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鄭成功復台之戰 第二節 鄭成功決策東征

鄭成功(公元1624—1662年),原名鄭森,字大木。少年聰敏,英勇有為。父親鄭芝龍,福建泉州南安縣人,明末官至都督同知(武官名,是五軍都督府之副長官);母親田川氏是日本人。天啟四年(公元1624年),也就是荷蘭殖民者侵入台灣的這一年,成功出生。公元1645年,清軍入關,明唐王朱聿〔yu玉〕鍵在福州稱帝,改元隆武。封鄭芝龍為建安伯。芝龍帶著成功前去朝見。唐王問他應當如何救國?成功回答說:「岳飛說過,『只要文臣不愛錢,武將不怕死,天下就可以安定了』,依臣看來,這兩句話在今天還是特別重要的。」唐王聽後,大加讚賞,賜他姓朱,改名成功,並命他做禁軍提督,從此民間都稱鄭成功為「國姓爺」。次年,清軍大舉攻入福建,唐王被俘,鄭芝龍無恥地投降了清軍。這時鄭成功還只有22歲。他痛心於國破家亡和人民苦難,便舉起了「殺父報國」的大旗,和他的戰友們乘船到達南澳(今廣東南澳)募兵反攻,奪取了廈門(原名中左所,成功改名思明州)作為抗清根據地。接著又攻克漳州(今福建漳州市),福建人民紛紛聚義響應。

荷蘭殖民者侵佔台灣後,不但破壞了我國領土的完整,而且由於它的掠奪和騷擾活動,已經嚴重影響到鄭成功的海上貿易和糧餉之源,因而對他的抗清復明鬥爭也構成了嚴重威脅。鄭成功對荷蘭殖民者的強盜行徑極為憤慨,在他起兵抗清後不久,即暗下決心要收復台灣。永曆十三年(公元1659年),鄭成功率師北伐南京失敗後,退守金門、廈門一帶,他常常以廈門地狹為憂,為了繼續他的抗清復明事業,決定舉兵東征,收復台灣,作為新的抗清基地。

正當鄭成功計畫驅逐荷蘭殖民者的時候,有一個名叫何廷斌(一作何斌)的人,從台灣來到廈門求見鄭成功。何廷斌是福建南安人,原是鄭成功父親鄭芝龍的部下,後來在台灣給荷蘭人當翻譯,對台灣的情況十分熟悉。他向鄭成功獻策說:「台灣沃野千里,四通外洋,收復這個寶島可以擴大您的抗清根據地,支助您的軍餉供應。當地的黎民百姓飽受『紅夷』的欺凌壓榨,早就想動手消滅他們。以您的威望帶兵去攻取,如同狼驅群羊,一定能夠把『紅夷』趕走」。並獻上一張台灣設防情況的詳細地圖,表示他可以引航帶路。何廷斌提供的情況堅定了鄭成功收復台灣的決心,對鬥爭的勝利起了相當重要的作用。此後,鄭成功雖曾多次與部將研究攻取台灣的計畫,但因未能形成統一意見,所以未能立即行動。

明永曆十五年(清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正月,南明桂王朱由榔逃往緬甸,大陸各省基本上被清軍佔領。鄭成功感到形勢緊迫,收復台灣,已再不能遲疑,於是召集文武部屬,再次討論進軍台灣問題。在眾將的一致贊同下,立即著手進行渡海作戰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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