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巨型史詩——三大史詩之一 第二節 流傳概況

據說,初略統計,已經搜集、記錄的《格薩爾》藏文達200萬行。因此說它是篇幅最長的巨型史詩。當然不能以長短比高低,一般而言,長篇巨著便於從深廣反映社會的歷史面貌。

這部史詩按順序以西藏、青海、四川的藏族地區流傳的數量最多,其次是雲南、甘肅;此外,土族、裕固族和納西族部分地區也流傳。國外在尼泊爾、不丹等國家和地區早已發現這一史詩的異文。其中部分章節被譯成英、法、德、俄、日、印等十幾種文字。國內已有《格薩爾王傳》、《嶺·格薩爾》等十數種漢文出版物。

它有兩種本子在民間流傳,一種是分章本,另一種是分部本。分章本集中了主人公格薩爾的主要英雄事迹,故事以章為單位,上下連貫,篇幅短小,內容完整,語言樸素,民間氣息較濃,宗教色彩較少,可能是早出現的原始唱本。分部本是在分章本的基礎上加以擴充和豐富,每一部取其一章,大肆鋪排,發展成一部長篇說唱文學。每產生一個新的格薩爾的傳說,就有可能產生一部新的分部本。有的傳說萌生初期,主人公未見得便是格薩爾,久而久之,人們都將各種英雄傳說附會到格薩爾身上,使格薩爾成為藏族最著名的箭垛式的人物 。

史詩的基本故事情節,一般認為是英雄的誕生、格薩爾賽馬奪魁稱王、與第一美女珠牡婚配,以及他的四次征戰:征魔、征服霍爾國、征服姜國和征服門國。繼續擴大下去便有18大宗和18小宗之說,即大、小戰爭共有36場。後面還有格薩爾兩次下地獄救母、救妻的分部本。最後一部是他回歸天界。

事實上在民間流傳的遠不止這個數字。就像滾雪球,篇幅越來越大,誰也說不清究竟有多少部。不同省區的藏族傳唱著不同內容的分部本,不過故事的基本內容大同小異,變化不大,而是後續的分部本各有千秋。比如在青藏高原的傳唱本中,格薩爾並沒有親生兒子,是侄兒繼承的王位,可是在雲南迪慶藏族自治州發現的資料,卻說格薩爾在征服霍爾國以後,曾納該國大臣達嘉布的女兒格桑曲珍為妃,懷有身孕,因與大王妃珠牡不和,被迫回到天界。15年以後,格桑曲珍的兒子下凡,參加了格薩爾的嶺國與北方暴怒國之間的戰爭。這與已經譯成漢文的青海傳唱本便不完全相同。

這一史詩,內容相當龐雜,後續的分部本反映的社會歷史時期甚至可能比早出現的分部本所反映的更蠻荒、落後,這正表現了藏區地廣人稀、社會發展不平衡的特點。然而它具有民間史詩的基本特點,即線索單純。每部都以格薩爾為中心開展故事情節,一場戰爭組成相對獨立的分部本,除了基本的四次出征之外,其它各次戰爭並沒有嚴格的順序。除格薩爾及另一反面形象超同之外,其餘人物幾乎都不貫穿始終。

這一史詩同時以口傳和書面的形式保存和流傳,口傳為主,書面為輔,起決定作用的是民間藝人。這些藝人,在西藏民主改革之前,有的幾乎過著流浪行乞的生活,社會地位十分低下。

因為藏族不但有文字,而且能印刷,因此歷來書面資料亦相當豐富。根據學者實地考察,《格薩爾》的成書過程很複雜,大致可分為三種情況:一種是根據民間藝人的口頭傳唱做文字記錄,這種本子一般稱為「口頭唱本」或「口述本」。有的傳本經喇嘛加工整理,再迴流於民間。另一種情況是文人根據一個傳本或幾個傳本整理加工。如最精彩的《霍嶺大戰》分部本的青海、甘肅一帶流傳的抄本,就是由兩人在20多份口傳資料的基礎上整理的。再有一種情況,即文人摹仿民間《格薩爾》所進行的創作,後成為整部史詩的組成部分,被眾人所認可,同樣能在口頭傳唱,如《地獄救母》分部本就是這麼產生的。這些文人本身又是喇嘛,自然宗教色彩較濃。

本世紀20年代末、60年代初在青海地區搜集的幾十部資料,全部是木刻本。藏族地區還有大量手抄本。80年代發現了一批說唱《格薩爾》的民間藝人,西藏有兩三位藝人竟然一人便能演唱20部以上。這些人學唱的途徑主要有三種:家傳、師傳、自己悄悄跟別的藝人學。然而因為宗教思想極濃厚,藝人們都把自己的說唱過程加以神聖化、神秘化,有的說是夢來的,有的說是神授,這都不可信。現代人應該運用唯物論反映論去分析所謂的「夢境神授說」。

這些藝人對《格薩爾》史詩的保存和豐富,功績甚大。他們演唱的內容,已經被錄下。

各種口傳本、木刻本、手抄本的藝術水平懸殊較大,精華往往淹沒在龐雜的內容中。取其精華將是一項艱苦的長期工作。

前文已提及,《格薩爾》除了原始故事以外,其他續部,出現在不同地區的藏民中間。正由於藏區地廣人稀,社會發展不平衡,有的早已進入封建領主制,而有個別地區,在民主改革之前,尚未完全脫離氏族部落社會,以致不同地區的分部本,所反映的社會形態,包含的歷史內容亦不完全相同。按其原始的基本故事情節看,初步判斷,它的最後形成為一部頗具規模的英雄史詩,應該是11世紀至13世紀這個時期。史詩通過對英雄格薩爾的歌頌,反映了青藏高原封建割據時期,藏族人民渴求有賢明的君王治國安邦,表現了他們有建立統一的、理想的封建王國的良好願望。以重大的歷史事件為基礎,進行了藝術加工。它的主體部分形成於整個封建領主制時期,在800多年的流傳過程中,不斷地增添新的內容。其中從原始社會末期到奴隸社會與封建領主制社會的物質文化、精神文化、社會結構……層累地疊合在一起,應有盡有 。至於它的上限,現在難以有足夠的資料作論證。儘管《格薩爾》史詩運用了若干神話,但兩者不能等同,神話在先,史詩在後。英雄史詩的主體是英雄的戰功,而不是神話,串起來的神話形成不了史詩。目前對這一史詩萌芽期的探討,推測的因素較多,故不介紹。

分部本儘管宗教色彩很濃厚,但它並不就是宗教文學。作品中的神以及諸多帶有神的血統的英雄,他們的行為、思想感情和凡間的人一模一樣。何況對待宗教的作用和影響,不能脫離當時的歷史條件去分析。任何宗教都有其產生、發展和消亡的過程。在藏族地區,隨著奴隸制的瓦解,佛教逐步取代本土本教的統治地位,成為封建領主制社會的精神支柱,《格薩爾》的君權神授便是通過佛神實現的,顯然有其歷史局限。另一方面也說明,苦難的人民,只能藉助宗教以表達自己的愛憎和憧憬。本質上這是一部宣揚進取精神的偉大史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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