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四川都江堰 第四節 元、明、清都江水利

自李冰創建都江水利工程起,經兩漢到唐宋,主要的建築材料,一直是「破竹為籠,以石實中」的竹石籠。竹石可以就地取材,施工簡便,質地較軟,適於多變的岷江河床。但它的缺點也很突出,不堅固,易遭洪水沖毀,不耐腐,必須經常更換。為了改變這些缺陷,從元朝起,人們提出了用鑄鐵和條石等材料來代替竹籠卵石的設想。四川肅政廉訪使吉當普(蒙古族)和灌州判官張宏即用此法修堰,他們經過小範圍的試驗,證明切實可行後,在後至元 元年到二年(公元1335—1336年),推行於整個大修工程中。當時主要的水工建築,多用石灰漿砌條石結構,條石之間鑄鐵錠聯結,並用桐油拌石灰和麻絲填塞縫隙。其中關鍵工程——內外江的分水魚嘴,甚至採用全鐵結構,他們用16000斤生鐵,鑄成一個大鐵龜,作為分水魚嘴。這是都江水利工程中建築材料的一次重大改革,是一次用永久性建築來取代臨時性建築的嘗試。它確實很有成就,使都江水利工程出現了以前不曾有的、幾十年無大修的局面(圖6)。

用全鐵澆鑄魚嘴,到明朝時有所發展。元朝的鐵龜魚嘴雖然很堅固,但岷江河床的沙礫層很厚,當年安裝鐵龜魚嘴時,雖然對基礎也作了一些處理,但因挖得深度不夠,幾十年後,當基礎被洪水淘空時,鐵龜也就不起作用了。因此,當明朝後期再鑄鐵質魚嘴時,除增加魚嘴的用鐵外,也很重視基礎處理。工程進行於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50年),由按察使僉事施千祥、崇寧知縣劉守德等主持。先淘基坑,於基坑內密植300餘根柏木樁,用沙礫填實後,再在上面砌築厚石板和澆鑄厚鐵板。在這個基礎上,再鑄成兩個「首合尾分」的大鐵牛。這一工程共用鐵72500斤。當時在牛身上鑄有如下鑄文「問堰口,准牛首;問堰底,尋牛趾;堰堤廣狹順牛尾。水沒角端諸堰豐,須稱高低修減水」 。這一工程仍然因為基礎不夠深厚,幾十年後被毀。

除渠首工程外,明朝中後期也比較重視渠系工程的建設。據統計,正德年間(公元1506—1521年),全灌區有堰471座,100多年後,到天啟年間(公元1621年—1627年),堰數增加到了608座。都江水利工程的特點之一是以堰分水,每增一堰,便增一渠。堰的增加,表明了渠系的發展和溉田面積的擴大。

明末清初,戰爭連綿,都江堰工程遭到嚴重的破壞。從康熙後期起,四川政局比較穩定,都江水利工程又得到了恢複和發展。在清朝,阿爾泰和丁寶楨等對都江水利的建設,都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阿爾泰,滿洲正黃旗人。巡撫山東七年,興修水利,頗有政績。擢四川總督後,重視都江水利工程的修建。從乾隆二十八年到三十一年間(公元1763年—1766年),對加固大魚嘴和在岷江上游蓄水,都作了重要嘗試。他鑒於以往魚嘴被毀,與基礎工程不固有密切關係,於是,修建魚嘴時,要求改進基礎工程,下令淘挖沙石,必須比過去加深三尺。他為了保證四川平原春耕用水,下令在岷江上游的山區築堰蓄水。這一措施不僅可以保證春耕用水,而且在夏秋時還有攔洪和攔沙作用。

清朝治理都江堰的工程中,光緒三年底到四年初(公元1878年1—4月),四川總督丁寶楨主持的大修,應該說非常出色。丁氏的工程大而徹底,一些重要建築,他都加以改造,用漿砌條石、固以「鐵錠」來代替卵石竹籠。其中都江魚嘴砌築成底深一丈、高二丈、長16丈的龐然大物,十分堅固。又深挖河床、砌高堤岸。河床挖深到1.2丈到1.4丈,淘挖土石達40多萬市方(長寬各一丈、厚一尺為一市方)。堤岸增高1.6丈以上,內外江共砌堤岸超過12000丈。由於工程質量較好,因此,雖在當年遇到一次特大洪水,除略有損失外,未釀成大災 。

經過2000多年的努力,都江灌區達到了歷史上最好的水平。道光年間(公元1821—1850年),灌區發展到了成都、華陽(治所在今成都市)、漢州(治所在今廣漢)、金堂、雙流、新津、眉州(治所在今眉山縣)、新都、新繁、溫江、郫縣、崇寧(郫縣西北)、彭縣、灌縣、崇慶等15州縣,溉田面積近300萬畝。

中華民國時期,因為戰爭和政局不穩的影響,它的溉田面積略有縮小,1949年為288.39萬畝。

在古代,都江水利建設雖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由於歷史的局限,那時,對這一工程的建設,既不可能有全局的規劃,也不可能有先進的水工技術。因此,就必然產生這樣的情況和問題:即一方面豐富的岷江水只能利用一小部分,絕大部分仍然白白地流失 。另一方面,遼闊的川西地區,只有小部分農田得到岷江水的灌溉,大部分耕地仍然是望天田,農業生產沒有保證。

新中國成立後,充分發揮現代科學技術的作用,從全局出發,重新布置都江灌溉系統,建成了大型的鋼質節制閘、輸水隧洞和調節水庫等,使絕大部分的岷江水都得到了利用。到80年代中期,都江水利的溉田面積,迅猛增加到1100萬畝。此外,它還為現代城市提供了工業用水和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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