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隋唐五代時期的地名 第三節 唐代的道、都及總管府

唐代繼隋以後,仍然推行二級制政區。不過在唐王朝創始人李淵稱帝的第一年,在當時還是群雄割據,天下紛亂的情況下,即宣布了罷郡為州。唐代除玄宗天寶年間十多年改州為郡外,郡名就在以後的宋元明清各封建王朝中消失了,而州、縣一直為各王朝地方政區的主體。不過因曾改州為郡,故歷史文獻中有時州郡並稱,如幽州范陽郡等等(《新唐書·地理志》)。

在唐代的區劃中,還出現了「道」的名稱。道在漢代時為縣級單位的一種特殊類型,而唐代的道則不同,它原是一種監察區,類似漢代的13刺史部,始設於唐太宗貞觀初年,當時分國內為10道,即關中、河南、河東、河北、山南、隴右、淮南、江南、劍南、嶺南諸道。到玄宗時,又把京師(長安)附近劃為京畿道,東都(洛陽)附近劃為都畿道。此外,山南道和江南道都分為東西,又增加了黔中道,合為15道。從名稱上看,道大都以山河等自然實體為分界線,又很像自然區劃,實際它卻是一種監察區。由中央派出人員,任按察使,後又改為採訪使,分區監察各地違法行為。當時,15道雖然各有固定理所,但採訪使仍以巡察為己任,非行政長官。

在唐人作品中以10道命名的不少。如梁載言的《十道志》、韋述的《十道錄》、李吉甫的《元和十道圖》和賈耽的《貞元十道錄》等。關於道是政區還是監察區或地理區的問題,曾有過一些不同的看法,它在唐代確是深入人心的,並且三種性質實際都曾有過,這要根據具體時間,作具體分析。

唐代都城也和隋代一樣,京都長安後設京畿道,東都洛陽設有都畿道。武則天當政時期,移都洛陽,稱之為神都,又於太原置北都,當時合稱為三都。中宗即位後,神都又改東都,朝廷返居長安、洛陽,去北都稱號,仍恢複兩都。到了玄宗時又置北都,再改為三都。到肅宗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出現了五京的稱號,長安改稱中京,其他四京為洛陽(東京)、鳳翔(西京,今陝西鳳翔)、成都(南京)、太原(北京)四府。後南京又由成都移到江陵(今湖北江陵),不過第二年即廢四京,專以長安為都。到代宗寶應元年(公元762年)又置五都(即前之五京),但不久又廢去西、南兩都,僅保留了上都長安、東都與北都稱號。

唐初實行州領縣二級政區制,但在邊鎮及襟帶之地置總管府或大總管府,以兼領軍務,設總管、大總管,與州刺史一樣,同為地方軍政長官。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又改大總管府為大都督府。故唐代一級政區以州為主,還有總管府及大都督府等名目。此外,都督府還有上、中、下之分,如幽州大都督府、營州上都督府、代州中都督府、雲州下都督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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