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哦,我的朋友!你走進勞伯的池塘了。
——《傑克——殺人狂魔》
溫西勛爵北上的旅程在約克郡暫時停滯了,丹佛公爵在開庭之後被轉移到這裡,因為諾思阿勒爾頓監獄即將被關閉。經過多方的努力,彼得終於獲得了與他哥哥見面的機會。他發現丹佛看起來病怏怏的,而且監獄的氣氛使得他有點兒委靡,不過仍舊頑固而不順從。
「真不走運,老兄,」彼得說,「但是打起精神來。事情進展得比較緩慢,所有的法律程序都很煩瑣,你知道。但是這也正好給了我們時間,現在一切都在朝著好的方向發展。」
「真是麻煩,」他哥哥說,「我想知道莫伯斯是什麼意思,過來威嚇我——該死的!每個人都知道他懷疑我。」
「聽我說,傑里,」弟弟熱切地說,「為什麼你不拿出你不在現場的證據?這會有很大助益,你知道。畢竟,如果一個人不能說明他正在做什麼——」
「不應該是我來證明什麼,」公爵反駁,帶著不可侵犯的尊嚴,「他們都表明我在那裡殺了那個傢伙。我沒必要說出我在哪裡,在他們證明我有罪之前,我都是清白的,不是嗎?我覺得這是一個恥辱,只要這裡有一個人被認定有罪,他們就不會花一丁點兒時間去找出真正的兇手。沒什麼好說的,我發誓我沒有殺卡斯卡特,但是,這些下流的傢伙根本不關心。而同時,那個真正的罪犯卻逍遙法外,如果我自由了,我肯定會好好處理一下這件事。」
「你到底能不能說得簡短點兒?」彼得催促,「我的意思是不要在這裡對我說這些,」他瞥了一眼典獄官,發現他在聽力所及範圍之內——「而是告訴莫伯斯,這樣我們才好展開調查。」
「我不希望你介入這件事,」公爵嘟囔,「海倫,可憐的姑娘,母親,每一個人,這些人還不夠你煩的嗎?你還要扮演歇洛克·福爾摩斯嗎?為了家人著想,你現在最好保持沉默。我可以待在這個該死的地方,但是我不會在公眾面前出洋相,老天!你明白嗎?」
「該死!」溫西勛爵情緒激動,連臉色一直木然的典獄官幾乎要跳起來,「你已經在丟人現眼了!你已經這樣做了。你以為我喜歡我哥哥和妹妹被人拽上法庭,到處都是記者,印著你名字的報紙從四面八方湧來——所有這些可怕的事情,最後都在國會上議院這個大秀場中,在一群穿著猩紅色法官袍的人和該死的看熱鬧的人群中結束,你以為我喜歡嗎?俱樂部里的人們以古怪的眼神看著我,我會聽到他們竊竊私語,『丹佛的態度看起來就像個傻子、笨蛋!』讓這些結束吧,傑里。」
「哦,我們現在已經這樣了,」他哥哥說,「感謝老天,貴族中還有一些正派的傢伙知道該如何相信一個紳士的話,即使我的親弟弟也只認識他那些該死的法律證據。」
就在他們怒氣沖沖地相互瞪著的過程中,親情骨肉中的神秘共鳴,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家族相似性,從它隱藏的地方冒了出來,在他們兩張完全不同的臉龐上顯示出相互諷刺的頑皮效果,似乎每個人都在透過哈哈鏡看到他自己,而一個聲音只不過是另外一個聲音的迴音而已。
「我說,老兄,」彼得說,他已經恢複平靜,「我很抱歉,我本意不是要這樣的。如果你什麼都不想說,不願說,我也不會逼你。不管怎樣,我們會盡全力繼續調查的,而且我們相信很快就能抓住真正的兇手。」
「這些話你最好留著對警察說,」丹佛說,「我知道你喜歡做偵探,但是我想你會給自己劃定最後的界限。」
「這真是個致命打擊,」溫西說,「我沒有把這當作遊戲,我不會置身事外,因為我知道我做的工作是有價值的。我能——老實說,我能——明白你的想法。我很抱歉對你發火,我想很難讓你明白我的想法。但是,我一定會將你從這裡帶出去,即使我和本特因此喪命。好了,再見,」——典獄官正準備站起來說「時間到了,紳士們」——「我走了,打起精神來,老兄,祝你好運。」
他與本特在外面會合。
「本特,」當他們走過這座古老城市的大街時,他說,「有時候我的行為是不是很讓人討厭?」
「有可能,大人,請原諒我這麼說,您活潑的行為可能會誤導那些缺乏——」
「小心,本特!」
「缺乏想像力的人,大人。」
「受過良好教育的英國人都缺乏想像力,本特。」
「當然不,大人。這裡面沒有侮蔑的意思。」
「哦,本特——哦,老天!那裡有記者!擋住我,快點兒!」
「到這裡來,大人。」
本特先生將他的主人扯進了空曠的大教堂。
「我想,大人,」他小聲急促地說,「我們應該裝作是虔誠的祈禱者,請原諒。」
從張開的手指間,彼得看到一位教堂管理員走了過來,臉上掛滿了指責之色,而就在這時,那個記者已經一頭扎了進來,從口袋裡拽出筆記本。教堂管理員被這種新的祈禱方式嚇得跳了起來。
「我們的下面,」他開始以虔敬的聲音開始介紹,「就是約克七姐妹。她們說——」
主人和他的僕人趁機偷偷跑了出來。
因為要去斯泰普利市場逛一下,溫西勛爵穿上了老式的諾福克套裝、樸素的長襪,戴上四周向里捲起的帽子,套上結實的鞋子,還攜帶了沉重的梣木手杖。他很遺憾不得不放棄他最心愛的手杖——帥氣的馬六甲白藤手杖。為了偵查方便,這條手杖上刻上了刻度,裡面隱藏了一把刀,最上面還裝有一個羅盤。他想不管怎樣,它有可能讓當地人對他產生偏見,雖然說不上會讓人覺得自己傲慢自大,但是至少會被認為很有城裡人的習氣。但是,這番為藝術的自我獻身,最後就會變成證明格特魯德·瑞翰德 的真理的論據:「我的這番自我犧牲完全是個錯誤。」
當他驅趕著里德斯戴爾獨特的輕便雙輪馬車進入小鎮的時候,小鎮正安安靜靜地昏昏沉睡著。本特坐在他的旁邊,菜農威爾克斯在后座。如果可以選擇,他會選擇在有集市的日子過來,那樣說不定還可以遇到格蘭姆索普本人,但是事情往往不等人,他現在不敢浪費任何一天時間。這是一個陰鬱而寒冷的早晨,天氣陰沉沉的,似乎快要下雨了。
「這裡最好的旅館是哪家,威爾克斯?」
「有一個『泥水匠之家』,大人——一個很不錯的地方,口碑很好;或者『橋和玻璃杯』,在廣場這邊;還有一家『玫瑰和花冠』,在廣場的另一邊。」
「當地商人趕集的時候經常會住在哪家?」
「或許『玫瑰和花冠』更有名一些,可以說——蒂莫西·沃特徹特——旅館主人,是個非常話多的人,而格雷格·史密斯擁有『橋和玻璃杯』,他是個冷淡而粗魯的人,但是那裡的酒可真不錯。」
「哈——我想,本特,比起親切的主人,我們的同伴更喜歡粗魯的主人和美酒啊。好吧,我們就選擇『橋和玻璃杯』吧,我想,如果我們在那裡毫無所獲的話,就去見見那位愛說話的沃特徹特。」
後來他們走進一座大大的院子,房子是用石頭直接壘砌而成,裸露的未經噴刷的牆面上隱約還刻著暗淡褪色的「整裝備戰的橋」的字樣,當地人——通過自然聯想——把它演變為「橋和玻璃杯」。對著來給他牽馬的看起來脾氣暴躁的馬夫,彼得用自己最友好的禮儀開始搭話:
「真是該死的陰冷天氣,不是嗎?」
「唔。」
「給它點兒好吃的,我們要在這裡住一段時間呢。」
「啊!」
「今天人不多吧?」
「啊!」
「但是我想到了趕集的日子你肯定會非常忙。」
「呃。」
「我想肯定有很多人遠道趕來。」
「唔!」馬夫說,馬領先了他三步的距離。
「吁!」馬夫喊,馬停了下來。這個男人將車轅卸下來,惡劣地將它扔在碎石路上。
「快點兒!」馬夫平靜地走進馬廄,丟下和藹可親的溫西勛爵,讓他受到從未遇到的冷落怠慢。
「我越來越相信,」年輕的貴族說,「這就是格蘭姆索普經常落腳的地方。讓我們去酒吧轉轉吧,威爾克斯,現在暫時沒有你什麼事,餓了你就去吃午飯吧,我還不知道我們需要多久。」
「好的,大人。」
在「橋和玻璃杯」的酒吧,他們發現格雷格·史密斯先生正一臉憂鬱地檢驗一長串發貨清單。彼得為本特和自己各點了杯酒。主人看起來很討厭這時候被打擾,側著腦袋瞅著酒吧女服務員。本特向他的主人為那半品脫酒表達了謝意之後,就同女服務員攀談起來,而溫西勛爵也開始對史密斯先生表達起他的敬意來。
「哈!」彼得說,「真是好東西,史密斯先生,有人告訴我到這裡來能喝到真正的好啤酒,哦,老天!我真是來對地方了,不是嗎?」
「哈!」史密斯先生說,「這不是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