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隋唐五代時期的地名 第一節 隋代的郡與州

公元577年北周滅齊,統一了北方。581年楊堅代周,建立隋王朝,稱隋文帝。586年渡江滅陳,終於使長期南北對峙的局面又歸於統一。

隋的都城仍在長安,不過隋在舊城南龍首山旁另築大興城作為京師,而以洛陽為東京,後改稱東都,隋煬帝時曾對洛陽大加營建,並置洛口、回洛等倉,儲備糧食。洛陽的地位較大興更為重要,所以在大業元年(公元605年)即遷都於此。

隋代統一以後,所面臨的一大問題即是政區的整頓與改革。那時南朝是「境土屢分,或一郡一縣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離合,千回百改,巧曆不算」,甚至有的郡縣「散居無實土,官長無廨舍,寄止民村」(分別引自《宋書》與《南齊書》的州郡志)。北朝的情況正如前面提到的,「百戶之邑,便立州名,三戶之民,空張郡目」(《北齊書·文宣帝紀》)。這樣的爛攤子,如何推行政務?所以隋王朝不得不大刀闊斧,進行改革。文帝時,「存要去閑,並小為大」,罷天下諸郡(《隋書·楊尚希傳》),計500餘個;改三級政區為二級政區,即州縣二級制。煬帝時又改州為郡,行郡縣二級制。以今北京市的市轄縣區而言,先屬北齊,周滅齊後,對齊時政區已作了一些調整,今全市範圍當時分屬於幽、雲、燕三州及所屬五郡。到隋煬帝時今市區除三縣別屬他郡外,全部皆屬當時的涿郡。涿郡的治所為薊,是舊燕郡的治所,燕郡合併范陽郡後,用范陽郡治所的涿作為新郡的郡名,很容易使人誤會涿郡中心在今涿州市。今涿州市時稱涿縣,只是涿郡的一個屬縣。

隋代新增的郡有西海、河源、鄯善、且末與伊吾五郡,是隋王朝消滅了今青海高原上的吐谷〔tuyu土玉〕渾(亦作吐渾)政權後,乘突厥中衰時建立的。過去「突厥、吐渾,分領羌胡之國,為其擁遏,朝貢不通」(《隋書·裴矩傳》)。現在掃除了西域和中原間的障礙,使邊疆和內地加強了聯繫,也為「絲綢之路」的暢通,掃清了障礙。這個西海郡在今青海湖西,和新莽與曹魏時的西海郡位置都不同,不能混淆。

還應一提的是,這時祖國寶島台灣也加強了與大陸的聯繫。隋唐時稱台灣為琉球,這裡自古就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不少古籍都有記載。三國時孫吳即曾派人進駐,大陸人民移居這裡的日漸增多。《隋書·陳稜傳》記載朝廷曾派人前往「慰撫」,琉球人也「往往詣軍中貿易」。

唐人所編的《隋書·地理志》仍按《禹貢》的九州敘述隋時郡縣,事實上當時並無九州的政治區劃。隋代也無監察區的明確記載,僅知設有司隸台大夫一人,掌握巡察;別駕二人,分察畿內;另由刺史14人,巡察畿外各郡(見《隋書·百官志》)。這14人是否分區巡察,則缺乏記載。

隋代初行州縣制16年,後改行郡縣制19年,採用郡名時間較長,應為秦代以來郡縣制的延續。但到唐代,又改行州縣制,其中僅有天寶年間改行郡縣制15年,以後又改郡為州,並且郡在政區中以後即不再出現,可見隋的啟後作用大於承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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