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我趕緊恢複鎮定,開始介紹其他的參賽者。演出進行得很順利。手風琴手演奏了一段頓足爵士舞曲,在他之後是那位喜劇演員,他的表現就像一位老練的職業演員。那位歌手的歌喉也非常之優美。一切都很順利。輪到最後一位參賽者——那名女鋼琴手上場了。我宣布該她上場之後,她就慌做一團,還哭了起來,然後就倉皇逃出了屋子。我們的節目還有三分鐘呢。我知道自己不能讓這三分鐘冷場掉。我可是報幕員啊。

我走回到麥克風旁邊,「女士們、先生們,我們生來都是業餘選手,只是在前進的過程中,我們才逐步成長為了專業人士。」我完全沉迷於自己的講話之中,說起來就滔滔不絕,最後還是導播的手勢才讓我閉上了嘴。

直播結束。我想是我救了這次節目,他們應當為此而感激我。也許他們會給我一份工作,讓我做……

導播走了過來,「你到底是怎麼回事,你到底叫什麼名字?」他沖我咆哮起來,「你超時了十五秒。」

我的廣播事業就此終結。

保羅·阿什沒有邀請我隨他巡遊全國,可他發起的這次比賽產生了一個有趣的結果,奧托、納塔莉、理查德、西摩、埃迪、霍華德、史蒂夫都把自己的姓改成了「謝爾頓」,只有哈里叔叔還保留著「謝契特爾」的姓。

5月上旬,堂兄西摩宣布了一個讓所有人大跌眼鏡的消息:他要結婚了。

西摩只有十九歲,不過在我看來,他早就已經長大成人了。

住在丹佛的時候,我見過他的準新娘希德妮·辛格。希德妮是一位迷人的姑娘,在哈里的經紀人事務所做秘書,西摩就是在那裡與她相遇的。我發現她待人真誠,很有智慧,而且非常幽默。

婚禮很簡單,到場的都是自家親戚。婚禮之後,我向西摩表示祝賀,「她是一個非常優秀的姑娘,祝你們白頭偕老。」

「別擔心。我會努力的。」

六個月後,他們痛苦地分手了。

「怎麼回事?」我問西摩。

「她發現我有外遇。」

「然後就提出離婚?」

「沒有,她原諒了我。」

「那怎麼還——」

「她逮著我又跟別的人在一起,然後才提出了離婚。」

「你後來又見她了嗎?」

「沒有,她對我恨之入骨,還說再也不要見到我。她去了好萊塢。她有個哥哥在那裡,她在米高梅找了份工作,給一個女導演當秘書,那個導演叫多蘿西·阿茲內爾。」

我跟廣播的短暫接觸勾起了我對這個行當的興趣,我興奮地憧憬著能夠進入廣播業。廣播很可能就是我一直在尋求的職業方向。所有的空閑時間,我都去WBBM和芝加哥其他電台晃悠,想找一份播音員的工作。一句話,一點機會也沒有。我只能直面這樣的現實:我又回到了無望的困境之中,未來一片渺茫。

某個周日的下午,家裡人都外出了。我坐在我家那架小小的立式鋼琴前,構思出了一段旋律。我覺得這段旋律還不算壞,於是又給填了詞。我把它命名為「寂靜的自我」。我看著歌譜,心想,然後呢?我可以讓它安靜地躺在琴凳上,也可以試著去做點什麼。

我決定要試著去做點什麼。

當時是1936年,全美各大酒店的舞廳里都設有管弦樂隊,他們的音樂會面向全國轉播。俾斯麥酒店樂隊的指揮是一位待人親切的年輕音樂家,名叫菲爾·李凡特。我沒有跟他說過話,不過我們經常會相互點頭致意,因為他去舞廳時會從衣帽存放處經過。

我決定把我寫的歌拿去給他看看。那天晚上,在他經過衣帽存放處時,我說:「打擾了,李凡特先生。我寫了一首歌,不知道您是否願意過目。」

看他臉上的表情,我可以斷定經常有人向他提出這樣的請求。不過,他的表現還是非常地溫和。

「非常樂意。」他說。

我把歌譜遞給他,他瞟了一眼,走開了。我心想,這事不會有下文了。

一小時後,菲爾·李凡特又回來了。

「你的那首歌……」他說。

我屏氣凝神,「嗯?」

「我很喜歡,很有創意。我想它會引起轟動的。我把它改成管弦樂演出,你介意嗎?」

介意?「不介意,」我說,「這樣——這樣真是太好了。」

他喜歡我的歌。

第二天晚上,我正在往牆上掛那些帽子和外套時,聽到拐角那間大舞廳里傳來了《寂靜的自我》的樂聲,我一下子驚呆了。因為音樂會是向全國廣播的,那麼全國的人都能聽到我寫的歌了。真是令人心醉神迷。

當天夜裡,我拖著疲憊的身子回到家,開始泡熱水澡。

我正懶洋洋地泡在水裡,奧托衝進了浴室,「你的電話。」

這個時候?「誰呀?」

「他說他是菲爾·李凡特。」

我一下跳出浴缸,抓過一條浴巾,衝出去接電話。

「李凡特先生嗎?」

「謝爾頓,我這邊有一位哈姆斯音樂公司的出版商。他在紐約通過廣播聽到了你的歌。他們想要出版這首歌。」

我手裡的聽筒差點掉到地上。

「你可否馬上趕過來?他正在等你。」

「馬上來。」我飛快地擦乾身子,穿上衣服,抓過一份歌譜。

「什麼事?」奧托問道。

我把事情的經過告訴了他,「我可以借用一下車子嗎?」

「當然可以。」他遞給我鑰匙。「小心點。」

我飛奔下樓,鑽進轎車,駛入外環路,直奔俾斯麥酒店而去。我的第一首歌就要出版了,我的大腦興奮不已,然後我就聽到後面傳來了警報聲,看到紅燈閃爍不止。我只好把車停到路邊,一名警察下了摩托車,走到我的車前。

「你開那麼快乾嗎?」

「我不知道自己超速了,警官。我要去俾斯麥酒店見一位音樂出版商。我在酒店上班,在衣帽存放處。有人想要出版我寫的歌,我——」

「駕照呢?」

我把駕照拿給他看。他把駕照放進了口袋。

「好,跟我來吧。」

我緊盯著他,「跟您去哪裡?您就給我開張罰單吧,我有重要的——」

「現在都照新程序來了,」他說,「我們不再開罰單了。違規者直接帶去警局。」

我的心在往下沉,「警官,我必須去參加這次會面。如果您給我開張罰單,我很樂意——」

「我說了跟我來。」

我別無選擇。

他發動摩托車,開到了我的前面。我只好跟了過去。我沒能跟我的出版商見上面,卻進了警察局。

我開到下一個彎道的時候,黃燈剛好變成紅燈。警察已經過去了,我卻只能停車等候綠燈。等我再發動車子時,警察的摩托車已經不見蹤影。我慢慢往前開,以免他誤以為我妄圖擺脫他。越往前開,我的心情就越發地開朗。他已經走了,他已經把我忘了。他去找別的人好送進監獄。我加快速度,直奔俾斯麥酒店而去。

我把車子停到車庫,趕到衣帽存放處。我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位警察就在裡頭等著我。他怒不可遏,「你以為你能從我手底下開溜嗎?呃?」

我困惑不已,「我沒有想要溜走。我駕照都交給您了,而且我告訴過您,我要到這裡來……」

「好啦好啦,」他說,「你也沒跑掉。現在我們去警局吧。」

我孤注一擲,「讓我給父親打個電話吧。」

他搖了搖頭,「我已經浪費了夠多的……」

「就一會兒工夫。」

「去打吧,長話短說。」

我撥通了家裡的電話。

是奧托接的電話,「你好。」

「奧托——」

「怎麼樣了?」

「我要去警局了。」我跟他說明了情況。

奧托說:「讓我跟警察說。」

我把聽筒遞給警察,「我父親想跟您談談。」

他遲疑地接過話筒,「嗯……不,我沒有時間聽。我要帶你兒子去警局……什麼?……哦,真的嗎?……這倒挺有趣的。我知道你的意思……事實上,我有……我有個妹夫正在找工作……當真?我把它記下來。」他拿出筆和便箋本,寫了起來。「您真是太熱心了,謝爾頓先生。我明早把他送過來。」他瞟了我一眼。「您的兒子就不用擔心了。」

他們的談話聽得我是目瞪口呆。警察放下聽筒,把駕照遞還給我,說:「不要再讓我逮著你超速。」

我目送他離去。

我問衣帽存放處的女服務生,「菲爾·李凡特在哪裡?」

「他正在指揮樂隊演奏,」她說,「不過有人在經理辦公室等你。」

到了經理辦公室,我看到裡面有一位五十多歲、衣冠楚楚的男士。

我走了進去。他說:「那麼說,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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