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清代的地名 第五節 清代後期的割讓地與租借地

清代後期,國際國內形勢都有了巨大變化。就國內而言,在康熙、乾隆的所謂盛世以後,吏治敗壞,社會日益不安,階級矛盾、民族矛盾日益加深。而東西方列強的侵略勢力,從陸海兩方面都指向中國,給中國各族人民帶來極大的災難,終於把這個文明古國推向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悲慘境地。

這一時期,由於東西方列強的明搶暗占與巧取豪奪,中國失去了大量土地。到清末,全國領土劃分為22個省和蒙古、青海、西藏三個地區,其中新設的省有奉天、吉林、黑龍江、新疆、台灣,不過台灣設省於光緒十三年(公元1887年),到光緒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即割於日本。那時省下仍設府、廳、州、縣,不過在地圖上卻發現了一些前所未有或罕見的地理通名,簡述如下:

(1)割讓地 指根據一些不平等條約所失去的一些領土,其中以沙俄所佔的面積最大,東部包括黑龍江左岸,烏蘇里江右岸,興凱湖南部及以南地區以及庫頁島等地,西部包括今新疆邊界線以西、巴爾喀什湖以南直到蔥嶺西半部的大片領土以及西藏所屬的克什米爾部分。清俄之間的北面西段界線,依據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所訂的《恰克圖界約》,原以薩彥嶺作為兩國分界,雙方並立有界碑,可是沙俄侵略者卻詭稱兩國邊界在唐努烏拉山,並進行武裝佔領。東南側的海疆則失去了台灣及其所屬的澎湖各島以及被英國佔領的香港等地。

(2)租借地 近代以來帝國主義列強以承租形式強佔並直接統治中國沿海若干港區。外國人在我國最早的租借地為葡萄牙人所租借的澳門,那是遠在明代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借口貢物受潮借地晾曬,在澳門登岸,並通過賄賂當地官吏,於1557年允許定居,並按時交納地租。到了清代的第一次鴉片戰爭以後,葡萄牙乘清政府戰敗機會,驅逐中國官吏與海關人員,繼而強佔附近島嶼。

另一塊租借地是英國在佔領香港後又強迫租借對岸的九龍,接著又迫使清政府與其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界線擴展到深圳河以南及海上200多個島嶼,作為新租之地,稱為「新界」,租期99年。

在外國人所佔有的租借地中,以東北的旅(順)大(連)租借地面積最大。東北地區一向是沙俄企圖吞併的目標,未想到中日甲午戰爭後,日本竟獲得了遼東半島的統治權,這是沙俄所不能忍受的,於是聯合德、法兩國演出三國干涉還遼的一幕。不久在1898年即迫使清政府簽訂《旅大租地條約》及續約,並規定租借地以北划出一段隙地不得讓於他國,也禁止中國軍隊隨便出入。1904年爆發了在中國領土上進行的日俄戰爭,結果,沙俄戰敗,遼東半島又轉到日本手中。旅大及以北的原租借地部分改稱為關東州,半島的其他部分則被稱為中立地帶。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才由中國收回。

其他尚有法屬的廣州灣(在今廣東湛江市),英屬威海衛租借地(在今山東威海市),德屬膠州灣租借地(在今山東青島市)等,後二者附近都有面積很大的所謂中立地。這兩處租借地,隨國際形勢變化,歸還較早。

(3)租界 租界是指帝國主義侵略者用各種手法強迫被侵略國家在其通商城市中划出一些地區,由侵略者直接統治,這些地區也就是他們進行各種侵略活動的據點。清代晚期,東西方列強在中國沿海沿江各通商口岸設置租界的有10多個城市,佔有租界的國家近10個,由兩個國家合租的稱「公共租界」。獨自佔有的則冠以各該國的國名。以上海為例,最早在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由英國在上海縣城北黃浦江西岸設立租界,後又向西擴展。法國則在縣城北垣外設法租界,後又沿城垣東西兩側略向南延伸,後又向西擴展。美國則劃吳淞口與黃浦江以北的大片地方為美國租界。後來英法兩國租界皆向西大為擴展,分別達到今靜安寺與徐家匯等地,美租界也向東向北延伸。後來英美兩國租界合併為公共租界。

天津租界設立在天津舊城的東南,沿海河兩岸向東南延伸,縣城東海河左岸為奧租界和意租界,偏南右岸為日租界,再下為法租界,再南西岸為面積最大的英租界,東岸為面積與英界相近的俄租界,再向下右岸為德租界,左岸為比租界。

漢口的租界設在江漢關以下的長江左岸,依次為英、俄、法、德、日五國租界。

其他設有租界的地方還有福建的福州、廈門的鼓浪嶼,廣東的廣州,江西的九江,江蘇的鎮江、蘇州,山東的煙台,四川的重慶,浙江的杭州,湖北的沙市,安徽的蕪湖與湖南的長沙等處。

還應一提的,根據1901年的《辛丑條約》規定:北京天安門東南的東交民巷一帶為各國使館駐地,這裡的行政、土地、警察、司法等權統歸外國使團所有,不準中國人居住與隨便來往,並由外國軍警嚴加防守。在國家的首都之內,竟然出現「國中之國」,這更是古今中外的一件罕事。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