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宋朝度量衡的興衰 第一節 北宋統一度量衡及劉承珪創製戥秤

北宋初創,宋太祖趙匡胤吸取了後周滅亡的教訓,再次重建中央集權的專制統治。他把主要精力用於掌握兵權的同時,也注意到統一全國度量衡。《宋史·律曆志》載:「太祖受禪,詔有司精考古式作為嘉量,以頒天下。」北宋初,統一的戰爭還在繼續,太祖「定西蜀、平嶺南,復江表,泉、浙納土,並、汾歸命。」同時,又命「凡四方斗、斛不中式者,皆去之」。「建隆元年八月詔有司按前代舊式作新權衡,以頒天下,禁止私造。及平荊湖,即頒量、衡於其境。」「宋既平四方,凡新邦悉頒度量於其境,其偽俗尺度踰於法制,去之。乾德中(公元965年)又禁民間造者。」可見太祖建國之初,對度量衡的統一是很重視的。每平定一地,都要下詔,頒發權衡度量,以保證全國賦稅的統一。

宋太祖在位17年,結束了分裂割據的局面,奠定了北宋局部統一的基礎。977年,宋太宗即位,又於淳化三年(公元990年)再次下詔,重申統一度量衡。「令詳定稱法,著為通規。」並且命有司監內藏庫負責辦理。內藏庫崇使劉承珪對歷代度量衡作了系統的考證和研究,並檢查了太府寺舊藏砝碼,發現其中從「一錢至十斤共五十餘種,輕重無准」。指出外府每年所受貢賦;金銀、布帛均要求自毫釐計之,而內庫所用的砝碼則自錢始,因而造成混亂。太府寺的權衡器又多失准,使用中產生許多弊端和爭訟,「上以權衡為奸,下則因此受害而破產者甚眾」(《宋史·律曆志》)。劉承珪經過反覆校驗,創製了兩種小型精密的戥〔deng等〕子,作為國家級的標準器;所制戥子分兩種規格:一種採用秦漢古制,即兩、銖、累、黍非十進位制,最大稱量是一兩,分度值為一累;另一種則採用自唐以來改革後以十進位的錢、分、厘毫制,其最大稱量為一錢半,分度值為一厘。兩種戥秤互相參校,便可以得到兩錢分厘和兩銖累黍等單位量值,再用一兩戥秤稱淳化年代製造的銅錢,選每枚重量合二銖四累(一錢)者,積2400枚訂15斤的標準。根據所制稱量分別為一錢半、一兩的兩種戥秤和最大稱量為15斤的標準秤,重新鑄造了一批成套的砝碼作為衡重的標準,置於太府寺,並頒於全國各地。又規定在使用100斤的大秤時,必須懸以絲繩,稱重量時「確立以視,不可得而抑按」。自從建立了這一套權衡標準器之後,「奸弊無所指,中外以為便」(《宋史·律曆志》)。

劉承珪創製的戥秤,稱量比一般桿秤精確,深受行市、商賈歡迎,成為此後稱量金銀、藥物等貴重物品的專用工具而沿用了近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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