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三國兩晉南北朝官制 第一節 三國官制

魏(公元220—265年)、蜀(公元221—263年)、吳(公元222—280年)三國中,魏國地處中原,官制比較完備,調整變化也較多。因此,以魏國為主線加以介紹。

東漢以司徒、司空、太尉(或大司馬)為三公,但中樞權力則轉移到尚書台。漢獻帝以前,東漢名義上不設丞相或相國。丞相稱謂直到東漢末年才又出現。首稱相國的是董卓,以後是曹操。曹操對東漢官制進行了改革,建立了以丞相為首的台閣制。丞相總攬軍政大權,皇帝實際上在丞相的控制之中。曹丕稱帝後,自然不能允許相權過大,於是又改相國為司徒。直到高貴鄉公(曹髦)甘露五年(公元260年),魏國才又恢複丞相職位。不久,掌握實權的司馬昭任相國,權傾朝野。東漢末年和魏國相職的復出,實際上傳遞著一種信息:實權在握的朝臣將要謀取皇位。所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說的就是這個意思。蜀國以諸葛亮為丞相,地位特尊,權力極大,「政事無巨細,咸決於亮」(《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亮死,不再設相。在不設相的情況下,錄尚書事、平尚書事或尚書令為最高行政長官。吳國也設丞相,有時分置左、右二人。

魏國仍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但此時三公漸無實際職務,通常是坐而論道,備顧問諮詢。三公之外,有時又設大司馬,地位高於太尉。蜀國不設司空,太尉也不常設,以大司馬掌軍事行政。吳國三公也不常設,皇帝年幼即位,以太傅輔政,總理國事。

三國九卿之設,基本仍舊沿用東漢制度,變化較大的是魏國的光祿勛和少府。

魏國光祿勛已不再居禁中,職權開始下降。文職中大夫、議郎、奉車都尉、駙馬都尉、騎都尉都脫離光祿勛。大夫有左、右光祿大夫,金紫光祿大夫,皆為加官;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諫大夫及議郎,皆屬顧問性質的職務。三都尉也是加官。駙馬都尉一般加於功臣、外戚。凡尚公主者,必拜駙馬都尉。武職中郎將的名目比東漢為多,任務是執掌朝會時殿門守衛。光祿勛下仍設謁者台,有謁者僕射、謁者,掌管任命官員時的禮節。此外,原少府屬官如掌管膳食的大官令,掌管御用紙筆墨和封泥的守宮令,掌管宮中閹宦的黃門令,及掌管後宮貴人、采女的掖庭令等,都劃歸光祿勛名下,從而成為主管宮廷膳食等事務的機構,不再有參預宮中議政的職能。蜀國、吳國光祿勛變化較小,仍用東漢制度。

魏國少府的變化是尚書台、御史台等機構完全獨立出去,以及侍中地位的提高。自東漢起,尚書台逐漸取代三公的事權,但仍屬於少府系統。魏國以公卿權重者錄尚書事,也稱平尚書事、領尚書事、省尚書事。尚書台設尚書令,主持選官,總典紀綱。副職為左、右僕射。下設五曹:吏部曹主管選官,左民曹主管繕修功作、苑池等事,客曹主管外國使臣朝賀等事,五兵曹主管軍隊,度支曹主管財政。各曹長官是尚書。一令二僕射與五曹尚書合稱「八座」。列曹之下設二十五郎,郎官稱郎中、侍郎或尚書郎。從尚書台的職能不難看出,這一機構不僅取代了原三公的事權,而且九卿的職權也有相當一部分轉移到尚書台諸曹,事實上已經發展成為總理全國政務的機構。蜀國尚書台則與東漢制度相同。吳國尚書台分選、戶、左、賊四曹。

御史台自魏開始正式成為中央監察機構。長官是御史中丞。下設治書侍御史,負責律令;治書執法,負責彈劾官吏;侍御史,分曹監察。對地方的監察,則不定期派出巡御史。蜀國、吳國也設有御史中丞。但是,魏國御史台常常不能正常履行職責,原因是魏國置校事亦司監察,使御史台的監察職能很難充分發揮。校事始設於建安(公元196-220年)年間。當時曹操丞相府的機構龐大,東漢朝廷許多機構的事權被丞相府機構所侵奪,校事侵奪御史台的職權即其中之一例。曹丕稱帝後,校事司監察的制度被保留下來。校事是小官,但「上察宮廟,下攝眾司」(《三國志·魏書·程昱傳孫曉附傳》),實權極大,實際上是皇權支配下的特務機構。

侍中寺始設於東漢靈帝的時候,以侍中、給事黃門侍郎領門下諸事。門下,即「黃門之下」。秦朝宮門塗黃色,故稱「黃門」。後世黃門則指宮門。門下諸事,就是指皇帝身邊的各種事務。魏國設侍中四人,地位更加尊貴,其中資歷深者一人為主官,稱祭酒。此外,侍中也作為加官,凡加侍中者,即可在皇帝左右備顧問。司馬懿輔政時就曾加官侍中。和侍中地位相近的還有散騎常侍。西漢有散騎,東漢省革,而用宦官為中常侍。和帝時候著名的中常侍蔡倫曾發明造紙術。不過這個官職對東漢末年中央政權走向衰敗產生過較大影響。魏國合散騎、中常侍為一官,以士人充任。散騎常侍也可以作為加官。此外,還有黃門侍郎、給事中,職責是審核尚書奏事和備皇帝顧問。給事中有正員,也有加官。蜀國、吳國大致相同。不過蜀國在散騎常侍之外,仍設中常侍,均為宦官之任。

魏國新設置的機構有中書省、秘書省。曹操為魏王時曾設秘書令、丞,管理圖書秘籍,並負責尚書奏事。文帝時候改秘書令為中書令,又置中書監,並掌機密。中書省即其機構。尚書台負責例行公事。若皇帝有秘密詔書下州郡及邊將,則由中書省發出,於是尚書台之權又分之於中書省。中書省屬官有中書通事郎(後改中書侍郎,簡稱中書郎)、中書通事舍人、著作郎、著作佐郎等。此外,又設獨立的秘書省,管理藝文圖書。長官為秘書監。下設秘書丞、秘書郎、校書等。蜀國設中書郎、秘書令。吳國設中書令、秘書郎。

宮職,魏國太后有衛尉、太僕、少府三卿,沿於東漢。東漢太后三卿位於朝官同名三卿之上,魏改漢制,使三卿位在九卿之下。大長秋為皇后宮官。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太子詹事負責輔導太子及太子家事。蜀國設太后卿、大長秋、太子太傅等。吳國也設太后卿、大長秋、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孫權對太子官尤其重視,黃龍元年(公元229年),置太子左輔、右弼、輔正、翼正等都尉,稱太子四友。又有中庶子、太子賓客、率更令。晚年以大將軍領太子太傅,中書令領少傅。需要注意的是,古代官制中的「友」字,不是朋友的意思,而是指文學侍從一類性質的官員。

魏國武職有各種名號的將軍。大將軍為最高軍事將領,加「大都督」或「都督中外諸軍事」的稱號,權力尤重。以下有驃騎、車騎、武衛、撫軍、領軍、四征、四安、四鎮、四平等將軍。將軍府屬官有長史、司馬、正行參軍及主簿等。低於將軍的有中郎將、校尉、都尉、護衛等武職。軍隊分中軍(禁軍)和外軍(地方軍)。中軍由領軍將軍或中領軍、護軍將軍或中護軍統領。又有武衛、中壘二將軍及屯騎、步兵、越騎、長水、射聲五校尉。外軍由都督諸州軍事統領。將軍領兵出征,又設監軍。蜀國、吳國武職名稱與魏國相仿。蜀國還有督中外軍事、領軍、監軍、護軍、典軍、參軍等稱號。中領軍掌禁軍。吳國將軍中還有上大將軍。禁軍由領軍將軍掌管,沿江及要地皆設都督。

三國地方行政組織有州、郡(國)、縣三級。魏國京師所在地稱司州,轄河南、河東、河內、弘農、平陽五郡。設司隸校尉。蜀國司隸負責督查京畿,不領益州(治今四川成都市)事。吳國無司隸。一般的州,魏國有十三個,蜀國有兩個,吳國有四個,皆設刺史或州牧。州牧地位高於刺史。蜀國以諸葛亮領益州牧,亮死,置刺史。魏國刺史多以持節都督兼任,不以都督兼任稱單車刺史。節,指符節,古代使者所持以作憑證。郡設太守、都尉等官。魏國太守領兵加將軍稱號。其屬有丞(邊郡設長史)、司馬、諸曹掾屬。少數民族地區設校尉,有戊己校尉、護羌校尉、護東羌校尉、護鮮卑校尉、護烏桓校尉、西域校尉等。蜀國邊郡設都尉。縣仍設令、長,屬官有丞、尉等。王國、公國、侯國都設相,王國、公國相職如太守,侯國相職如縣令。

三國都設置爵位。魏國爵位分王、公、侯、伯、子、男、縣侯、鄉侯、亭侯、關內侯十等。官員等級分為九品。官分九品自曹魏始。蜀國、吳國的爵位有王、縣侯、鄉侯、亭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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