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民國時期的地名 第一節 北洋政府時期的地名變化

1911年10月9日爆發的武昌起義,獲得成功。起義的勝利,震動全國,短短的20天內,即有10多個省宣布獨立。1911年12月初,17省的代表在南京開會,推舉孫中山為臨時政府的大總統。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宣誓就職,並以這一年為民國元年。後來,袁世凱竊取辛亥革命勝利果實,袁死後,由北洋軍閥繼續進行統治。

這一時期既稱民國,當然在政區方面也相應地有所改變。所以和清代相比,二者頗多不同。

(1)首都北京廢去了順天府名稱,依漢、唐古制改稱京兆,其範圍又略有改變。如南部划出文安、大城二縣,東部划出寧河縣,使京兆深處內地,並不濱海。北部劃入長城外的今興隆縣的大片地方,改變了北部邊界的凹凸形狀。

(2)地方政區進行簡化,廢除府、州、廳等名稱,實行省、縣二級制。以江蘇為例,過去省下劃分為江寧、淮安、揚州、徐州、松江、蘇州、常州、鎮江八府,通州、海州、太倉三直隸州與海門直隸廳。現在都一律改縣,縣名採用原來州縣或附郭縣名。採用附郭縣名時,其附郭縣有兩個或三個的,僅保留一個。例如松江府改稱松江縣時,廢去其附郭的婁、華亭二縣,所屬川沙廳也改為屬省的川沙縣。又如蘇州府有附郭縣三個,即吳、長洲與元和,改縣時採用吳縣,廢去蘇州、元和與長洲等名稱。又如徐州府附郭縣為銅山,改縣後即用銅山作為縣名,海州直隸州無附郭縣,則用古名,稱為東海縣。

(3)省縣之間增設道。省縣二級制固然減少了政區層次,但統治者又感到省大、人眾、縣多,難以治理,縣數在100以上的即有四川、直隸、河南、山東、山西等省,所以在民國三年(公元1914年),又在省、縣之間加上道級,少者一省分為三四道,多者五六道,道的長官稱尹。這樣地方區劃就改二級製為三級制了。以四川為例,全省分為五道,即西川道(道尹駐成都,下同)、東川道(巴縣,即今重慶)、建昌道(雅安)、永寧道(瀘縣,今瀘州市)、嘉陵道(閬中)。又如湖北省分為江漢(武昌)、襄陽(襄陽)、荊宜(宜昌)、施鶴(恩施)等四道。

(4)在少數民族人口較為集中的地區則設立了四個特別區域,即綏遠、熱河、察哈爾與川邊四處。其治所分別為歸綏(今呼和浩特市)、承德(今承德市)、張北(今張家口市長城北,與今張北縣不是一地)與康定。除川邊分設邊東、西二道外,其他皆一區域設一道。其中察哈爾區稱興和道,熱、綏二區域則道名與區名相同。

(5)選定一些居民點作為準備設縣的縣城所在地,在此設立的辦公機構叫設治局。這樣的機構實際清代已有萌芽。例如《清史稿·地理志》所載擬設寶清、勃利二州。到民國時期,因廢去州級名稱,所以即在當時的吉林省設置了寶清、勃利二縣(今皆在黑龍江省)。又如清末宣統二年(公元1910年)試辦呼瑪設治局,宣統三年設武興設治局(今分別為呼瑪縣與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到了民國時期,設治局大為增加,在黑龍江省境內即有10多處,其中設立不久即改縣的有泰來、望奎、肇東、通北、蘿北、林甸、漠河等;新增的設治局則有鐵驪(今鐵力)、景星鎮(今龍江縣境內)、綏東(今綏濱境)、布西(今嫩江西南內蒙古境內)等等。

民國時期在推進我國地名規範化方面也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是調整國內重名地名、更改一部分帶有歧視侮辱少數民族性質的地名。

我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疆域遼闊、人口眾多的國家,由於朝代更替、人事變動、民族遷徙等各種原因,造成了自古以來我國地名命名及其沿革變化的複雜性,並形成了一地多名以及異地同名等現象。這些現象不符合地名規範化的要求,不便於社會經濟生活,容易造成混亂。可能就是這個原因,我國早在唐代天寶初年就曾改地名「不穩定及重名」者達110處。這是世界上最早出現的地名規範化工作,距今已1250餘年。清代中期,為區別近60個重名縣名,政府曾採用縣印冠以省名的辦法。民國初,隨著清代府、州、廳等行政建制的廢止,縣建置增多,進一步增加了原本即存在的縣名重名的現象,使重名縣達130餘個。例如,當時僅寧遠縣即多達五個,分布於綏遠(今山西北部、內蒙古中南部)、奉天(今遼寧)、湖南、甘肅、新疆等五個省區。為了改革這種不便於地名管理、不利於國家社會生活及文化交往的混亂狀況,民國初年,根據《內務部改定各重名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的規定,開始改動了一批縣級重名地名(見「民國初年改動重名地名統計表」)。

民國初年改動重名地名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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