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喪葬習俗 第二節 土葬

即將屍體埋於土中的一種葬式。始於原始社會舊石器時代中期。它普遍流行於世界各地的民族中。在中國的少數民族中採用土葬或以土葬為主的有:信仰伊斯蘭教的10個民族:回、東鄉、撒拉、保安、維吾爾、哈薩克、烏孜別克、柯爾克孜、塔吉克、塔塔爾和滿、朝鮮、赫哲、達斡爾、壯、苗、瑤、布依、土家、侗、水、黎、仫佬、仡佬、毛難、畲、京、高山、傣、白、哈尼、傈僳、基諾、景頗、阿昌、佤、布朗、德昂、怒、獨龍、羌、珞巴、錫伯、俄羅斯等族。鄂倫春、鄂溫克、彝、納西、土、裕固、蒙古、拉祜、普米等族也大部分或部分採用土葬。也就是說土葬是我國少數民族最普遍的葬式。當然有些民族是因受漢族土葬的影響,而改行土葬的。雖說都行土葬,具體的葬法又有許多種,如有用棺槨〔guo果〕的,有不用的;有講究厚葬的,也有提倡速葬薄葬的;有撿骨重葬的,還有疊葬的,等等。

在眾多的土葬習俗中,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獨樹一幟。我國的10個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大都集中在西北地區。因為受同一種宗教的影響,使他們的喪葬習俗有許多共同之處,比較明顯的有:他們的土葬不用棺槨;提倡速葬薄葬,一般是早死午葬,晚死晨葬,停屍不超過三天;屍體需由同性的親人為之凈身(洗屍),用白布包裹;放入墓穴時,屍體要頭朝北、腳朝南,面向西方(因為伊斯蘭教的聖地在中國的西方);婦女不得送葬;從人死到下葬,乃至各種祭日、百日、周年等一系列活動,都要請阿訇念經主持。現以回族為例:

親人亡故,即請阿訇念經,屍體頭朝北,腳沖南,面向西停放在屍床上。然後凈身,為之穿上「開凡」(屍衣)。在屍體的口、鼻、耳、眼等處放上一些香料,然後把屍體移進清真寺送屍用的長匣——「塔布提」內,阿訇及眾親友面對「塔布提」站立,阿訇口誦《古蘭經》舉行「站禮」儀式(類似與遺體告別),儀式結束,就抬至墳地掩埋。

墓坑深約二米,在坑的西壁掏一個上圓下平,高約一米,長可容身的洞,將屍體頭北腳南,面向西側卧於洞內,封上洞口,再填上墓坑,墳堆做成魚脊形。葬後,阿訇再念一段《古蘭經》,葬禮就結束了。

整個葬禮中親友不得哭泣,據說哭對亡人不利。婦女則不許送葬。

葬後三日祭墳,請阿訇到墳地念經。一個月內逢主麻日,家屬都要到墓地誦經祈禱。40日、百日、周年還要請阿訇到墓地念經。此後只有生日和祭日才請阿訇念經。

地區不一的回族,葬俗也不盡相同,更別說其他幾個民族了。比如回族主張死在哪裡就葬在哪裡,反對將遺體運回故鄉,俗稱「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而塔吉克族卻不論遠近,必將亡者運回故鄉安葬。柯爾克孜族則有哭唱喪歌的習俗。當把死者收拾停當後,身穿黑衣、著黑紗的喪家婦女面西而坐,放聲哭唱喪歌。歌詞大都是頌揚死者行善積德及其生平事迹。親友前來弔唁,婦女也以哭唱喪歌迎客,在死者亡故的一年內,家內來了客人或親友都要哭唱喪歌;搬家路經墓地時還要哭唱喪歌。

哈薩克族的葬禮既按伊斯蘭教規,又具有游牧民族的特色,一般包括以下程序。

停屍 親人亡故,將屍體安放在氈房的右上方,用圍帳圈起來,以白布遮蓋,死者的臉要朝向西方。遺體在家只停一兩天,由近親點燈守靈。

報喪 請近親或鄰居中善於言辭者去向親屬報喪。到後並不直言相告,而是講些格言諺語,婉轉地告知死訊,以免死者親人感到突然和恐慌。如說:

鑽天楊一經中斷,金子也接不起來。

從源頭渾起的河水,倒進水銀也不會澄清。

人不能跟著死者而死,也沒有死者能夠復生。

說完這些,才告知誰怎樣去世。當死者親友痛哭時,要重複上述言辭安慰他們。

弔唁

如果夫死,妻立即頭戴白布邊哭邊唱輓歌,兒媳、女兒也與母親一起哀悼。輓歌有固定的曲調,內容由親屬自己編,以表達失去親人的痛苦。主要是訴說死者的生平和讚美其品質高尚,訴說死者去世給家屬帶來的悲痛等。其悲哀之狀,催人淚下。近親來吊,在離喪家一公里左右便放聲大哭。死者家屬聽到哭聲,婦女在屋裡按年齡大小排坐,男子則到氈房外按長幼排成一行,哭唱輓歌以迎來者。來人先與男人們一一擁抱哭唱,再進屋同婦女們擁抱(兒媳輩不與公公輩擁抱)痛哭,並和死者遺體告別。在相對大哭一陣後,弔唁者請死者親人節哀,振作起來辦好後事。

凈身

在人斷氣後立即進行。死者是男性,由堂兄弟及友好凈身;是女性,則請親友中年長女性凈身。一般是用清水周身淋浴三遍,擦乾用新白布按男三層、女五層將遺體纏起來,並替死者剪去指甲,理好頭髮,男子還要刮鬍子。然後用氈包起來,放進棺材內。

贖罪儀式 請毛拉 為死者祈禱,幫他完成他生前未完成的禮拜義務。為了給死者贖罪,必須把一些牲畜施捨給孤苦的人並酬謝毛拉。贖罪後將靈柩移出氈房,氈房的門帘朝外翻起搭在氈房上面,表示剛死了人。然後由毛拉念經,主要內容是請真主保佑,祝死者安息。念完經,死者的親屬問眾人:「這個人生前是怎樣的人?」眾人異口同聲地回答:「是個好人,祝他(她)升入天堂!」

送葬

人死後即派人去其父或祖父的墓地旁邊挖墓穴。死者家屬、親友一齊為之送葬。靈柩農區多用馬車拉,牧區用駱駝馱。屍體入穴時,頭朝西,腳朝東,面朝麥加方向。入葬後,毛拉念經祈禱,然後向墓穴排圓木鋪樹枝,由兄弟、兒子和親戚在上面撒土,然後其他送葬人撒土,再填好墓口。墓的外形有多種,有的在墓坑上堆沙石成丘的,有的在長方形的墓前立木牌或石碑,上寫死者姓名、年齡和去世年、月、日。

哀悼

人死後,死者房子右邊要豎一旗弔唁,旗的顏色則因年齡不同而有區別。如死者是年輕人,掛紅色旗子;中年人,掛一半紅一半白的旗;老者則掛白旗或黑旗,均到周年才取下。周年祭時要宰死者生前的坐騎殉葬,還要重修死者的墓。 墓有蒙古包形、棺木形和塔形多種,以後者為多。

獨木棺是一種原始的葬具,是用一節粗大的樹榦,從中剖開並挖空而成。用時把屍體放進去,把兩半合攏,仍呈圓木形狀。使用獨木棺的有基諾、黎和獨龍族。50年代前,他們都處於刀耕火種的生產力水平,因而信仰也比較原始,這在他們的喪葬活動中表現得尤為突出。親人亡故,基諾族在死者的雙手中各放一枚雞蛋,讓他在尋找祖先的途中遇上野鬼時,打碎了給鬼吃,以求脫身。他們認為夜間是鬼魂活動的時間,所以出殯往往選在黃昏,以為這時送走死者的靈魂更妥。棺木出門前,一人手持砍刀向前後大門連砍帶吼,表示驅鬼。出殯時要灑米、鳴槍,以嚇跑鬼魂。墓地為村社共有。墓坑只挖一米多深。獨木棺入土後,當場敲死一條狗殉葬,目的是讓狗給亡人帶路。埋後填坑,不留墳頭,只在上面蓋個小竹屋祭奠靈魂。小竹屋與活人住屋有所區別,竹梢朝下,竹根衝上。從墓地返回時,為防止陰魂跟隨回家給活人帶來不祥,必須把腳印掃掉。到家時不直接入門,而是先繞屋一圈才進門。喪家每日早晚兩次擺飯菜於專設的供桌上,表示對死者的哀悼和對其靈魂的敬畏,然後再把飯菜送到小竹屋中。供期有幾個月的,也有長達三年的。黎族也是將死者葬於公共墓地。獨龍族無固定墓地,人死後多埋於住宅附近。為了使亡人在陰間就像在陽世一樣生活,基諾和獨龍族要把死者生前用過的生產工具、生活用具均置於棺中一起埋葬,而黎族則把它們放在墳上,供死者使用。有意思的是,這些民族雖然敬畏鬼神,但為了確保活人的安全和生活,他們限制死人的行動範圍。如為避免死人與活人同出一道門,給家人帶來不祥,獨龍族在出殯時專門另開一個出口,並且在第二年就把死人的墳用作耕地。基諾族不許任意擴大墓地,認為擴大墓地就是擴大了鬼的地盤,於活人是不利的。所以,他們在每次下葬前要清理墓地,將已埋了多年的棺木掘出棄置一邊(他們認為這些亡靈早已投生而去),騰出地皮給新故者入葬。

就是把入棺埋葬數年後的遺骸掘出,裝入罐中重葬。這種葬法叫二次葬,又叫「洗骨葬」。採用這種葬法的民族認為血肉是屬於人世的,只有等肉體腐朽後,將骨頭正式埋葬,死者才能進入鬼魂世界 。在我國有這種葬習的民族還不少。

廣西桂西地區的壯族有復葬的習俗。人死後,請風水先生選定墳地,埋棺入土,墓堆呈長形。待三年或五年後,把骨骸挖出放入一隻有屍體一半高的壇內,再請風水先生另擇墓地復葬。這一次墓要堆成圓形。又經五年左右,挖起查看,壇內如有水和泥土滲入,以為不祥,得另選地再葬。如壇內無異物,就可作為「大葬」(永久埋葬)之所。有的竟復葬達四五次之多。

西林縣的瑤族也行撿骨葬。在埋棺入土幾年後,又挖開把骸骨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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