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清代的地名 第四節 清代的滿城及其名稱

滿城,顧名思義,就是滿族人聚居的城市。清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滿族入關,定都北京並占居北京內城,按八旗方位布列八旗官兵及其眷屬,使北京內城成為八旗官兵集中聚居的城市。因京師八旗以滿洲八旗為主,所以北京內城可以視為清代中國第一個滿城。

在清王朝統一中國的過程中,為鎮壓與防範漢族及各少數民族的反抗,或抵禦外族的入侵,還不斷地派遣八旗官兵駐防各地。在這一過程中,或圈佔原有城池的一部分,或規劃建設了新城池,以駐紮八旗官兵,與原漢人聚居的城市並存,因而被稱為滿城。而滿城依託的原來以漢人為主的城市則相應被稱為漢城或舊城。至清代中期僅直省(內地18省)各地的大小滿城即增加到20餘個,如太原、右玉、綏遠(今呼和浩特市東城區)、歸化(今呼和浩特市西城區)、西安、寧夏、潼關、成都、廣州、荊州(今湖北江陵)、江寧(今南京)、杭州、京口(今江蘇鎮江)、乍浦(浙江平湖縣乍浦鎮)、福州、德州、青州、開封、天津、保定、涼州(今甘肅武威)、庄浪(今甘肅永登)等。另外,在東北和西北地區,隨駐防形成的駐防城池也在20個以上。

清代滿城的突出特點是:一具有軍事性質;二經過規劃設計;三依託原有城市(東北與西北駐防城除外),因而滿城取名原有城市的名稱,並無獨立地名。隨著八旗軍制和駐防制度的衰落,尤其近代以來社會經濟的巨大變革,滿城居民成分和職能性質均發生了根本變化,並已發展成為原依託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甚至發展成為現代城市的中心,為城市的規模發展提供了重要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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