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遠古及先秦時期的地名 第五節 春秋戰國時期的郡縣地名

春秋時期眾多諸侯國,開始相互攻伐侵吞,強並弱,大滅小,使見於春秋文獻者120餘國,至戰國時期,僅剩下七國,史稱戰國七雄。在這一過程中出現並形成了作為地方行政區劃的郡縣及郡縣地名。

春秋初年,楚、秦、晉等強大的諸侯國首先在新開拓兼并的土地上置縣,打破並取代了原有封土食邑的陳規舊制,加強了君主集權和地方治理,這顯然是一種進步。縣的始設,最早出現於南方的楚國。據徐少華教授的研究,春秋時楚國設縣共30個。

春秋楚縣建置表

其中權縣是楚武王滅權國置縣,即取名權縣,為春秋創置的第一縣。至春秋後期,各諸侯國才把縣制逐漸推行到各自內地,即所謂王畿為縣,而在新兼并的邊遠地區置郡,其面積較縣大。但因其地處邊遠,地廣人稀,地位反比縣低,所以晉趙簡子說:「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左傳·哀公二年》)。至戰國時期,隨著邊地的開發與繁榮,才在郡下析置若干縣,形成郡、縣二級政區制。戰國時期,各國基本上均推行了這種行政制度,北方的燕國將境土劃分為上谷、漁陽、右北平、遼東、遼西五郡,郡下亦置有縣。至秦統一六國後,最終在全國確立了郡縣制,且從郡轄縣。郡縣建置的結果便出現了一批郡縣政區地名,豐富了地名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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