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婚娶風俗 第四節 豐富多採的締婚禮儀

無論是自由戀愛,還是包辦成婚,在結婚之前都有一個議婚階段,然後以不同的形式訂婚。比如許多民族都經過算卦、合八字、下彩禮等等。在各民族的傳統婚禮中,既包含迷信的色彩,又表現出人們對美滿婚姻的追求和祝福。但是,凡屬包辦婚姻,家長多著眼於門當戶對的實際利益,很少考慮婚姻當事人的幸福。

各民族締結兩性之好都有一定的範圍。如朝鮮族和藏族,凡屬血親關係,不論母系血親,還是父系血親,都禁止婚配。尚存父系氏族組織——「家支」的涼山彝族,凡父系血親一律嚴禁婚配,違者開除族籍直至處死。該族等級森嚴,黑彝貴族與白彝奴隸之間亦嚴禁通婚,哪怕是婚外性關係,也要受到嚴厲懲處。達斡爾、鄂倫春、德昂、珞巴、哈尼等族也實行父系氏族外婚制。門巴與永寧的摩梭人則嚴禁母系血親間的婚姻。而維吾爾、哈薩克、烏孜別克、怒、傈僳等族,除父系直系血親外,均可不論行輩互相通婚。滿族等遵循源於氏族外婚制的「同姓不婚」。

凡實行氏族外婚制,或禁止父系、母系血親婚配的氏族,都認為姑舅表兄弟姐妹聯姻是最理想的婚配。在彝、哈尼、侗、納西、拉祜、苗、傈僳、阿昌、瑤、門巴、珞巴、佤等許多民族中,曾盛行姑舅表優先婚。在大多數民族中,此種優先婚配權是對稱的,即姑家的子和女均可和舅家的子和女成婚,而在景頗和獨龍族則實行不對稱的姑舅表婚,即只有姑家的兒子可娶舅家的女兒,舅家的兒子則嚴禁娶姑家之女。據說,如若成婚,就會造成「血緣倒流」,給後代帶來禍患。違禁之人,會被視為害群之馬,同族人會自己動手將其處死。這樣的單向姑舅表婚,需要三個以上的通婚集團才能構成一個環狀聯婚網。獨龍族的「安克安拉」婚,就是由若干個通婚集團組成的。這些習俗反映了人們為限制近親通婚所作的努力,包括付出血的代價——從肉體上消滅違反習俗限制的血親婚配的人。

階級分化明顯的民族,如珞巴、涼山彝族、傣族、藏族等民族除依各自的傳統限制血緣近親通婚外,一律實行等級內婚。在一些民族中,婚姻的締結主要考慮門當戶對,根本不考慮當事人的意願。門第婚就是上述歷史條件的產物。而最初的階級壓迫是同男性對女性的奴役同時發生的,因而婦女地位的衰落,買賣婚、轉房婚、交換婚等等婚配形式的出現,就是十分自然的事了。

合婚也稱合八字,在許多民族中都嚴格遵循,其實質是藉助「神判」(其實是父權的神化)預測婚姻的成敗和禍福。有些本想終生相伴的有情人就因八字相剋而不能成為眷屬。

滿族自清代以來,男女擇偶均要互換門戶帖,看看兩人是否犯相。這一儀式稱「對八字」,也叫「合婚」。所謂門戶帖,即在一張紅紙上寫上當婚者所屬的旗、佐領及三代(曾祖、祖、父)生亡、功名、職業、住址及本人的功名、職業、年齡、屬相、生日時辰,裝入一個寫著喜字的紅封套。雙方通過媒人互換門戶帖,經推算八字相合,就是合婚成功。

布依族在訂婚後,結婚前要舉行「背八字」的儀式。由男方備好「鸞〔luan巒〕書」,寫上新郎的生辰八字,並備一桌祭女家祖先的筵席,一對雞和鞭炮等禮物帶到女家。祭祖時把一隻雞腿同填上了女方生辰八字的鸞書一起放在神龕〔kan刊〕上。酒宴後,由男家安排的一個男孩相機把鸞書取下離去。男家取得八字後,便依據雙方八字擇定婚期。

土家族男方求婚成功後,需備酒肉、衣物到女方家取回八字,請地仙先生為二人「合庚」,如年庚相衝,議婚作罷;相合即鳴放鞭炮,表示訂婚。

黎族婚姻很少自主。當男方家長看中某家姑娘時,就請親戚去提親。如女方家長同意,便將女兒八字交給提親人帶回。此後三天,如果男家發生人、畜傷亡或疾病,甚至打破盆碗等,都視為不祥之兆,這門親事就不宜進行。若三天之內相安無事,則認為大吉大利,男方父母便帶上禮物到女方家,表示十分滿意這門親事。

朝鮮族則在女方接受男方的求婚後,將寫著男青年姓名、出生年月日時的一張紙片——「四柱」送去女家,與姑娘的「四柱」進行占卜,如「四柱」相合,由女方選擇定婚日子通知男方。

蒙古族男方家長為兒子物色好某家姑娘後,也要設法打聽姑娘的生辰八字,然後請算命先生測算男女雙方的命相是相合還是相剋,並以此決定是否正式向女方提親。

白族先由男方向女方作試探性的提親,如果女方有意,就會答應給「八字」,即把姑娘的生辰寫在一張紅紙上交給媒人。男方接到八字就請算命先生「合八字」,除了看當事男女二人的八字互相影響外,還要看女方的八字對男方的父母、祖父母有沒有「沖犯」。如果一切良好,這樁婚事就會繼續積極進行,而如有不合之處,男方就會退回八字,另覓佳偶。

總之,以八字合婚是一些民族父權制家庭擇媳的一個程序,是父權與神權相結合來決定年輕人婚姻的手段。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和其他在一定範圍內實行優先婚配或青年男女可以自由戀愛擇偶的民族,並不採用合八字這種方式擇偶,而採用請媒人或由親友出面說親的方式。在一些民族中,說親時並不開門見山,而是用隱喻的語言表達,充滿詼諧的氣氛。

「鄂溫克」是該民族的自稱,意思是「住在大山林中的人們」。部分鄂溫克族仍從事遊獵生產,他們說親由男方主動,請另一氏族能說會道的一男一女為媒,他們到女家拜訪要帶兩瓶酒,見到女子的父親,媒人並不提說親的事,而是說:我們打算向你家借個酒壺。

女父說:沒有。

媒人說:不是用杯酒來哄你,

不是用碗酒來灌醉你,

是為對長者敬酒,

請借個酒壺吧!女父說:酒壺是有。

媒人說:那就借一個吧,

我們「杜拉爾」(氏族)的先輩說,

你們「深格冬」有個拿剪子的姑娘,

我們是結親來了。

女父說:女兒是有,還小不懂事,

還離不開父母,不行。

說親不可能一次成功,非要幾次登門才行。第二次媒人去,女方把全家族的人都請來,媒人對大家說:

從很早以前我們就世代為婚,

是割不斷,

拉不斷的關係。

為了結成世代的親戚,

我們又來了,

直截了當地說:

是為男女孩子的喜慶事來的。

這時女方父母裝聽不見。兩個媒人一個拉著另一個的耳朵大聲重複一遍上面的話。如女方父母願意了,就在媒人帶來的酒瓶上悄悄拴上一條紅布。

女父說:我不看你的家院如何(貧、富),

主要是為了自己的女婿(同意了)。

說親成功,女方家族要媒人喝四大碗酒,媒人常常是帶著喜訊酩酊大醉而歸。

居住在雲南邊疆的拉祜族婚姻是自主的,但在雙方定情之後,要分別告知父母,實行母系制的地區,是女方父母請媒人去男家說親,多數地區是男方家長托媒去女家求親。按慣例,媒人需三次登門,才能得到明確的答覆。有的地方媒人不能直截了當地提親,而要婉轉表達。媒人見了女家父母,會這樣說:「我到你家找一隻小母雞。」女家則冷淡地回答:「我家沒有,你到別人家去問吧!」表示拒絕。

媒人不灰心,仍一而再、再而三登門去問。第三次媒人帶一壺酒,如女方父母當場喝了酒,就表示同意。如不同意,就把酒打翻在地。有的還在酒壺上掛著手鐲或耳環,如女方同意,不直接用語言表示,而是將手鐲等取下即可。

拉祜族與鄂溫克族相距千萬里,但在求親方式上卻有著相通之處:使用隱喻的語言和充滿幽默感。拉祜族也善於狩獵,兩族中又都有家庭公社的組織,或許社會發展階段的近似與他們習俗上的相通有某種關聯。

傣族的說親是在青年男女相愛稟告父母后進行的。西雙版納的傣族是妻方居住,婚姻的締結十分重視母系親屬的意見。姑娘要徵求母親娘家親屬的意見。男方則請舅父、姨媽前去說親。說親的言語既直率又講究措詞。

媒人說:「聽說你家有一個女兒,心裡有了情人,常在曬台上梳妝,在火塘邊整理衣裙,見人眉開眼笑,喜在心間。另一家有個健壯小夥子,常與月亮為伴,星星為友,與姑娘心心相印。姑娘離不開小伙,小伙也圍著姑娘團團轉。上寨姑娘很多,下寨姑娘不少。我們東家不想,西家不找,專上你家竹樓,因為你家姑娘向小夥子表白了衷情,願結為夫婦,白頭偕老。但是不經一定手續,不合傣族規矩。小夥子把心事告訴了父母,讓我們請求你二老作主。俗話說:穀子落地應該揀,姻緣稱心應該嫁娶。可是『身在竹籠里不會自己打開,坐在竹筐里不會自己提筐』。所以小夥子纏著來要求,我倆不好不管,願做穿針引線的人,邁著大步,穿過樹林,前來貴府提親。請二老同意,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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