力不錯,另外,正如你聽說的那樣我還在其他場合見過她幾次。

「第一次見面時正如你問我的那樣,她說她只是在城裡逗留,並且偶然地被介紹給我,我對她說一時之間我並不願意回答她的問題。那個法案,也許你還記得,那會兒剛剛通過終稿,我在那裡還找不到依據。再說,只匆忙瀏覽一下法案,我就認定會有許多重大問題出現。

「順便我告訴這位自稱格蘭特小姐的女士在給她任何建議之前我得徵詢一下律師的意見,問她是否介意第二天來個電話,她說她會來的。她站起來握手向我道謝,握住手的時候,我不經意地發現奇怪的疤痕切過。她所有手指的背面,像是什麼時候被鑿子或其他東西砸過一樣。我是很偶然才發現的,真是幸運。

「第二天格蘭特小姐果然來了,期間我已拜訪了一位知識淵博的朋友,因此我給她提出了和給你一樣的建議,看來她很看重,事實是惱怒多於重視。

「『公民的個人錢財應該像這樣歸屬國家,這似乎很不公平,』她說,『畢竟曾侄女總歸是個無可爭議的近親。』

「我回答說,除非這位曾侄女可以叫來證人證明死者有遺贈錢財給她的意願,國家就完全有可能按照死者的意願來分配所有財產或其中恰當的一部分,然而,這還取決於法庭的裁決,如果任何時候有關於這方面的任何爭議,法官往往會對曾侄女的申請做不利判斷。

「『無論如何,』我補充道,『我並不知道在法案中曾侄女是被排除在外的,我已了解到可能會這樣,無論如何,離法案生效還有六個月呢,在它之前任何事情都有可能發牛。』

「『你是說姑姑可能會死,』她說,『但她病得並不重——只是精神上而已,護士是這麼說的。』

「無論怎樣,她付了錢隨後就走了。我注意到她所說的這個朋友的曾姑母突然之間變成了姑姑,我認為我的當事人在此事上有個人感情。」

「我想是這樣。」帕克說,「你再次見到她又是什麼時候?」

「奇怪得很,我在那年的十二月又撞見了她。在演出之前,我在搜狐吃快餐,我經常光顧的這家店顧客盈門,我不得不坐在一張已有一個女人坐著的桌子旁,當我咕噥著那句『這個坐位有人啊』的客套話時,她抬起頭,我馬上就認出了我的當事人。」

「你好,格蘭特小姐。」我問候道。

「對不起,」她冷冷地回答,「我想你認錯人了。」

「對不起,」我更冷漠地答道,「我叫特里格,今年六月份你來貝德福德街向我諮詢。如果冒犯了你,我向你道歉,立馬就走。」

於是她就笑了,然後說:「對不起啊,一時我沒認出你。」於是我被允許同她一起坐。

「為了打開話題,我問她遺產的事情她有沒有得到更多的建議,她說沒有,她說她對我告訴她的十分滿意。還是為了沒話找話,我問她曾姑母究竟有沒有立遺囑,她非常簡短地回答說這不需要,老人已經去世了,我這才注意到她身著黑色,這就確認了她就是那個所謂曾侄女的想法。

「我們聊了會兒,警官,我不想跟您隱瞞我認為格蘭特小姐很有意思,她才思敏捷,我想說的是我不是那種喜歡女人沒腦子的男人,就那方面來說我還是比較現代的,如果我有老婆,警官,我倒希望她是個有才智的伴侶。」

帕克說特里格先生的態度讓他很放心,他同時觀察到特里格先生可能不會反對娶個有遺產又無親戚關係的年輕女人。

特里格繼續說:「女人有理性不多見,格蘭特小姐確實在這方面不一般,她對那會兒報紙上的熱點問題很感興趣——我現在都忘了那究竟是什麼問題——她還問了我一些明智的問題,我得說我很喜歡我們的談話。吃完飯之前,我們繼續聊了些更私人化的問題,其間我無意問提到我住在果德斯格林。」

「她給了你她自己的住址了么?」

「她說她住在布盧姆斯伯里的佩拂里旅館,這會兒正在城裡找房子呢。我說我聽說過好像哈姆斯特德一帶有,並且告訴她願意提供遺產繼承事宜的專業服務。吃完飯我送她回旅館,和她在休息室里分手。」

「也就是說她真的住在那兒?」

「很明顯是住那兒。然而,就在兩周後,我打聽到果德斯格林突然有一所房子空出來,事實上,那所房子屬於我的一位當事人,為了履行諾言,我寫信給在佩拂里旅館住的格蘭特小姐。毫無音信。我去打聽查到她就在我們碰面後的次日就已經離開旅館,沒有留下地址,在旅館的登記冊上,她只簡短留下她的地址是曼徹斯特。我有點失望,也就不再想這件事。

「大約一個月以後,確切地說是一月二十六日,我正在家裡看書,已打算上床休息了。我得提到的是我住在一套單元間里,或者說是出租的房子里,分成兩個單間的其中之一,那會兒樓下的人不在,房子里就我一個人,我的管家只在白天來。電話鈴響了,我注意到那會兒已是十一點差一刻。我接了電話,是個女人的聲音,懇求我立刻到哈姆斯特德·希思的某幢屋子去,去為一位臨死之人立份遺囑。」

「你聽出那個聲音了么?」

「沒有,聽起來像是個女僕的聲音,有很重的倫敦口音。我問可不可以明天再過去,時間似乎來不及了,但是她催我快去,否則就晚了。我很惱火地穿上衣服走了出去。這是個很不愉快的夜晚,寒冷而且有霧。幸運的是在最近的地方我就叫到一輛計程車,我們朝那個地址駛去,由於周圍一片漆黑那個地方實在很難找。這是一幢很小的房屋,位於希思很偏僻的地方。事實上,那裡沒有路通向它,我讓計程車停在約幾百碼的路上,讓司機等我,因為我實在懷疑在那樣的時候那種地方是否還能再叫到一輛。

「他嘟囔地說真倒霉,要是我耽擱不久的話他會等我。

「我向房子走去,原先我以為房子很黑,走近才發現一樓的房間里有微弱的燈光。我按了門鈴,儘管我聽到門鈴很響,可是無人應答,我又按了門鈴,並且使勁敲門,還是沒人來開門。外面刺骨地寒冷,我划了根火柴看看是否找對了房子,這時發現原來門是半開的。

「我想可能是那位打電話給我的女僕實在從她病重的女主人那裡抽不開身來開門,想到要是真是這樣的話我還能幫幫她。我推開門走了進去,門廊很黑,我被放在入口處的雨傘絆了一下。我想我聽到一聲虛弱的呼喊或呻吟。當我的眼睛開始適應黑暗,我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看見左邊一扇門裡透出一絲亮光。」

「那就是你從外面看到的點燈的房間么?」

「我想是的。我喊道:『我可以進來嗎?』一個很微弱的聲音回答:『進來吧。』我推開門,走進一間布置成起居室的房間,角落裡有一個沙發,幾件床上用品似乎匆忙被扔在沙發上,彷彿要把它當成一張床使用。一個女人躺在沙發上。

「我幾乎沒有認出她來,除了一盞小油燈屋子裡沒點燈。為了不刺激病婦的眼睛,油燈上套著綠燈罩。壁爐里有火,可是已經快燒完了,我可以看見女人的頭和臉綁著一條白繃帶。我伸出手想開電燈,但是她喊道:『請不要開燈,我受不了燈光。』」

「她怎麼看到你伸手去開燈的?」

特里格先生說:「這確實很奇怪,事實是直到我去開燈她一直沒說話,可是什麼也沒發生,燈並沒有亮。」

「真的嗎?」

「是的。我猜想可能燈泡已經被拿掉了或者燒壞了。但是,我什麼也沒說,靠近床。」

女人斷斷續續地問:「是律師嗎?」

「我說:『是的。』並且問她我能為她做什麼。

「她說:『我遭受了場可怕的事故,我活不了了,我想儘快地立遺囑。』我問有沒有人陪著她。『有,有,』她急切地說,『我的女僕一會兒就回來,她去請醫生了。』『但是,』我說,『她難道不能打電話嗎?把你一個人留下不合適。』『打不通電話,』她說,『沒關係,她一會兒就會回來。別浪費時間了,我必須得立遺囑。』她氣若遊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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