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政書 第一節 「三通」、「九通」、「十通」

唐代杜佑的《通典》、宋代鄭樵的《通志》和元代馬端臨的《文獻通考》,是三部最早的政書;三書都以貫通古今為主旨,又都以「通」字為書名,故被後人總稱為「三通」。在古代,這三部書是讀書人的必讀書,說是「士不讀三通,是為不通」。三部書中,《通典》和《文獻通考》的體例相同,《通志》雖然稍有不同之處,但其中有「二十略」與前面兩書內容相近,所以,習慣上總是合稱為「三通」。

《通典》200卷,唐杜佑撰,是一部記述古代經濟、政治制度沿革的史書。上起傳說的唐、虞,下迄唐天寶末年;食貨等部分間又述及唐肅宗、代宗、德宗時期的情況。舊目錄學以《通典》列政書之首。

在杜佑之前,劉知幾(《史通》的作者)的兒子劉秩博採經史百家書,取《周禮》六官的法制撰寫了《政典》,35卷,很受當時人稱賞。但是杜佑認為不夠詳備,於是他擴充體例,加入了《開元禮》、《樂書》,成書200卷,自己命名為《通典》。這部在《政典》基礎上充實內容而成的《通典》,是我國現存有關典章制度最早而又有很大價值的綜合性文獻。

杜佑在唐玄宗至憲宗六個朝代,長期作官,出將入相,史載他雖位及將相,但手不釋卷,往往燈下讀書,孜孜不怠。代宗大曆年間(公元766—779年),杜佑任淮南節度使時,已著手編寫《通典》;過了30多年,至德宗貞元十七年(公元801年),全書方才編成,可見功力之深。

《通典》共分: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州郡、邊防等九門;每一門類下又分若干子目;每門前有總序;後面許多地方有論;發表了不少精闢見解。

《通典》取材廣泛:唐以前主要是把各史的「志」系統起來;魏晉以後的文集和其他資料,也被充分利用;唐朝的材料,則取自實錄、國史,及政府檔案等,內容翔實。此書最重要的一點是「通」,是從古到今的「通」。

《通典》的門類篇目安排次序和以往的正史諸志不同;自漢代以來,史家通常以禮、樂、天文之類置於志首,而《通典》則不載天文、五行等與政治、經濟沒有直接關係的事,卻特別把「食貨門」(經濟)列為第一;這是前史從來沒有的。他在書序中提出教化之本,在於足衣食,這是杜佑的樸素唯物主義的看法。可能杜佑是個重視人民經濟生活的官吏,且屢綰國家財賦,體驗到社會經濟對政治、文化的重要作用;在社會經濟中,又注意到農業生產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地位。因此,「食貨門」中,先述田制,次談社會組織、賦稅制度、戶口盛衰、貨幣流通和各種雜稅。在「食貨門」12卷中,涉及到了生產和流通的整個過程。杜佑不僅系統記述,而且發表自己的意見,他是頗有見地的。

另一方面,出身於關中大族的杜佑,受到六朝、隋唐時期重禮的社會風氣熏陶,因而《通典》一書中,「禮典」居其半,為百卷;百卷禮典中,前65卷闡述了歷代有關吉、嘉、賓、軍、凶五禮的情況,後35卷是摘抄《大唐開元禮》而成。從唐代以禮設科取士,可以概見禮為當時之所重。通觀「禮典」,可以了解六朝、隋唐時期的風俗和社會習尚。

《通典》的體例是以事類為中心,分門別類地敘述歷代重要的制度沿革和史實發展,以及有關的議論等,其中所記唐事更為詳盡可貴。

《通典》向來被評價較高,《四庫全書提要》說:《通典》「博取五經群史及漢魏六朝人文集奏疏之有裨得失者,每事以類相從,凡歷代沿革,悉為記載,詳而不繁,簡而有要,元元本本,皆為有用之實學,非徒資記注者可比,考唐以前之掌故者,茲編其淵海矣。」這個評價是中肯的。

《通典》是我國的第一部政書,是了解唐代天寶以前典章制度的重要工具書。它成書在《唐會要》和《舊唐書》之前,講唐代歷史自然是第一等的史料。此外,由於這部書所引用的史書都是卷子本,不少已經散失,所以它又往往為史料輯佚和校勘工作提供了珍貴的來源和依據。如著名學者王國維就曾從中輯出了杜環的《經行記》(原書久佚),使後人得以知道這位曾經遊歷過西亞、北非的旅行家富於傳奇色彩的經歷。

《通志》,200卷,南宋鄭樵撰;時間上起三皇,下迄隋代(禮、樂、職官、選舉、刑法、食貨諸略引而至唐),是綜合歷史史料而成的通史。

鄭樵是歷史上一位學識淵博的史學家,年輕時於夾漈〔jì際〕山下苦讀30年,一生好學,「欲讀古人之書,欲通百家之學」。他曾說:「三十年著書,十年搜訪圖書」,「山林三十年,著書千卷」,所以《通志》的全部編著時間,至少是30年,也可說是費了他一生精力才著成的。

鄭樵主張通史,反對斷代。他著作宏富,《通志》一書為其代表作。《通志》的體例與《通典》有所不同。《通典》著錄的內容只是政治、經濟等方面的典章制度,不收人物傳記。《通志》則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紀、傳、譜(表)、略(志)俱全的通史;而內容所敘述的歷史時間,卻又不大一致:本紀自三皇五帝到隋,《后妃傳》自漢到隋,列傳自周到隋,這一部分體例一本舊史,只是古今打通,包括各朝而已;實無多少參考價值。

第二部分是「二十略」,52卷,歷史時間是自傳說時代到唐及北宋,這是鄭樵一生精力所在,亦為《通志》的精華。

這裡的「略」,是大綱、概略的意思。它的性質與正史里的「志」類似,專記典章制度的沿革,還包括文化藝術的發展情況。「二十略」包括:氏族、六書、七音、天文、地理、都邑、禮、謚、器服、樂、職官、選舉、刑法、食貨、藝文、校讎、圖譜、金石、災祥、昆蟲草木各略。其中的氏族、六書、七音、都邑、昆蟲草木五個門類是以前正史里所沒有的。如「氏族略」區分姓氏由來得32類;「都邑略」除載帝王都城(止於隋)外,又有四夷都,涉及今少數民族地區部族與中國周圍國家,遠至於大秦、大食、天竺;都有特點及可取之處。又如六書、七音、藝文、校讎、圖譜、金石、昆蟲草木各略,都屬於研究學術和有關文化史方面的材料;其中「藝文略」,區分圖書為12類,156小類,284細目,這種分析綜合的形式是以前所沒有的;「六書略」、「七音略」,能啟示後來研究文字學的門徑;「校讎略」,論整理和著錄圖書的方法,指出不僅要著錄有者,更應著錄無者,以便明其流變;「圖譜略」,指出圖表的重要性,及其與書籍的相互作用;「金石略」,著錄歷代的鐘鼎碑刻,說明直接史料的珍貴;「災祥略」,駁斥五行災異之說,稱之為欺天欺人的妖妄之學等等。說明鄭樵當時能注意到這些方面,且還有不少獨到的見解,這是應予肯定的。「二十略」,內容豐富,發凡起例頗有見地。但門類太廣,一人之力畢竟有限,顯得不夠充實,如「食貨略」,僅有二卷,簡略過甚,而且時間上起自上古,止於隋代(少量門類到唐代),致使全書顯得有頭無尾,厚古薄今,並不完備。《通志》不如《通典》,還與作者的經歷有關;杜佑長期作官,又留心當時的政治制度及措施,有實際的生活體驗,所以能指陳利弊;而鄭樵畢竟是一位窮儒,原先長住夾漈山中,雖曾遊覽名山大川,訪奇搜古,後又出仕至樞密院編修,但他沒有充分條件來研究典章制度,因而對論說前代典章制度,只是憑其研究心得,未能盡善,是有局限性的。

但正如《四庫提要》所說:此書資料豐富,且多有精闢的議論,雖然有缺點,但瑕不掩瑜,「究非游談無根者可及,至今資為考鏡,與杜佑、馬端臨書並稱三通,亦有以焉」。

《文獻通考》(以下簡稱《通考》),348卷,元馬端臨編著,記載上古到宋寧宗時的典章制度。

馬端臨認為歷史有繼承也有發展變化,所以著史應有「會通,因仍之道」。馬端臨的《通考》就是貫徹自己的歷史觀點,繼杜佑的《通典》而作的一部歷史巨著。

馬端臨的父親馬廷鸞在宋末任右丞相兼樞密使,因和姦相賈似道不合,辭官而去。馬廷鸞是個博學之人,宋理宗時曾任史館校勘、國史院編修官和實錄院檢討官等史官,著作甚豐。馬端臨的史學工作,在資料搜集和對史事的見解上都受馬廷鸞不少影響。這樣一個家庭環境,為馬端臨著《通考》提供了有利條件,《通考》里不少地方引「先公曰」,都是紹述馬廷鸞的意見。

馬端臨在宋朝滅亡時,年23歲,大約在30歲前後開始編寫《通考》,經過20多年,在元成宗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成書,這時他54歲。到元英宗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饒州路以《通考》付印時,他還健在,已經是69歲了。此書自序說:「引古經史謂之文,參以臣僚奏疏諸儒議論謂之獻」,故名《文獻通考》。

《通考》編纂方法上與《通典》相同,基本上依據《通典》體例;共分24個門類:田賦、錢幣、戶口、職役、征榷、市糴、土貢、國用、選舉、學校、職官、郊社、宗廟、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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