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先秦官制 第三節 西周官制

西周(公元前11世紀—前770年)是繼商王朝之後又一個奴隸制王朝。西周自武王發至幽王涅〔nie聶〕,共12個王。王,又稱周天子,既是內服百官的首腦,又是外服諸侯的共主。西周官制比商朝官制更加完備。

西周內服官有卿事寮和太史寮之分,為專管內服官的兩大官署。古代同官稱寮。卿事寮是卿士及下屬百官的概括,其中最重要的是師、保、傅和尹。周武王曾以姜尚為師,號「師尚父」。周成王又以召公奭〔shi式〕為太保,周公旦為太傅。《大戴記·保傅篇》說:「保,保其(指王)身體;傅,傅其德義;師,導之教訓,此三公之職也。」三公地位很高,對周天子負有指導、輔佐、監護的責任。尹與三公地位相當。據《令彝》記載:周公的兒子伯禽曾作過周王的三公,也被任命為「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即負責管理三事大夫、四方諸侯,統轄朝中百官。

三公之下,主要的政務長官有「三事大夫」和「三有司」。三事大夫是指任人,也稱常任,負責執行政務;准夫,也稱准人,負責司法;牧,也稱常伯,主管民事。三有司與三事大夫分權。有司徒,一稱司土,管理土地、賦稅;司空,一稱司工,管理築城、開溝、修路等工程;司馬,管理軍政。此外,還有司寇,掌管刑獄。大行人,負責天子與諸侯間朝覲〔jin近〕、聘問等事。

太史寮包括史、卜、祝等官。史官除太史、內史等外,又有御史。太史為太史寮之長,掌曆法、記事,同時參與機要,可對朝政提出諫議。內史,又稱大史、作冊內史、大內史等,負責代天子起草任命諸侯大夫的簡策。御史又稱柱下史,與商朝守藏史職務相當。卜的數量比商朝要少。祝,除掌管宗教事務外,更多地負責宗廟祭祀,所以又稱宗祝、宗伯。樂正,負責音樂及教育國學貴族子弟。這些職務與卿士一樣,大都是世襲的,稱世官。

西周為王室服務的宮內官日漸增多。太宰是周王室事務的總管。周公旦曾兼任此職。虎賁〔ben奔〕,負責宮廷守衛,由師氏統領。綴衣,管理王室衣物。趣馬,管理王室馬匹。膳夫,管理王室飲食。庶府,管理王室庫藏。左右攜仆,管理王室器物和車輿。小臣、小尹,是王室近侍隨從。九御,宮內女官,掌管侍女。

西周外服官的設置與封建制和宗法制密切相關。古史中的封建與我們今天所說的封建不同,指分封,也就是「封邦建國」的意思。周王把王畿以外的地方分封給諸侯,諸侯的封地稱「國」。諸侯在自己的封國內,又划出一部分土地封賜給卿大夫,卿大夫的領地稱「采邑」。卿大夫又有自己的家臣,稱士。宗法制是由原始社會敬祖崇尚演變而來的一種制度。在周族中,王的嫡長子稱大宗,享有繼承王位的權利;其餘諸子稱小宗,只能受封諸侯。在諸侯國中,諸侯的嫡長子稱大宗,其餘諸子稱小宗,封卿大夫。在卿大夫采邑中,卿大夫的嫡長子稱大宗,其餘諸子稱小宗,封士。周天子就是運用這兩種制度來維繫統治。因此,國、邑也就成了西周地方行政區,諸侯、大夫是這兩級組織的最高長官。諸侯的名稱有公、侯、伯、子、男。諸侯國官制與中央略同。卿或正卿掌管軍政,下面也設有司徒、司馬、司空、司寇、行人、太史、太宰等官。大夫采邑則以「宰」為總管。

諸侯對周王要承擔鎮守地方、出兵從征、繳納貢賦、朝覲謁〔ye葉]見等項義務。如果諸侯不履行義務,周王可以興師問罪。《史記·周本紀》記載了一個烽火戲諸侯的故事:西周末年,周幽王昏庸無道,為了博得寵妾褒姒〔si四〕一笑,竟然多次點燃烽火。當時只有敵人進攻王畿才點烽火。各諸侯見烽火大作,紛紛率部來援。以後諸侯得知真相,虛以應付。公元前771年,犬戎真的進攻王畿,幽王舉烽火徵兵,諸侯不至,幽王被殺。這一事件雖然說的是周幽王腐敗,但也反映出直到西周末年,諸侯仍然承擔著對王室的各種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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