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密室 第09節

「田所君,你想過這一點沒有?」

「哪一點?」

「譬如,兇犯為何不把解剖台上的全部紙包,放入記錄桌下櫥櫃里?」

「……」

「或者,從反面想亦可。」

「從反面去想……。」

「也就是說,為何只放身體和左手掌。」

「我是認為,他正在處理的途中,突發事故,不得不中途放棄逃逸。」

星影氏立刻抓住話柄,質問過來:

「稍等。剛才你說兇手為『他』是否有顯示兇手為男性證據?」

「沒有。」巡官趕忙否定道。

「兇犯可能是女性呀。那麼你們調查過,突發事故為何事?是否夜間巡邏人的腳步聲,或者其他緊急因素?」

「調查過了,但無法確定。」

「還有,兇犯為何把屍體切成那麼小塊?假定是企圖把那些包包拿到郵局寄送。身體的那一大包,如果能通過郵局窗口,比身體重量、體積都小的腳部,手臂部分,又何必切成那麼小塊。又何必花那麼多時間去切斷與包裝?」

的確非常有道理。

「還有。兇手進入第一、第二道門的事不提他。但是,匆忙逃逸之際,還把第一、第二道門上好鎖才逃,又何故?不是很不合理嗎?」

「……」

星影氏說得十分清楚,巡官靜靜傾聽。

「若是這些疑問,能提出完整解答。密室之謎,便能毫無疑點地解開了。」

「您既然已明白兇手是誰,和犯行方法,就請不要讓我們干著急,告訴我們吧。」

星影氏聽到此話,掀起唇角,露出憐憫、藐視或兩者都可解釋的表情說:

「兇手在包屍體中途,放棄不做了。看到此情況,你們將做如何推想是很自然的事。兇手的目的就在此。」

「嗬?」

「兇手一開始便沒有把屍體全部包裝起來的打算。」

巡官有如墜入五里霧中眨了眨眼,「我,搞不清楚。」

「也就是說,兇手的意圖為,讓你們認為兇手企圖把屍體分屍,寄往某地。其實,兇手根本就沒有寄送屍體的打算。」

對於這種突如其來的看法,田所、水源都感到更莫名其妙了。

巡官把剛點上的香煙,拋入煙灰缸,不由挺起上半身問道:「那麼,為何又包起來呢?」

「答案非常簡單,兇犯為了要使人相信,屍體是在解剖房打包的緣故。」

「什麼?!」

「為了要假裝在解剖房分屍之故呀,為了把偵查導入錯誤方向之故呀。」

「那麼,兇犯沒有進入解剖房?」

「我並沒有這麼說。兇手是光明正大『進出』的。」

「不懂,完全不懂。請您具體說好不好。」

「哈,哈……還不明白嗎?」星影氏爽朗地笑著,一句一句明確地說:「兇手是利用天花板的通氣孔的。」

「通氣孔?」

「不錯。為了此事不被發覺,故意在門閂塗油,假裝由那裡進入,塗油的門閂便是障眼法之一。兇手到處布置了此種障眼法的呀。」

「請稍等。進出通氣孔,不是和您剛才的說法有矛盾?我聽您說,兇犯並非由通氣孔走脫。」

「冷靜一點。沒有必要由通氣孔走出。兇手不在室內。」

真是答非所問。

「這也和剛才的回答不同。您說兇手光明正大地由正門進出。」

「你再冷靜聽我說。第一、你們受到先入為主的觀念影響,認定屍體在解剖房分屍,是錯誤之源。分屍地點,可能在引誘死者去的那間地下室。由殺害時間與分屍時間有間隔判斷。兇手在上午把死者引誘至地下室加以殺害。然後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再來慢慢分屍。然後,等到夜晚,三度來到地下室,將某些肢體用油紙包裝,有些部分則沒有包裝,把它搬到解剖房屋頂,由通氣孔投入。梯子,倉庫里可能有。當然往下丟,會留下痕迹,很可能使用繩索之類,將它輕輕吊入應放置地點。」

老練的田所巡官,顯然對此非現實之案件,甚感頭痛的吧,頻頻側頭問道:

「那麼,手術用刀子,外科鋦子也是從通氣孔投下的?」

「不錯。為了假裝在解剖房做過分屍。」

「油紙、報紙、麻繩圈、剪刀,全部也是嗎?」

「正是如此。這些都是為了加強印象,在解剖房加以包裝為目的而放的。尤其,腳踏車、手電筒,還包一層手帕,假裝進行中的光線怕外泄。開關停在ON上,是使人相信,在匆忙中逃脫呀。」

「原來如此,那麼留下貨簽,也是為使人相信,打算寄送這些屍體的?」

「不錯。」

謎題一個一個地解開了。巡官亦了解地點著頭。但又似乎忽然有所疑惑地反問道:

「但是不對呀。貨簽是收在記錄桌下方櫥櫃之中,不可能由天花板投入。就算使用繩索操作,亦不可能把貨簽,手掌放入櫥櫃里,又關上門。」

「恩。」

「還有。通氣孔是二十公分見方的洞口。手肘、腳也許能通過,但是身體太大,不能通過呀。」

「不錯,你的這兩項疑問我承認。但是,貨簽、身體、手掌這些部分,不是由通氣孔投下。」

「那麼,又從哪裡進入解剖房?」

星影氏毫不慌張地答道:「通過正門。通過兩扇正門進入。」

「可是,星影先生,兩扇門都上閂上鎖的呀。」

「那麼。在沒有關門以前,送進去就可以吧。」

「可是,實際上這是不可能的事情,一定會被人發覺。」

「不,這件事可以做到。只是你遺漏它的可能性而已。」

「可能性?……」

看到田所無從了解的表情,星影氏叱聲道:

「獨一無二的可能性。那就是放入棺材帶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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