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文娛篇 第四節 別具特色的民間體育

台灣民間體育活動豐富多采,雖大多源於大陸,但風格獨特,充滿生活情趣。

我國南方各省,普遍有「端午」(農曆五月初五)賽龍舟之俗,相傳這項活動是為了紀念戰國時代的愛國詩人屈原,至今仍為我國各族人民所喜愛。台灣同樣盛行,每年一到端午(台民稱端午節為「五月節」),由北到南,凡臨河近海之地,都要舉行盛大的龍舟競渡活動,俗稱「扒龍舟」。

同是賽龍舟,台灣卻有許多獨特之處:早在賽前一個多月,台灣各地就開始製造大賽氣氛,農曆四月初一、十五和五月初一,要分別打三次「預備龍舟鼓」,告訴人們:一年一度「扒龍舟」的季節又到了,大家要提早做好準備,故台灣有「五月節,龍船鼓」的諺語;此外,五月初二,各村要召開「龍船會」,商籌有關扒龍舟的具體事宜。台灣的龍舟一般長五丈余,用樟木製成,中央部寬四尺半,高一尺半,舷描龍鱗,色彩華麗,構造精妙。船頭妝飾著紅三角形的龍舌旗,船尾有長七尺的紅三角旗,上書「水仙尊王」和競賽單位名稱。有的龍舟上還搭有各式各樣的牌樓,十分壯觀。台灣龍舟的形狀也特別:江南龍舟「龍首」高昂,「龍頸」既長且高,船身成「乙」字形,而台灣龍舟「龍首」前沖,並無立起的長頸,頸尾稍翹起而已;再有,台灣龍舟下水前要舉行「點睛」儀式。據說此俗源於南北朝著名畫家張僧繇「畫龍點睛」的故事:一次張僧繇於金陵(今南京)安樂寺牆上畫了四條龍,栩栩如生,但一直不肯給龍點上眼睛。他說若點上眼睛,龍便會飛走。眾人聽後都啞然失笑,認為是無稽之談,誰知他提筆點上其中兩條龍的眼睛後,那兩條龍果真搖頭擺尾,騰空而去。故台灣龍舟制好後,絕不馬上點睛,唯恐它真的飛走,那龍舟賽豈不要告吹!鹿港的龍舟賽更特別,賽前要舉行「龍王祭」,把參賽的龍舟運到龍山寺廣場,請出龍王神像,用塊紅彩蒙住龍的眼睛,龍角上掛「神燈」、花圈和餅圈。然後點上香火祭拜。還要把龍舟上的鼓、鑼、槳、舵等所有比賽用具,一一貼上「神符」;最後燃放鞭炮,抬著龍王神像和龍舟,唱起古老的《龍王歌》,在市街上浩浩蕩蕩地遊行一番,沿街商民紛紛燒香禮拜,觀看熱鬧,儀式結束後,比賽才正式開始。

台灣扒龍舟最有地方特色的是宜蘭縣礁溪鄉二龍村,參加比賽的是兩個鄰村分別以賴姓和林姓宗親組成的鄉民。比賽次數雖多,但從未決出過勝負,原因是他們不設裁判,起劃號令由船頭的兩位鑼手自己商量,雙方同意就敲鑼下令開賽。可是只要有一方覺得本方起劃的沖勢尚未把握好,就不肯敲鑼,所以常常比上個把鐘頭,還沒比出一回合來;再有,終點處搶旗,也沒有裁判,除非實力過於懸殊,不然誰先搶到旗也沒個定論。因此,這兩村的鄉民,每年都認為自己是「冠軍」。上、下二龍村雖然只有160多戶人家,可是據說這種比賽已有190多年的歷史了。二龍村村民堅信,龍船有龍神,如果劃輸了,會帶來惡運。為求平安,上、下村比賽時都十分賣力,志在必得。而且他們認為,如果不辦比賽,那一年村子一定會出問題,二龍河也一定會淹死人。故而比賽格外激烈,據說以往要連續比賽六天,現在已縮短到只有一天了。屆時,要放水燈、請戲班演平安戲,熱鬧非凡。

台灣扒龍舟之俗,始於清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由當時的台灣知府蔣元樞在台南法華寺的半月池主持比賽。難得的是在當時「男尊女卑」的封建舊俗下,參加比賽的竟然大部分是婦女,故而盛況空前,影響很大。但是宜蘭二龍村的龍舟賽卻從不讓婦女參加,因為他們相信有「龍神」在,所以婦女們甚至連靠近龍舟都不準。如此看來,不能不說200多年前的那位「蔣知府」算是相當開明的了。

「盪鞦韆」是台灣民間最具特色的體育活動,每逢閏年農曆三月初六武當山「玄天上帝」誕辰之日,嘉義市都要舉辦一次大型賽事。所用鞦韆由巨大的刺竹搭制而成。每逢閏年正月初一前三天就要派壯漢到竹崎、梅山一帶去砍伐巨大刺竹,所需竹長12米以上,40多厘米粗,竹齡起碼10年,手工搭制,樁埋約2米,架高約13米,相當於四層樓高;主架外綁有橫干支架,成「八卦無極」形;鞦韆用竹竿做懸索,板架離地足有1米高,如果沒有相當的體育基礎,恐怕連踏板都上不去。比賽於三月初六日下午舉行,分個人、團體兩組,每組又按不同年齡分少年、中年、老年三個級別進行。不計時間,以盪得高者為勝。平日,誰都可以上架去蕩蕩玩玩。到比賽當日,賽場四周人山人海,人們屏息凝神,成千上萬雙眼睛緊張地盯著高懸在鞦韆架上的人,一上一下,越盪越高,時而全場鴉雀無聲,一片寂靜,時而掌聲四起,歡聲雷動,熱鬧非凡。

台灣盪鞦韆比賽,相傳始於200多年前的清康熙年間。當時嘉義地區瘟疫流行,台民紛紛祭拜玄天上帝,祈求消災賜福,果然瘟疫很快止息。為感激神明的保佑,民眾遂決定祭神後表演節目以娛神,但一時想不出好的主意。這時有位舉人偶見其女在盪鞦韆,於是靈機勃發,以為鞦韆盪入高空可使人與神接近,就倡議舉行盪鞦韆比賽。從此成俗,沿襲至今。這種比賽每逢農曆閏年舉行一次。

如果說以上兩種比賽是起源於節慶活動,那麼下面三種比賽則是起源於勞動。

「拔河」比賽與漁民、船夫的「拉網」有關。台灣民間大部分地方的拔河比賽和大陸沒什麼不同,唯獨彰化鹿港特別,可說是真正的「拔河」——在河的兩岸對拔。賽前,比賽組織者在河中設置空浮油桶數十隻,上置粗長繩一條,通向河兩岸,繩的兩端又分出五根支繩。比賽雙方各出20人,四人一組,分別執那五根支繩,成扇面形散開,裁判一聲令下,兩岸同時發力猛拉,輸的一方往往被河對岸的贏方拉得「全線崩潰」,收不住腳步,「撲通」、「撲通」地掉進水裡,成了「落湯雞」。出現這種場面,河兩岸不論誰輸誰贏,都被逗得捧腹大笑,淚流不止,其樂融融。

這種競賽的起源與昔日漁民搬運養殖的牡蠣有關。那時沿海漁民在收穫牡蠣的季節,一般都用一種二輪手推車來裝運,滿滿的一車牡蠣十分沉重,於是漁民們便在車上豎起竹竿,撐起布帆,藉助風力來推動沉重的手推車。以後這種落後的運輸方式被汽車運輸所取代了,但人們卻把祖先的這種勞動方法保留了下來,作為一種有趣的體育競賽形式。這種比賽在鹿港最為盛行,比賽時兩人一車,一人在前拖,另一人在後推,車上裝著同等重量的物品,插上布帆,比哪一輛車跑得快。順風時,車跑得飛快;倘若逆風,那可就費勁了!在每年舉行的鹿港「民俗節」上都有這種比賽,賽場設在鎮西的公路上,參賽者甚眾,觀者如潮,場面十分壯觀。

台灣盛產甘蔗,於是甘蔗也成了台民體育比賽的器械。這種比賽多在農閑,或地頭休息、或節日時舉行:賽前先挑選九尺左右長、粗壯筆直的甘蔗,削去根梢備用。參賽者站在板凳上,一手持蔗刀,一手持甘蔗,裁判一聲令下,趕緊把甘蔗扶正豎直,將刀刃橫擱在甘蔗的斷面上,一起一落,快速尋找下刀的部位和時機,待到認為有把握時,「嘩啦」一聲一刀劈將下去。如果能把甘蔗自上而下凌空劈成兩半,或把甘蔗皮劈下一層,就算得勝;如若沒能劈中,或甘蔗雖被劈開,但蔗皮還連在蔗桿上,即算告負,改由別人來劈。若非高手,得勝怕是很難。這種比賽雖然不如扒龍舟、盪鞦韆那麼富於刺激性,但也十分扣人心弦。

劈甘蔗競賽也有來歷,據說「發明專利權」還屬鄭成功!當年鄭成功收復台灣,台灣蔗農紛紛參戰,鄭成功對他們說:你們平時砍蔗多是橫砍斜劈,已經夠嫻熟了,何不改變一下刀術,來它個自上而下豎劈「天靈蓋」呢?於是蔗農們便開始照鄭成功說的辦法,天天練習豎劈甘蔗,既可娛樂又可鍛煉眼力、手力和智力,一舉數得。為緬懷鄭成功驅荷復台的豐功偉績,此後,台灣蔗農常常舉行劈甘蔗比賽,一直流傳至今 。如此看來,「劈甘蔗」比賽不單源於勞動,還和台胞反侵略鬥爭的光榮歷史有著直接關係!

這種比賽是從兒童遊戲中發展起來的。台灣話「打幹樂〔lao烙〕」就是「抽陀螺」。這種有趣的遊戲十分古老,宋代宮廷中曾盛行一種類似於玩陀螺的遊戲,叫「玩千千」。明代正式出現「陀螺」的名稱,它由木製而成,實心無柄,用繩子抽打它的底部,以陀螺旋轉時間的長短來定輸贏。這種兒童遊戲,幾百年來在我國民間廣為流傳。

台灣民間「打幹樂」之俗傳自閩南。在大陸,玩陀螺是孩子們的「專利」,大人們是不屑於參與的,但在台灣則不然。桃園縣的大溪鎮,不論男女老少齊上陣,就連六七十歲的老阿公老阿婆,也常常興緻勃勃地領著小孫子一起打幹樂,祖孫同樂。

台灣陀螺不僅有木製的,還有鐵制的、塑料制的,五顏六色,大大小小,形狀各異。最小的只有手指頭般大,可在手掌上轉著玩;大的要論斤計,五斤、十斤,甚至有重達50斤、上百斤的特大陀螺,有水缸那麼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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