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密室 第10節

放在棺木里!原來,夏便是兇手。

巡官遭到雷擊一般地注視星影氏良久,他委實無言以對。

「向葬儀社訂購棺材,收入倉庫保管,不是例行公事嗎?案發當天,棺木送到,將之收入倉庫,然後從那間地下室把身體搬來偷偷放入棺材中。或者去運回棺材之回程,順便彎到地下室,放入身體包裝也不一定。反正,就在大學附近,做任何事都非常方便。但是,這些事的調查是你們警察該做的範圍,與我無關。」

「但是,」田所巡官如同拚命抗辯的被告,叫道:「假定放在棺木里搬入,即在解剖房關門的前一刻,以正確時間說,是下午四點半前。那麼包裝左手掌的報紙為當天下午六點五十分印就的晚報最後一版,又如何說明?單依此點而論,一切解剖房裡發生的事情,應該是下午七點以後才符合時間。」

星影龍三氏,沒有立刻回答,慢條斯理地抽了幾口煙才說:

「……田所君,你這位警官也未免太單純了吧。手掌紙包是和身體不同時間帶進去的呀。」

「不同時間……?」

不同時間是指何時?

「我說,這個謎團的時間,可分成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關門前搬入身體。第二階段為,夜裡由通氣孔投入許多東西。然後第三階段則是第二天的十二月二日,夏和浦上醫學士進入解剖房的時候。帶入手掌包裝便是在第三階段。夏可能攜帶有皮包之類吧。手掌可能就放在那裡。然後等浦上神魂顛倒,驚奔而出時,迅速打開櫥櫃放入,自己也假裝驚嚇不已狂奔而出的吧。貨簽放入的時間,可能是第一階段,也可能是第三階段。但此事無關緊要。只是,這個詭計之主要目標,如剛才你指出,利用日本經濟新報最後一版,將屍體分屍的時間,限定為下午七點以後之事。剛才我舉出疑點之一,即兇手為何把屍體做以上之細小分屍,理由亦在此。

「包裹在日本經濟新報,放入櫥櫃里的包裝,不能大到引起人注意的程度。放在皮包里,要不受浦上醫學士注意才行。那麼,其他四肢若不切成小塊,單單切下一隻左手掌,也會引起警方疑惑。因此,右手掌,雙腳足踝也都切下來,並也把上肘下肘都統統切割下來了。但是,這樣做的結果,反而引起了我的注意。」

星影氏抬起「知道了吧」的目光向田所注視,田所巡官默默點下了頭。

「把身體放入櫥櫃,固然為避開收屍無業老人之尾曲的耳目。但是,放左手掌則另有理由。」

「什麼理由?」

「最初你曾經說過,屍體之一部既已藏在記錄桌下邊櫥櫃,便不能認為分屍過的屍體,由天花板投下。不管用繩索如何操作,也不能將貨簽或手掌,放入櫥櫃,又把門關上。」

「是的。」

「由通氣孔投下之設定,因手掌,貨簽放在櫥櫃,而被否定。這便是理由。當然,是操作辦不到,對身體而言亦相同。只是,若僅放入身體一項,未免太單純,而有被識破之虞。」

「原來如此,我明白了,總而言之,兩扇門,結果都沒有打開嘛。」

困擾許久之謎團,一旦獲解,難免十分激動,田所點頭又點頭了一會兒,忽地抬頭努嘴道:

「可是,夏沒有動機,他沒有殺害那個女醫學生的動機呀。」

「不錯。夏的期待在於浦上以兇殺犯被逮捕。浦上若受重刑宣告更好。要不然他的行為不但暴光,名譽掃地亦然。那麼西德留學之名額,自然會輪到夏。自命秀才的夏,自從留學競爭失敗的一剎那,對浦上的憎惡,便開始抬頭,而且日益增加吧。埋葬浦上,自己去留學,此兩項野心,或許日以繼夜在他心中沸騰,若以粗俗的話形容,他已變成憎恨與嫉妒之化身了。」

星影氏中斷了說話,凝視由煙斗裊裊而上的紫色煙霧。「要陷害浦上,則必須在解剖房發生事件才能達成。但只發生單純事件亦無多大效果。非把現場變成密室狀態,即設法使浦上變成獨一無二的嫌疑犯。同時,密室內的犯罪,對浦上以外的人,形成為圈外人。因而夏的立場,將變為絕對安全。說來這是一舉兩得的巧妙設計。為了使人相信打開門進出過,門閂上塗上油,第二道門夏亦想塗上油的吧,卻無法辦到。這一點其實不重要。反正,夏十分有必要,把現場做成密室狀態。」

星影氏把煙斗放在桌上,徐徐蹺起二郎腿:

「這一殺人計畫,非一朝一夕擬就。而是經過甚長時日設計,等候絕佳時機才下手實行。這點可由各處看出。夏調查了浦上的私生活,知道他每月一日夜宿青樓,於是選定當日做出命案,逼浦上於絕地。由這一點亦能窺見其一端。」

「那麼,星影先生。」一直默默聆聽的水源刑警,憤怒地插嘴道,「夏這傢伙,為此目的,竟然殺死了毫無仇怨的香月惠美?」

「也許是吧。只是,若單純欲毀掉浦上,或不必惹出這麼大的事件。單純向教授告密浦上之不檢點生活便能達成。考量到此,也許是我個人想像,夏可能並非單純的嫌惡異性者,很可能為性無能者。『他人吃爪,在旁垂涎。』一般男女,婚後生活不論多坎坷,但對性無能者,看來卻有如天堂樂園。何況,畢生無法娶妻的男人,朝夕接觸如花似玉的香月惠美,難免由死心變羨慕,羨慕轉絕望。然後絕望的感情,逐漸變形至憎惡。這段過程亦非難於想像。」

星影氏說罷,凝視自己保養甚佳的纖細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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