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秦漢時期的地名 第一節 秦郡、長城與馳道等地名

秦始皇滅掉六國,都於咸陽(今陝西咸陽市東),建立起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的強大國家。他將三皇五帝的名號合而為一,自稱為「始皇帝」,希望以後千秋萬代一直延續下去。

在行政區劃方面則在全國推行郡縣二級制。命定並出現了一批重要的郡縣地名,形成了全國性的地名網路。先是滅六國後,分全國為36郡,以後又增加閩中、桂林、南海、象郡等,凡40郡,這是《晉書·地理志》的說法。後來許多學者加以考證,又有46、48、49或51郡等說。郡下設縣,凡800餘縣。郡、縣名稱在我國延續時間很長,直到今天,縣作為政區名稱仍在沿用,可見其源遠流長。

明末清初的學者顧炎武曾說:「以為廢封建、立郡縣皆始皇之所為也,以余觀之則不然。」(《日知錄》卷二十二「郡縣」)他列舉出春秋戰國時期已經有了郡和縣的名稱。所以我們說秦始皇不過是推行郡縣,而不是創建郡縣。先秦時期各國實行的仍然是分封制,但已有了郡縣制的萌芽。那時郡與縣的範圍各國大小不一,縣的地位甚至比郡還高。即前述《左傳·哀公二年》引趙簡子說:「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秦統一後則以郡統縣,廢除了過去的分封制,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建立了統一的中央集權制的封建國家。

秦郡可以分三類,一部分是承襲統一前已有未變的,如上谷、漁陽、右北平等郡;一部分是新析置的各郡,如分琅邪郡置膠東郡,分薛郡置東海郡等;三是隨領土擴展而新置的郡,如閩中、桂林、南海等郡。秦郡名稱一部分沿用過去國名、族名等,例如:齊、陳、代以及巴、蜀等等,一部分則與自然實體有關,例如與水有關的三川、九江、泗水等,與山有關的會稽、衡山、隴西等,與海有關的東海、南海等。漢代所記秦郡也有缺略,今北京在秦時屬於廣陽郡則見於其他書的記載,才補上這一缺略。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秦王朝確立郡縣二級政區制,出現了郡縣衙署同治一城的現象。這種城市一般以一級政區即郡名為地名,而縣被視為附設於郡治城市中的下屬行政單位,因而被稱作附郭縣。附郭縣隨著郡縣同治情形的增加不斷增加,秦代出現了40餘個,西漢則增加到100餘個。後來還在國都城市或某些地勢要衝、規模較大的一級政區治所城市出現了雙附郭縣甚至三附郭縣(見後),即在州郡或路府治所附設了二或三個縣治。

秦始皇不僅在全國推行郡縣制,而且為了加強集權統治,還大搞交通、水利與防務等等巨大工程,在我國歷史上出現了馳道、直道、鄭國渠、靈渠和後來所稱的萬里長城等一些新的地名。

《漢書》記載「秦為馳道於天下,東窮燕齊,南極吳楚,……道廣五十步,三丈而樹」,這是專供皇帝出巡時所用的道路,漢代也曾繼續沿用。直道則是為了邊防,由首都咸陽通到今內蒙古河套地區,劈山填谷,長1800里。以道路較直而命名。至於長城則如《史記·蒙恬傳》所言:「起臨洮(今甘肅岷縣),至遼東,延袤〔mao冒〕萬餘里」,這裡遼東是泛指。實際不僅過了遼河,並且還到了鴨綠江邊,比明長城偏北偏東,這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建築工程。

鄭國渠在咸陽北面,鑿於始皇元年(公元前246年),灌田四萬頃,「秦以富強,卒並諸侯」(《史記·河渠》)。後進軍嶺南,又於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開鑿了靈渠以運糧、械。靈渠溝通湘、漓二水,聯繫了長江、珠江兩大水系。它和鄭國渠以及較早的在秦昭王時由李冰興修的都江堰,合稱為秦的三大水利工程,都為兼并六國、建立統一王朝,提供了物質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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