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密室 第02節

以下兩章為中間雜誌「新世紀」總編輯,峯信夫氏將該雜誌新年號刊載,題名《白色密室》的文章節錄出來的:

做為主辦人,我剛剛主持了座間教授與心靈師、靈媒之鼎沸的對談,翌日即面對教授的死亡,真令人驚愕萬分。

當夜,我是欲將座談會記錄原稿面呈教授,而以電話請示拜訪時間,得到允許九點半去拜訪的,這也是我最後一次聽到教授的聲音。以私人感情而言,有時我甚至受到斥責,但在此十餘年歲月里,一直蒙受照顧的我,說來真是感慨無限。他不但學術造詣不凡,也是個人格高尚的正人君子,更是絲毫不容曖昧、毫不妥協的嚴謹紳士。

九點二十七分,我到達西大久保的教授住宅。從敞開的大門,走過庭院站在住宅玄關前,如往常掀門鈴。現在回想起來,當時我的第六感已感到異樣了。門鈴響了無數次,都沒有迴音。於是我轉動把手,門卻應聲而開了。對於平時小心謹慎的教授,這是很不尋常的,所以我不禁高聲地呼喊教授,最後才匆匆脫下鞋奔入書房,就在那裡看到了他的屍體。

我驚愕且狼狽。兩小時前,還聽到他生氣勃勃的聲音,我當然不相信他會自殺。兇手又是誰?因事出突然,我竟變得不知所措了。一直到門口響起門鈴聲,才使我恢複了自己。也許會被譏笑為膽小鬼,但當時我真以為是兇手折回,而有嚇破膽之感呢。依照常情,即使兇手折回,也沒有掀門鈴之理。但一個人站在滿身血跡猝死屍體之前,難免會喪失健全的判斷力。

假如兇手回來,我要躲藏何處?此刻對兇手之激怒已變淡薄。我認為制裁是司法機關的職責,不應由我在此現場報仇。當我慌忙尋覓藏身處之際,門鈴卻一直響個不停。不得已,我只好硬著頭皮出去應門了。結果來訪者卻非兇手,而是一位年輕貌美的女性。並由她胸前的校徽得知,她是教授執效的協和女子醫大的學生,頓時我如全身虛脫般地感到安心。一直擔心為兇惡殺人魔,面對時卻是意想不到的美女。此感情之落差,實在太懸殊了。

我請她檢視屍體,認定為他殺之後,便向110報案。後來被偵訊警官追問,為何不及時報案,我舉出從前友人自殺,誤認為他殺,引起一陣騷動的例子,使我不得不慎重從事的理由做為辯護。

九點三十五分打了報案電話,五分鐘後,警察巡邏車高鳴警報器趕到時,老實說我這才真正地放下了心。他們進來時,還撿起遺棄於庭院的一件大衣。這是由於他們為了閃避在雪地上留下的我以及醫學生腳印,迂廻走過庭院,偶然在矮樹叢下發現的。大衣上有一層白雪,帶到屋桌後,立刻溶化成透明的水霧。

「咦,那不是老師的大衣嗎?」一直默默無語的醫學生,突然插嘴道。

我對這件大衣雖亦覺面熟,但引起我注意的卻是附在上面的鮮血。那種斑斑血跡,對我這個既不是醫學生,也不是警察的人,的確是甚大威脅。

坐巡邏車趕到的警察,大致了解情況後,便立刻使用書桌上的電話,向總局偵一課作了連絡。我和女醫學生,只兀立於書房一隅,不安地呆望著。

十一點過十分左右,後邊有了吵雜聲。由於巡邏車警察的提醒,也為了不踩到腳印,一行人由後門進來。走在穿制服的警察和穿白袍的鑒定人員前頭,穿便衣的壯漢,便是以勇猛享譽偵一課的田所巡官。由於我和他曾經因私事見過兩三次面,後來陷入微妙立場時,我仍保持冷靜態度和他相處。

雖為形式上驗屍,但對我這個外行人而言,卻是難得一見的場面。那是,陰慘、繁複,甚費周章的行事。留一撇鬍子,挺著個大肚子的法醫,蹲在屍體旁檢查完畢後,接著便是拍照,採取指紋。然後教授的屍體便被運走了。失去主人的書房,此時立即顯出孤寂寥落。

鑒定員與巡官,後來又到庭院,不知做何事待了相當長的時間。後來才知道,他們在調查包括我們的腳印在內,雪上一切的痕迹。他們這種慎重作法,絕非無意義。結果判明,留在庭院中的痕迹,除了我和醫學生的腳印而外,並無任何一物,這個結果的延伸——使此一案件,在理論上成為不能解決的密室命案了。

雖然事後被告知而吃了一驚,但據說當時巡官與鑒定技師,已拿出卡特·狄克遜的長篇推理小說《白色修道院命案》中的兇犯手法來對照檢討過,事實卻證明和這樁座間命案不甚相符。

調查過庭院回到書房的巡官,召集數名幹員,又做了一些屋內搜查的交代。由於找尋不出兇犯脫離現場之腳印,巡官當然想到兇犯可能還潛伏屋內。我想如果這個兇手,在巡邏警察未到之前現身,向我與醫學生襲擊,我們恐怕無法安然無恙了。想到此事,心中不免悚然。但是,經過一小時左右,雖搜查遍及天花板,結果連一隻小貓都沒有之後,才令我安下心來了。但是,如此一來,解開密室之謎的可能性之一,也被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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