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三國南北朝間的地名 第二節 吳魏的地名重複與虛封中的地名

三國分立以後,以魏的疆域最大,領12州;吳次之,領三州;蜀則偏居一隅,僅有一州,政區都沿用州、郡、縣三級制。不過,魏、吳的統治者為表明實現統一大業的決心,都置有揚州和荊州。兩國揚州都有廬江郡,荊州都有江夏郡,形成地名混亂。魏的揚州領有4郡,吳的揚州領有13個郡級單位,合為17個,多於東漢時一倍以上。吳在黃武五年(公元226年)分交州北境置廣州,交州城改稱廣州,為今廣州得名的由來,不久又合,到永安七年(公元264年)再又分開。反映出政區由簡變繁以及南方日益發展的趨勢。

蜀國是劉備在赤壁戰後,西入益州取代劉璋,繼曹丕稱帝之後而建立的,僻處西南,為開發今雲貴地區作出很大貢獻。有人認為蜀曾分置過梁、涼、交等州。但也有人認為並非如此。例如鄧芝曾領兗州,張翼曾為冀州刺史,難道說兗州、冀州曾入蜀國版圖?這種情況,不僅蜀國如此,魏國有益州刺史黃權、丹陽太守蔣濟,吳有青州牧朱桓、幽州牧孫韶等等,實際這些封爵中的地名皆不在本國範圍之內,這就是當時流行的所謂「遙領」與「虛封」制度,這也反映出三國統治者們皆有兼并他國、統一天下的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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