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伊斯蘭教的主要經典、禮儀、制度和習俗 第三節 「五大功課」

伊斯蘭教除要求每個信徒必須在內心保持堅定的信仰以外,還有相應的行為要求。有些要求是必須做到的,否則視為叛教。有些要求雖然不是必須做到,但做後可以得到褒獎。伊斯蘭教認為穆斯林必須完成的宗教修持至少有五項,即「五大功課」,或簡稱「五功」。對這些宗教功課作出的規範性和程序性規定就是宗教禮儀。穆斯林通過宗教禮儀即外在的動作和語言來表達對主的信仰和自己內心的宗教體驗。在伊斯蘭教的歷史上,有的教義學家重視宗教世界觀的培養,有的教義學家強調宗教禮儀的程式。

「五功」是念功、禮功、齋功、課功、朝功的簡稱。所謂「伊斯蘭以五件事為棟樑」即指此而言。中國明朝中期的伊斯蘭教碑文有「其教人之要,則有五焉。所謂誠(念)、禮、齋、濟(課)、游(朝)是已。」

所謂念功,就是念清真言,即念「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這句話。凡當眾口誦此言者即被視為皈依伊斯蘭教。這是穆斯林一生中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念」包括「口念」及「心念」。口念即高聲贊念,心念即無聲之念,聚精會神地思念真主。

禮即禮拜,是伊斯蘭教實踐功課的主要部分。

禮拜的條件。禮拜的成立有六項前提,人們稱其為「拜外六件天命」,即「水凈、衣凈、處所凈,舉意、認時、朝向正」。穆斯林在禮拜前必須先作凈禮,即在教法意義上的潔凈儀式,一般包括沐浴、凈衣、潔處等內容。沐浴分為大凈和小凈,即用清水淋洗全身或部分肢體,並在進行每一動作時默念一定內容的禱詞或讚詞。大凈和小凈適用的範圍以及沐浴的部位、順序、次數都有嚴格規定。一般性的禮拜,只作小凈。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不用水沐浴。以潔凈的土、砂、石、磚等作為水的代用物進行凈身,稱為「土凈」或「代凈」,即用雙手手掌輕拍地上的土、砂、石、磚等,然後拍去手上灰塵,以手抹擦。「舉意」是說要在心中立下禮拜的意向。如果可能,這個意向也應該默念出來。穆斯林禮拜朝向必須是麥加克爾白。麥加在中國西方,所以中國穆斯林的禮拜朝向是西方。「認時」是說禮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不得提前,也不能延後。每一禮拜有六項儀則,稱為「六儀」,或稱「拜內六件天命」。六儀是抬手、端立、誦經、鞠躬、叩頭、跪坐等。由於教派、教法學派的不同,在禮拜的某些細節上也有差異。

禮拜的種類。穆斯林所進行的禮拜大體說有以下三種:主命拜,意為真主命令的禮拜,包括每日的五時拜、每星期五的聚禮、殯禮等。沒有正當理由而未履行這些禮拜,是必須懲處的行為;聖行拜,意為穆罕默德曾經做過的禮拜,它隨主命拜一起進行,此外還包括每年兩次的開齋節、宰牲節會禮的禮拜。未能履行這些禮拜是必須懺悔的;副功拜或自修拜,即在上述禮拜之外的自願進行的其他禮拜。履行這種禮拜是值得嘉獎的行為。但是,捨棄主命的、聖行的禮拜而作獨立的副功拜,一般教法學家認為是「異端」行為。

每日的五次拜,又稱「五時拜」、「五番拜」。它們是「晨禮」、「晌禮」、「晡〔bu〕禮」、「昏禮」、「宵禮」。晨禮在拂曉至日出前進行。晌禮在剛過中午至日偏西之間進行。晡禮在晌禮後至日落前進行。昏禮在日落至紅霞消失前進行。宵禮在霞光完全消失至次日拂曉前進行。每次禮拜都有一定的拜次。不同教派對五時拜的拜次又有不盡相同的規定。

聚禮,每周星期五(阿拉伯語叫主麻)午後舉行的集體性禮拜,又稱「主麻拜」。一般在清真寺舉行,拜時與晌禮一樣。主麻拜必須由教長領拜。內容有禮拜、誦經、講道等。講道,伊斯蘭教內稱為「呼圖白」。呼圖白是聚禮的一項重要內容。教長講道時,在場禮拜的人必須停止禮拜,不得交談,坐著聆聽,直到這一程序結束。呼圖白的內容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誦念幾段有關經文,然後根據需要作一下闡述。教長也可以說一些他認為應該說的話。在教長稍事休息後,開始第二部分內容。這一部分的內容是,教長為全體穆斯林的幸福向真主祈禱。

會禮,每年伊斯蘭教的開齋節和宰牲節所舉行的集體性禮拜。會禮於日出後至中午前在清真寺進行。教長要念呼圖白。會禮日的禮拜不能代替當日的晨禮,而晨禮同樣不能代替當日的會禮。

殯禮,為亡人舉行的集體性禮拜。為亡人祈禱是每個穆斯林的義務;而當這項義務由某些人履行後,其他人也就了卻了責任。殯禮整個過程參加者都採取站立姿勢,即沒有鞠躬、跪坐、叩頭的儀式。殯禮由教長主持。穆斯林實行土葬,亡體不作多日停放。中國某些地區穆斯林在人亡後頭七等紀念日要宰牲做善行,以搭救亡靈。

齋即齋戒。中國穆斯林又稱為「封齋」、「把齋」。穆斯林在每年齋月(伊斯蘭教曆9月)要實行一個月的齋戒。齋戒是指在齋月內每日從拂曉至日落禁止一切飲食、吸煙以及房事等。這項齋戒是成年穆斯林必須履行的義務。因特殊情況不能封齋者,或者延期補齋,或者以施捨贖罰。沒有正當理由而未予遵守者是一種罪行。在黎明前守齋時,必須明確「舉意」,即說出持齋心愿。齋月有時29天,有時30天。齋戒期滿,於伊斯蘭教曆10月1日開齋。是日即為「開齋節」。

除上述齋戒外,還有「聖行齋」、「自願齋」等。「聖行齋」即仿效穆罕默德而實行的齋戒,如星期一、星期四的齋戒。這項齋戒不履行也無罪。「自願齋」即出於某種心愿而自己實行的齋戒。

課功又稱「天課」,是一種伊斯蘭教法規定的施捨。它是以安拉的名義而徵收的宗教賦稅。這是每個穆斯林必須遵行的「主命」。穆斯林年純收入(包括動產與不動產)達到一定數量時應繳納天課。商品和現金最低課率為2.5%,農產品為5%—10%,牲畜和礦產各有不同課率。一般每年徵收一次。雖有最低課率,但無最高課率。天課部分收入用來救濟窮人、陷入窘境的人、無法還債的人、旅行中發生困難的人、無力贖身的人等。中國伊斯蘭教在1949年以前於某些地區以天課名義徵收的賦稅主要有「札卡特」(天課)、「歐什爾」(什一稅)、「吉茲亞」(人丁稅)等。

同天課這一法定的施捨相對,還有一種「自願的施捨」。

朝即朝覲。每個穆斯林如果條件允許,一生中必須要去麥加的克爾白天房朝覲。朝覲活動有一整套禮儀程式。首先要在規定的地點「受戒」,包括沐浴、穿戒衣等;其次為「轉天房」即圍著克爾白繞行七圈;隨後禮拜「易卜拉欣立足處」、去滲滲泉飲水;接著便是「奔走」,即在兩個小山之間往返奔走七次;此時已到「正朝」期間,儀式是「住米那站」,即在米那山禮拜並宿夜,而後「進駐阿爾法特山」,在此舉行集體慶祝大典,時為伊斯蘭教曆12月9日。次日是「大朝之日」,恰好也是宰牲節,朝覲活動達到高潮。不履行此儀式,朝覲無效。

朝覲分為「正朝」和「副朝」。在伊斯蘭教曆12月8日至12日集體朝拜麥加的克爾白,為「正朝」,亦稱「主命朝」、「大朝」。除朝覲季節外,隨時進行的朝覲,為「副朝」,亦稱「小朝」、「巡禮」。凡是去麥加朝覲過的人均被稱為「哈只」。如本人不能成行,可以由他人代朝。受雇朝覲之人被稱為「納依卜·哈只」。

有的伊斯蘭教法學家把「聖戰」也歸入最基本的宗教功課。「聖戰」本來是指穆罕默德對麥加多神教徒所進行的戰爭。後來泛指在伊斯蘭教旗幟下進行的戰爭。

中國伊斯蘭教義學往往把「五功」稱做「五常」,又把「五常」分為「內五常」和「外五常」。內五常即仁、義、禮、智、信,是五功即念、禮、齋、課、朝的內在根據。在某種意義上,內五常也可以說就是五功。外五常為「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之道」。內五常是「天道」,外五常是「人道」。外五常又被稱為「五典」、「五倫」。內五常(五功)因為是天道,所以其品位高於人道的外五常。但是,天道人道,互為表裡,不能截然視為毫無關係的兩種東西。清代中國伊斯蘭教學者劉智說:「五功者,修道之方。」它要求穆斯林在身、心、性、命、財等五個方面來體現其信仰,即「身有禮功,心有念功,性有齋功,命有朝功,財有課功」。中國伊斯蘭教義學關於五功的闡釋,是伊斯蘭文化同中國傳統文化融合的一種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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