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一章

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大概在仁愛部,然而沒辦法確定。

他是在一間天花板很高、沒有窗戶的牢房裡,牆上貼著亮閃閃的瓷磚,隱藏的電燈以冷光照亮了整間牢房,另外還有種低沉的、一刻不停的嗡嗡聲,估計跟換氣系統有關。除了牢門那裡,四面牆上都安了條寬度剛好夠坐的長凳或者說擱板。對面有個馬桶,可是沒有墊板。牢房內有四張電屏,每面牆上一張。

他感到腹內隱隱作痛,自從被推進一輛沒有窗的囚車帶走以來,就一直感到肚子疼。但他也感到飢餓,那是種折磨人的、影響健康的飢餓。他可能有一天時間沒吃過東西了,也可能是一天半,他也不知道——很可能永遠也不會知道——他被捕時是上午還是晚上。被捕以來,他就沒再吃過東西。

他坐在那條窄窄的長凳上盡量一動不動,雙手交叉放在膝蓋上,他已經學會一動不動地坐著。如果你做出意外的動作,他們會通過電屏喝斥。想吃東西的渴望卻越來越強烈。他最想吃的是一片麵包,他想到工作服口袋裡還有幾片麵包皮,甚至有可能——他這樣想,是因為好像有什麼東西不時蹭他的腿——口袋裡還有不小的一塊麵包。到最後,想弄明白的誘惑壓過了恐懼,他悄悄把一隻手伸進口袋。

「史密斯!」電屏里傳來一聲喝斥,「六〇七九號溫斯頓·史密斯!牢房裡不準把手放進口袋!」

他又一動不動地坐著,雙手交叉放在膝蓋上。被帶到這裡之前,他被帶到另外一個地方待了段時間,那肯定是巡邏隊使用的一個普通臨時拘留所。他不知道在那裡待了多長時間,不管怎樣,會有幾小時,在沒有時鐘也沒有日光的情況下,難以判斷有多長時間。那是個鬧哄哄、臭氣熏天的地方,他曾被關在跟現在這間差不多大的牢房裡,可那間髒得要命,而且總是擠滿十到十五個人。他們中的大多數是普通罪犯,但其中也有幾個政治犯。他一直靠著牆不做聲地坐著,被身上骯髒的人擠來擠去,他的心思全被恐懼和腹部的疼痛所佔據,因此對周圍的情況興趣不大。不過他還是留意到黨員囚犯和其他囚犯在行為上有極大差別。黨員囚犯總是默不做聲,一副害怕的樣子。普通囚犯倒像誰都不放在眼裡,高聲咒罵看守,在其財物被沒收時奮力還擊,在地板上寫下流話,還把食物藏在衣服里不知什麼地方偷偷帶進牢房。電屏里傳來想維持秩序的聲音時,他們甚至嚷得比它的聲音還大。另外,他們中間有幾個似乎跟看守的關係很要好,他們喊看守的外號,並花言巧語從他們那裡騙到煙捲,從門上的觀察孔塞進來。看守對待普通囚犯時,也有一定的寬容,儘管他們也必須粗暴對待他們。他們經常談論勞改營,大多數囚犯都要被送進那裡。溫斯頓聽明白了,如果能跟別人搞好關係,懂得訣竅,勞改營也「不賴」。勞改營里有各種各樣的行賄受賄、開後門和敲詐勒索行為,也有同性戀和賣淫行為,甚至還有用土豆做的非法蒸餾酒。被寄予信任的總是普通囚犯,特別是歹徒和殺人犯,他們組成類似貴族的群體。所有臟活累活都讓政治犯來干。

臨時拘留所里各種各樣的囚犯走馬燈般來來去去:毒品販子、小偷、強盜、黑市交易者、醉漢、妓女。有些醉漢很兇,別的囚犯不得不合力把他制服。有個身材高大、六十歲左右的女人被四個看守一人抓著一條腿或胳膊抬進來,她仍在亂蹬亂嚷,她的乳房沉甸甸地垂著,一頭濃密的白色鬈髮在掙扎時散開了。幾個看守扯下她用力踢人的靴子,然後隔著溫斯頓的大腿就把她撂了過來,幾乎把他的大腿骨壓碎。那個女人坐正身子後向看守的背影大聲嚷道:「操你們這些雜種!」然後她注意到自己坐得不平,就滑下溫斯頓的膝蓋坐到長凳上。

「請原諒,親愛的。」她說,「我也不想坐到你身上,只是那幾個該死的傢伙把我撂這兒了。他們不知道該怎樣對待女士,對不對?」她停下來,拍拍胸口打了個嗝。「請原諒,我不大舒服。」

她身子前俯,往地板上吐了一大攤東西。

「好點了。」她說著把身子向後靠並閉上了眼睛。「我的意思是永遠別忍著,趁在胃裡還沒消化的時候吐出來。」

她恢複過來了,轉過身子又看了一眼溫斯頓,似乎一下子就喜歡上了他。她伸出一條粗壯的胳膊搭在溫斯頓的肩上並把他扳向自己,她嘴裡的啤酒和嘔吐味直衝溫斯頓的臉龐。

「你姓啥,親愛的?」

「史密斯。」溫斯頓說。

「史密斯?」那個女人說,「怪了,我也姓史密斯。怎麼回事呢?」她又感傷地說:「我有可能是你媽!」

溫斯頓想,她真有可能是他母親,她們兩人的歲數和體形都差不多,人們在勞改營里過二十年多少會有點變化,很有可能。

別的囚犯沒一個跟他說話。很奇怪的是,普通囚犯對黨員囚犯視而不見,他們稱黨員囚犯為「黨棍」,語氣裡帶著輕蔑和不屑。黨員囚犯似乎害怕跟別人說話,最主要的,是害怕互相交談。只有一次,兩個女黨員在長凳上被擠到一塊時,一片嘈雜中,溫斯頓無意間聽到她們很快交談了幾句,特別提到所謂的「一〇一房間」,他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可能在兩三個小時前,他們把他帶到了這裡。他腹部的隱痛從未消退過,只是有時輕些,有時厲害些,他的思緒也隨之開闊或收縮。疼得厲害時,他想到的只是疼痛本身和想吃東西的渴望。感覺好一些時,他陷入恐慌。有時他真真切切預見到將要遭遇什麼事時,他心頭亂跳,屏住呼吸。他感到警棍打在他的肘部,釘了鐵掌的靴子踢在他小腿肚上;他看到自己在地上爬行,嘴裡的牙齒被打落,但還在尖叫著請求饒恕。他幾乎沒怎麼想起茱莉婭,沒辦法把心思固定在她身上。他愛她,不會背叛她,但那只是一項事實,他像知道算術規則一樣知道這項事實。他感覺不到對她的愛,也幾乎沒怎麼想她會遭遇何事。他想起奧布蘭的時候更多,還懷著一絲希望。奧布蘭肯定知道他被捕了。正如他曾經說過,兄弟會從不營救自己的成員,不過還有剃鬚刀片,他們在能做到的情況下會送進來。看守衝進牢房之前,他或許有五分鐘時間可用。剃鬚刀片帶著灼人的冰冷感覺割進他的身體,甚至拿著它的手指也會被割到骨頭。他那身病軀的所有感覺全回來了,即使是最輕的痛楚,也讓他縮著身子顫抖不已,他拿不準就算他有機會使用剃鬚刀片,他究竟會不會用。更為理所當然的是活一時算一時,即使肯定到最後還是要被拷打,多活上十分鐘也好。

有時他試圖計算出牢房牆上瓷磚的數量,應該不難,但他總是或早或晚忘了數到多少。更多時候,他琢磨的是自己身在何處和那時是幾點鐘的問題。有一陣子,他感到很肯定外面是一片光明,再過一陣,他又同樣肯定地覺得外面是一片漆黑。在這裡,他本能地知道電燈永遠不會關,這是個沒有黑暗的地方。他現在才明白為何奧布蘭似乎明白他那句話里的暗示。仁愛部里沒有窗戶,他所在的牢房也許在大樓的中心部位,或者挨著外牆,又可能在地下十層或者地上三十層。想像中,他把自己換了一個又一個地方,試圖通過身體的感覺,來確定自己是在高高的空中還是深深的地下。

外面響起皮靴走路的聲音。鐵門當的一聲打開,一個年輕警官敏捷地一步跨入。他身穿整潔的黑制服,渾身上下像擦亮的皮革一樣閃閃發光,他蒼白而缺乏表情的臉龐像是蠟制面具。他向外面的看守示意把領來的囚犯帶進來。詩人安普福斯踉蹌著走進牢房,鐵門當的一聲又關上了。

安普福斯拿不準似的左右挪動,似乎覺得有另外一扇門可以出去,然後就開始在牢房裡踱來踱去。他還沒有注意到溫斯頓也在裡邊,他不安的眼神盯著溫斯頓頭部上方一米處的牆上。他沒有穿鞋,又大又髒的腳趾從襪子洞住外伸著。他也有幾天沒刮臉了,一臉又短又硬的鬍鬚長到顴骨那裡,讓他有了副凶逞之徒的樣子,跟他高大而虛弱的身體和不安的動作形成奇特的反差。

溫斯頓儘管疲倦,還是坐直了一點身子。他必須跟安普福斯說話,即使要冒著被電屏里的聲音喝斥的危險。甚至可能想像安普福斯身負夾帶刀片之命。

「安普福斯。」他說。

電屏里沒有傳來喝斥聲。安普福斯停下腳步,有點吃了一驚。他的兩眼慢慢聚焦到了溫斯頓身上。

「啊,史密斯!」他說,「你也在!」

「你怎麼也進來了?」

「跟你說實話——」他在溫斯頓對面的長凳上別彆扭扭地坐了下來。「只有一種過錯,對不對?」他說。

「你犯了嗎?」

「我顯然犯了。」

他把一隻手放到前額上壓了太陽穴一會兒,似乎想記起來什麼事。

「這種情況是有的,」他含糊地說,「我能想到的有一次——可能就是那次。那一次是不謹慎,一點兒沒錯。我們當時正在為吉布林 的詩歌創作出定稿,我在其中一行的末尾保留了『上帝』這個詞,我也是沒辦法!」他抬眼看著溫斯頓,幾乎是憤慨地繼續說道,「那一行沒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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